Barb的不老歌

2010/08/07

人之常情


美术史的书只草草看过两本,一本是丹纳的《艺术哲学》,一本是最近才看的丰子恺的《西洋美术史》。两本都是讲稿,丹纳的是砖头,丰子恺的是速写簿。

《艺术哲学》固然好(我是读了傅雷译注才真心认他是才子),但对于我这种完全没有地理概念的读者,它的地理为轴是种挑战,看到“法兰德斯”(Flanders)的时候一头雾水(好象从前在小说里读到“晋察冀”)。搬到北欧后旅行几次才慢慢在大脑里建立模糊的欧洲地图和对风土人情的直观印象,也许一年后可以重读《艺术哲学》。

只有一百二十页的《西洋美术史》在这方面倒很帮忙,像摄影机一样,按年代顺序扫过当时欧洲地理上的艺术中心,碰见文艺复兴这样重要的繁荣盛景,就聚焦一下,再抽出来摇向后世的巴洛克、浪漫主义……各有时空上简单清明的印象。如果丰子恺还活着,他应该被请去做艺术纪录片总导演。例如书中常见的时空变换的起承转合:

“做了金字塔史芬克斯的古王朝的梦之后,我们现在要从开洛(Cairo)溯尼罗河五百哩,来看Thebes东岸的新王朝的遗迹的Karnak神殿了。”

“‘光从东方来’:埃及与美索不达米亚的文化的光,过了爱琴海,到希腊经半岛,在那里开出了Hellenism的绝大的生活表现的花;现在再从地中海向西行,到意大利半岛,变成了自Etruscan人的勃兴至共和、帝政两大罗马时代的一千数百年间的无比的隆盛,又一转而为五百年的文艺复兴时代。”

“自此以后意大利画坛一蹶不振。而文艺复兴的波涛,一转而澎湃于北欧之野。德意志、荷兰、法兰西、西班牙就代替了意大利而作出近代欧洲的文艺复兴的新花园。现在我们可以移向这边去眺望其烂漫的光景了。”

以前粗略看过丰子恺漫画集《几人相忆在江楼》,里头的漫画常以古诗为名,构图是西洋式,技巧是国画式,画里人物物件却一点不复古,完全是时新的、即时的,又总是日常生活场景,家中孩童嬉戏啦、散步走到柳塘啦……感觉他心态见识非常开放,又有鲜明坚定的审美标准。

果不其然,其女丰一吟在前言里引了他以前一篇序言的话:

“有生即有情,有情即有艺术。故艺术非专科,乃人人所本能;艺术无专家,人人皆生知也。晚近世变多端,人事烦琐,逐末者忘本,循流者忘源,人各竭其力于生活之一隅,而丧失其人生之常情。于是世间始立‘艺术’为专科,而称专长此道者为‘艺术家’。盖‘艺术’与‘艺术家’兴,而艺术始衰矣!出‘艺术’之深宫,辞‘艺术家’之尊位,对稚子而教之习艺,执途人而与之论美,谈言微中,亦足以启发其生知之本能,而归复其人生之常情。是则事事皆可成艺术。而人人皆得为艺术家也。”

可惜现在和八十年前也无啥大差别,“人各竭其力于生活之一隅,而丧失其人生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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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项目


前两天因为看《冰风暴》(The Ice Storm),特地把李安传记《十年一觉电影梦》翻出来看。我觉得这本书既然不是李安自己写的,不如叫“他的前半生”算了,因为只写到《卧虎藏龙》时期,看起来是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衣锦荣归的产物,在意气风发的时刻趁热打铁急急催谷。

