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31 August

本周战果

美国人陆德伦《伯恩的身份》(The Bourne Identity, Robert Ludlum)。49万8千字!
英国人Nick Hornby《自杀俱乐部》(A Long Way Down)。
英国人Nick Hornby《男孩·男人》(About A Boy)。
英国人Gillian McKeith《改变一生的饮食计划》(You Are What You Eat)。不断看,不断看,医院归来后遗症。

新买的三本David Lodge还没开始。不过又买了两本同一个英国作者Sophie Kinsella的《购物狂的异想世界》(The Secret Dreamworld of A Shopaholic),《购物狂纽约血拼记》(Shopaholic Abroad)。

还看了几个约会电影儿。竟然每个里面都有一个英国口音的男演员!所以本周是个理所当然的英国文化(没文化?)周。

伯恩算是个例外。看完后想当然地上网继续订购,才发现这是目前唯一一本中文的陆德伦(他写了25本),不爽。

约会电影儿有两个是休格兰特演的,这要归咎于About A Boy。还有一个也是休——杰克曼,如果Scoop可以算约会电影儿的话。现在我终于可以肯定我在电影方面的低级趣味——最喜欢的两类是约会电影儿和运动电影(两者的共同点就是发白日梦+大团圆),所以Wimbledon算是集大成者。最好再配上一个美国甜姐儿加一个英国帅哥,像Kirsten Dunst+Paul Bettany,Julia Roberts+Hugh Grant,Renee Zellweger+Colin Firth,Cameron Diaz+Jude Law(虽然这两个化学作用很差)……一数才发现这么多,看来这是个红火的批发生意。

当然杀时间的动作片象SWAT之类的我也看。The Bourne Identity电影则看得睡着了,幸好被买一送一(买的是《追风筝的人》)了小说的广告(第一章),然后就不得不买了书,然后就看得很上瘾。书比电影好看多了。谁有什么类似的请给我推荐一下,丹布朗就算了。

类似的,About A Boy好象也比电影儿好看,虽然我有点想不起来电影内容了。About A Boy比《失恋排行榜》(High Fidelity)还好看,边看就觉得Nick Hornby这家伙怎么敏感到这个