书写得不怎么样,虽然感情是真诚的,作者和传主都想捣鼓出些内涵意义,岂知观众读者们只是好奇,想满足平常的好奇心罢了。从电影看,我不觉得李安是逻辑思维能力特强的人,这本书也是这样,经验很多,主意更多,但没有理成明晰的脉络,是一种先经验后解释试图自圆其说的辩解,不是主动的“三思而后行”的纪录。在生活里它有它的好处,显然是美国文化的教益,做了再说,边做边提高总结归纳衍生。李安的成功,我觉得完全不是因为艺术天分,而是开创性,试探、实现新的做电影的方式,斡旋和坚持,做成了,独树一帜。他的标志是中西结合(个人经历和电影作品),书里也反复强调这一点。其中个人生活和拍电影经验部分很好看,有故事,有人物,有心理,个性化,满足我这种读者的猎奇心理。但一开始追宗溯源,上升到理论高度,就很罗嗦,扯来扯去,说不到点儿上,虽然东拉西扯一大堆中西怎么从个人体制市场受众等等方面结合,都是很皮毛的东西,而且主观。

顶讨厌的一段儿是拉拉杂杂讲“武学”,不知从哪儿抄来的,跟一些所谓医学专家玄而又玄地讲中医一样,让人只能有一个结论:伪科学。一般认为台湾保留的中国传统及旧学较为完整,那真是不带过滤的,糟粕也统统留下。我不是抨击武侠小说和武术,武侠小说的价值是异次元空间,和《魔戒》、Matrix一样建立一个虚幻世界供人遐想,不是真提供了一套练武的哲学;武术是很美好的,动用身体,继而强健头脑,别人看着好看,对自己又有好处,它有很实用的方法论,但不是玄学。一些号称来自道家理论的所谓“武学”就是这样,字句优美玄妙,乍一看很深奥,一推敲不知所云。

不过读完也不是没有收获,李安不是最高明的艺术家,但肯定是一个高明的项目经理。虽然不能和“曼哈顿计划”(Manhattan Project)相提并论,但是大制作电影动辄资金过千万,演职员上千,规模、复杂性和风险不亚于某些重工业项目。

我和很多资深项目经理对谈过,从他们身上发现,虽然项目管理有自己的专业体系和认证,项目经理本身并不需要具备太多专业知识,譬如手机项目经理不需要自己懂Android和Symbian平台开发、光学和射频、机械和采购、生产和质量。他们动辄领导过百人的团队,管理几百万资金,所需要的不过是控制(卡住输入、输出和联结两者的过程)、凝聚(让来源目的不同的团队成员为一个目标努力)和协调(斡旋在对项目有正反影响力的各种力量之间保证不卡壳)。我们叫项目管理,管理的其实不是项目,而是人。项目经理不只要有经验和能力,还要有人格魅力和灵活性,这和电影导演一样需要创造力。

从这本书里看,李安是一个项目比一个项目做得大,做得稳定,做得成功。他的控制不一定做到最好(超支,追加预算),凝聚力很强(细心观察,调动新老手的积极性,在颁奖礼上分享荣耀),协调能力是超一流的,不但把制片人、投资方、演员和工作人员管得服帖,还是自己电影市场最大力的推手。他很有自知之明,也很有用人的眼光,基本上总能找到和安排合适的人在合适的时间做合适的事,电影的结果基本上和他控制的方向(譬如在艺术价值和市场价值上)不差太多,唯一差到的他自己也说没找明白原因,是他的电影里反响最小的《与魔鬼共骑》(Ride with the Devil)。但是项目这件事嘛,做得再好,总有控制范围的边界,外部不可控因素很多,碰上了不知所以,要过些时间有更多经验和信息才发现,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说李安是高明的项目经理多于艺术家,是因为他的电影总有一种折衷感,像在不同力量间周旋妥协的结果。书里就证明了,他把票房和个人意趣放在等重的位置上考虑,即使不是票房,也是电影节竞赛。他如愿以偿拿奖无数,是高明的项目管理的结果,不是艺术性高超(当然不等于他的电影没有艺术天分,只不过不那么纯粹罢了,反例是伯格曼这样的导演)。

胡说八道这么多,纯粹是因为我自己现在正做一个麻烦的项目所以乱发感慨。所以较记得的一句李安名言是,“小地方圆润一点,大方向、大东西才要得到。” 别看他的作品那么温吞细密,他其实是一个最实用的导演。如果有电影项目管理这门课,真应该请李安当教授。不过这大概是独门武功秘笈,不会出现在假手他人的传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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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7

无罪


草草写一下《文静的美国人》(The Quiet American)的读后感。

这是我看的第三本格林(Graham Greene)的书,并不觉得惭愧,实在是太喜欢了而不舍得看的缘故。我看的第一本是《恋情的终结》,然后马上跑去买了一系列格林。他写情感之纠结,无论爱情或信仰,都洞若观火、明差秋毫。本来乱麻似的一团,不知怎么被他写出一种披荆斩棘的快感。

《文静的美国人》一开篇就是格林式旋涡,把人连思维带情绪都稀哩呼噜卷进去。看上去是三角恋爱,英国记者福勒(“我”),美国记者派尔,越南女子凤儿,我差点以为是《恋情的终结》的翻版,要到看到五分之四处,我才突然明确意识到它是本政治小说。尤其是那一句,“他总是单纯无知的。你不能责怪单纯的人,他们永远是无罪的。你所能做的只是控制住他们,要不然就消灭掉他们。单纯无知是一种精神失常。” 表面是写那个“满脑子给善意和单纯无知武装得坚不可摧”的派尔,实际上呢,他是一个文静的“美国人”。

评论家们都说格林是多么敏锐的预言家,书里的一切描写,都像后来发生的越战。我倒觉得任何一个长驻当地深入民间的记者都会产生预言的本能,深入群众,眼睛自然变得雪亮。只不过,任何人都不能像格林这样,把一个瞬间描述得比新闻图片的震撼力更惊人。我印象最深的场景有,主人公福勒跟着法国军队穿越稻田时的尸横遍野、福勒和派尔在碉堡里跟两个越南小兵大眼对小眼、记者俱乐部的战争新闻发布会……比起来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的《冷血》(Cold Blood)才像编造的小说,《文静的美国人》更像真正的新闻故事。

我尤其喜欢这两段:

“今儿晚上,占有一个肉体,似乎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也许因为这一天,我看见过的肉体太多了。那些肉体不属于任何人,甚至也不属于他们自己。我们大家都是可以牺牲的。等我睡着后,我梦见了派尔。他独自一人在舞台上跳舞,跳得很生硬,两只胳膊伸向前,搂着一个看不见的舞伴。我坐在一张像弹钢琴用的凳子上看着他跳,手里握着一把枪,以防有谁来干涉他跳舞。有一张节目表贴在舞台旁边,就像英国音乐厅里张贴的那种,上面这样写着:‘爱情之舞,甲级证书。’”

“我在岗楼脚下站了一会儿,让视力恢复过来。满天星斗,没有月光。月光使我联想到停尸房以及在大理石板上用冷水冲洗一只没有装灯罩的灯泡,但是星光却是生气勃勃的,从不静止,几乎就像是有人在那片广袤的空间设法传递出善意的信息似的,因为就连星星的名字也是友好的。维纳斯星座是我们心爱的一个女人,白熊星座是我们童年的小熊玩具。我想南十字星座,对于像我太太那样有信仰的人说来,可能是一首特别受到喜爱的赞美诗,或是床边的一篇祈祷文。”

这两个抒情的段落,都是枪林弹雨的间隙,描写了战争非常具体的残酷后,主人公喘了口气,那其实是格林见识到的越南乡野的极美。我真喜欢格林一向的这种节奏感,什么都掺乎着来,错综交杂,起起落落之间,唤起无数思绪和怅惘。

另外使我坚决不同意这是个爱情故事的原因是,对三角恋最重要的女主人公凤儿花的笔墨不少,却让人觉得语焉不详,除了温存、烧鸦片、对爱情坚决等等表面化的描述,简直没什么性格,不像真人。我怀疑是拿他自己在舞厅见识过的越南舞女作样子想象的,而那种默默无言的温柔敦厚,更像描写一种民族性(当然也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雾里看花),而不是一个有生命的个体。所有精彩的段落都是形容派尔的,他的那种好出身、文雅、天真、偏执、自以为是强加于人……书前有一篇扎迪史密斯(Zadie Smith)的导言说的好,“但那个文静的美国人并没有弄清楚。直到最后,他仍然断定信仰要比和平更加重要,信念要比人们更加充满活力。他那种世俗的天真是一种原教旨主义:他认为应该具有信仰。需要不择手段。重新阅读这本小说增加我对世界各地的所有那些派尔之类人物的恐惧。他们并不打算伤害我们,但他们确实给我们带来了伤害。让福勒这样一个玩世不恭的人去强调派尔认为只有象征意义的那些死亡的真实性,以此捍卫生命的目标;格林的伟大成就就在于此。福勒至少相当理想化地相信世上并不存在一种值得去为之杀人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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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9

傻笑


老是咯咯傻笑——看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游记的时候。我本来特别不爱看游记,觉得看别人乱逛乱发感慨没意思,还不够眼红的呢,再加上没有任何行程和喜乐能复制,人和人的感受又大相径庭,有那个闲功夫不如自己计划一趟近省小旅。但是谁让布莱森先生净拣那些明显我一辈子都不会去的地方跑,比如周游全美小镇,搭火车跑遍英国城乡之类的,吃了种种苦头,发了无数牢骚,这种热闹不看白不看(喜欢看村上春树自讨苦吃的希腊土耳其之旅也是一个道理)。

于是他的旅行随笔一口气看了三本:
《失落的大陆——美国小城之旅》(The Lost Continent—Travels in Small Town America)
《“小不列颠”札记》(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
《人在故乡为异客——二十年后返乡手记》(I'm A Stranger Here Myself—Notes on Returning to America after 20 Years Away)(现在在看)

很遗憾还没弄到旅欧游记Neither Here Nore There—Travels in Europe(好象中文版还没出?),心态不可谓不恶毒——想看看他把欧洲挤兑成什么样儿。比起耻笑老欧洲的美国人,他更像个英国人不是吗,对美国挑挑剔剔的,话从来没有正着说过。

但我爱看他的书倒不是因为他坏或者是嘴碎,而是这个人扭曲得太有意思了,美国小镇长大,有个抠门得不行的爹,在英国工作二十年,当过记者,娶了英国老婆,又搬回美国住,直到受不了美国又搬回英国……环境造就的局外人态度,走哪儿批判到哪儿,看得任何别的国家的人都油然而生爱国热情,唔,格么这一点我国倒还没那么坏……另外他不是写过科普读物《万物简历》(A Short History Of Nearly Everything)吗(我爹买过一本给我,我当时看到这个名字就恶心得不想看,什么人敢夸这样的海口!),手头这本《人在故乡为异客》就充分揭示了他作为一个美国nerd和英国小报记者结合体的存在。没办法,我这个人就总是被各种nerd和毒舌吸引,唉唉唉。

比如说,会有什么人没事儿钻研日常用品说明书或者报纸数据,一一分析列举其中荒谬反常之处呢。好吧就算美国nerd都干这个,又有谁能把毫无因缘的故事凑在一块以达成插科打诨逗人发噱的效果呢。譬如这一宗:首先电熨斗说明书特别提示“不要与爆炸性物质一同使用”,我们的反应不是像布莱森一样,“对于那些需要这种初级指导的人”要“本能地大肆笑话他们”吗。可是布莱森马上勇敢地承认,“我明白为什么我从来没做过这等蠢事了,只不过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想出那样的点子。”因为报纸上写,亚特兰大勇士队的棒球明星John Smoltz某天在训练时出现,胸口上拉了一条狰狞的红肿痕迹,大家追问咋回事,他才胆怯地承认是自己穿着衬衫的时候拿熨斗去熨,才弄成这样……于是作者抖搂出来一箩筐数据报道,说明因为枕头、椅子、曲别针、钉书器、纸币、天花板()……等等日常事物受伤进医院的美国人比被电锯、菜刀等等危险品所伤的多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这是个啥国度啊。

18时45分40秒 - barb - Books - 5 评论 - 链接 -

2010/04/13

间谍小说


最近看一本翻译很差的间谍小说,福赛斯(Frederick Forsyth)的《谍海生涯》(The Deceiver)。小时侯看他的成名作《豺狼的日子》(The Day of the Jackal)很入迷(杀手刺杀戴高乐的故事),看见这本就毫不犹豫买下来,书一到大跌眼镜,封面太八十年代地摊小说了(暴力加美女蛇之类)。前几天都不好意思带在公交车上看,这几天看到情节紧张处忍不住包上书皮带上车。

故事是秘密情报局一名外勤头子被不公平地勒令提前退休,为他辩护的人列举他当年的汗马功劳,一桩桩进入回忆。一个有趣的情节是,他的老板,副局长大人,每次听他提出冒险建议时,都按流程给出这个不行那个不妥的冠冕堂皇的答案——全都录在写字台暗藏的录音机里,然后加上一句,“但你不妨按你的想法去办”——当然这时候录音机已经被按停了,这是副局长有功无过步步高升的法宝。

但是道高一丈(按照主角是“好人”的设定),给副局长装录音机的工程师是外勤头子的好友,外勤头子像一切低调实干有个性的特工一样,心知肚明,不屑但也不在乎。

之前Jun说起看侦探小说对个人世界观的影响,我觉得我是受到间谍小说的影响,虽然看得并不多。一方面根本不用问政治有多肮脏,但把它看成一个必然的存在,可以与之共处,虽然做不到左右逢源长袖善舞,但能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对付某些模糊状态。另一方面仍抱有某钟程度的理想主义,坚持个人的操守和职业标准,不管有没有相应的回报。

副作用呢,就是不容易信任别人,控制欲很强,否则没有安全感。偏偏工作又常有一种“无间道”的感觉,充当两个组织的信使,要踩好跷跷板,于是常有一种疏离感。

今天看的这一段,外勤头子派了一个人以搜集小说素材为掩护打入阿拉伯恐怖分子内部,被恐怖分子质疑时,他说“当今的惊险小说必须写得准确,不能模模糊糊、随便应付。看看约翰·勒卡雷和汤姆·克兰西的作品,你以为他们不作详细研究吗?”

哈,所以说间谍小说作者们有一个同声同气的小世界是吗。难怪我看到他们那些外表平凡、精明强干、不得志也未必快乐、即将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的间谍们,总感到一种亲切。

20时41分56秒 - barb - Books - 8 评论 - 链接 -

2010/03/22

茶时间


刚才去散步,看到一个橱窗花花绿绿地摆着Alexander McCall Smith的书,定睛一看,原来是家茶叶店。

我还是前两天逛书店的时候才知道史密斯先生的,他的书封面太诱人了,色彩丰富花样繁多,挤满了野生动物(让我想起我平生看的第一本小说《小狒狒热带丛林历险记》),偏偏还放在封面尸横遍野的“犯罪”架上。瑞典文版和英文版走一种装祯路线,图案的丰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凡懂点儿瑞典语的大概都想翻翻。

没想到回家一看,上个月Junshan带来的一堆中文书里,就有两本他这个热卖的“第一女子侦探所”系列的中译本,可是封面设计大异其趣,要是我自己打书店经过,不见得有多看一眼的兴趣。

于是兴致勃勃看看起来,一天就看掉两本,《拉莫茨维小姐》(The No.1 Ladies' Detective Agency)和《漂亮女孩的美德》(Morality for Beautiful Girls)。倒不是写得或翻译得有多引人入胜,而是实在太简单了,完全可以不假思索地飞快翻完,完全是成人童书嘛。

主人公拉莫茨维小姐是博茨瓦纳公民,三十四五年纪的胖小姐,不切实际地错嫁过吉他手遭遇家庭暴力,离婚后继承父亲早年在南非挖矿攒下来的二百头牛,开了家侦探所,雇了秘书开始营业,并且和汽修厂老板兼技师开始了第二春。这么听起来还挺现实主义的,其实全不是,里头的生活和破案手段非常的卡通化,还发生在几乎等于天不吐的遥远小国,风物景致充满异国风情,再加上最大路的道德教育,的确有点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意思。

这样的书放在“犯罪”架究竟算不算玩忽职守呢。我看不如放在“浪漫”架上合适吧,或者“励志”架,或者“旅游”架?拉莫茨维小姐那不管生活还是工作动辄来杯茶的态度,自有它逍遥诱人的地方。

再之前看了一本吉本芭娜娜的所谓“疗伤系”小说《白河夜船》,糟透了,永远永远的失去至亲,永远永远的痛苦流连,永远永远的不治而愈获得新生……日本人这种不讲逻辑的自虐劲头真可怕。与其陪着香蕉小姐共溺,倒不如跟着拉莫茨维小姐喝茶。据说安东尼明格拉还把它拍成了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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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1

书店


小草冒头,闻到春天的味儿,我也心痒痒地,想乱逛。搬到马尔默后突然丧失了买衣服的兴趣(黄伟文”买嘢买到斯德哥尔摩”一看就不上算,瑞典除了H&M,还有什么?),遍地都是的家居用品店虽然爱逛,永远要遏制买的欲望,时间长了很憋屈,转来转去,也只好去逛老好书店。

作为一个文盲,逛书店的滋味也很不好受,眼看着花花绿绿诱人的封面,一个大字不认识,有的猜出来是什么,又看不懂,徒呼嗬嗬。比如我最喜欢的儿童小说,阿林格伦的《淘气包艾米尔》(Emil)。大家说她对儿童文学做的最大贡献是长袜子皮皮和小飞人卡尔松,我非不同意,他们在我心目中都比不上斯毛兰省那个巨淘气无比没事就被他爹关进木工房刻小人儿的小男孩儿。翻来翻去红色布书皮精装的林格伦系列,只能看看插图过过瘾,最后买了几张插图明信片算数。

大概因为瑞典人都讲英语,少量的英文书都和瑞典文书混在一起。必须火眼金睛地在无数头上有点儿的字母(瑞典文有二十九个字母,包括å、ä、ö)里,找那些头上没点儿的。目前所有书店热卖的是Stieg Larsson的千年三部曲(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 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 / The Girl Who Kicked the Hornets' Nest),英瑞文都有,那几个封面都看恶心了。各书店前十排行榜好象大多数是本地作品,我也只能看看封面的热闹。

第一本买到的英文书是一本破烂的田纳西威廉斯剧作集,招牌当然是欲望号街车,但我想要的其实是最喜欢的保罗纽曼电影Sweet Bird of Youth(旧译春浓满楼情痴狂)和玻璃动物园(The Glass Menagerie,一听这名字就很抓马不是吗,纽曼先生还导演了同名电影)。但是这一本竟然要一百六十块,还因为破了才慷慨打折到一百块。

我于是绝望地意识到本地货和进口货的价格差异。本地口袋书(甚至装祯质量更好的)一般七十多八十块,大打折的三五十块都有,英文书最便宜的九十多块,动辄一两百。

昨天逛了两家,一家是马尔默Lund都有的连锁商业大书店Akademi(看起来好象是“学院书店”),玻璃窗挂满了“REA”(打折)牌子。另一家是人文气息比较浓的Hamrelius。逛完觉得北京和瑞典热卖的小说怎么都差不多,Doris Lessing啦V.S.Naipaul啦Nick Hornby啦陆伯伦的伯恩系列啦购物狂系列啦,竟然还有一大堆的村上春树。Hamrelius的英文书比较多,有的书还有老板手写的推荐(“这是一本‘哇’小说……”之类的),结果我就买了一本他推荐的Colum McCann零三年写的旧小说Dancer,因为是写Rudolph Nureyev嘛。

其他的收获(或放血)有:
Evelyn Waugh: Brideshead Revisited (企鹅现代经典系列,封底有张沃的靓照)
Christopher Isherwood: A Single Man (太三屉馒头啦,我喜欢)
David Lodge: Deaf Sentence (看见戴维洛奇几个大字,我就扑上去了)
Henning Mankell: The Pyramid (师父,欢迎背景介绍)
(与此同时,Cathayan收获了一小本瑞典英文对照字典。)

决定夏天之前不能再逛书店,否则我就要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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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6

停车暂借问


停车暂借问,背后有无限的故事。谁在车里,借问于谁?又因为是旧诗体,联想到的总是马车牛车,隔着一层车夫,有如一层帘幕,挑拨着两端的窥探好奇猜疑,恰惊鸿一瞥。我猜钟晓阳是先有了书名,才想出这个故事。前两章特有一些不合逻辑,猛转急折的地方,到第三章故事才有了自己的生命,顺风顺水迤俪而去。

可是章题偏偏相反,第一部的标题“妾住长城外”最响亮动听,又欲语还休,羞人答答。等你一看,女主角这样林妹妹式的文艺小美人儿,原来是东北人,开口就是“咋的啦”,别扭得想笑,但是很切题。第二部“停车暂借问”象个陷阱,不知多少人是为了这五个字捧起这本书的。第三部叫“却遗枕函泪”,摆明是个悲剧,心境急刹车,气氛一下子灰下来,辜负了情节上忙碌的铺垫。

只有知道成书时作者只有十八岁,才明白为什么这么不老道,掐不住火候。才明白为什么司马中原、朱西宁为什么那么惊为天人,叫她“中国正统小说的言者”。小说还有“正统”,是挺滑稽的一回事。但她落笔的确有天才少女的气势(敏感+自信),尤其写沈阳的一段,日本人的轰炸、和女朋友的若即若离让人想起张老太,厚雪、晦涩的初恋让人想起三岛由纪夫。但这个天才是有限的,沉溺在无尽的细节里(本来是大部头才能做的事),情节是为了辅佐情绪,女主角一天介不是捧着红楼梦,就是想心事费疑猜,跟林黛玉一样头角峥嵘,虐人而自虐。我要是碰见这么一个女朋友,实在要崩溃。

以前看师太小说顶讨厌的一种情节是女主角因为某某事,惊喜地发现男主角“也是个有灵魂的人”,简直是放P,真是文艺者以文艺量天下,坐井观天。《停车暂借问》的男主角没被拉下水,是个做绸缎生意的商人,奇怪的是一点商业气息也无,和女主角的相处迹近精神恋爱,非常的虚幻和可疑(到底是他性无能呢还是她性冷感?)。

小说的节奏也不好,费劲巴拉地写了半天和日本男孩子沉重泪湿的恋情,突然半路杀出个轻松愉快的程咬金才是男主角,轰轰烈烈中戛然而止,再出场时男女主角年近半百,已经在千山之外的香港,这时本来是重头戏,书却只剩下一个小尾巴。其实钟晓阳写中年人这段情境声响都特别生动引人,我猜是因为她人在其境,不用自己经历过,也对都会草民的生活有无数细致的观察。可惜前三分之二太轻浅太言情了,后三分之一又刻意沉重,男女主角像基因突变。读者因为太惊愕了,不能全情投入地跟他们一起惆怅旧欢如梦。

但是我还是看得津津有味,在异国他乡雪地行车、漫度长夜之间,琢磨着书里的旧式年节、地摊小吃、市井人语……《千江有水千江月》也就是这点好,好象也只有台湾女小说家念念不忘。可是写多了,也无非就是红楼梦的番外再番外。钟晓阳的天才对我的作用,就是叫我想起《恋情的终结》,想起格林的种种好处。可是她怎么消失了?她今年四十八岁,按十八岁的程度看,是大有希望的。还是挺想看到她有自己阅历后的作品。

20时40分00秒 - barb - Books - 8 评论 - 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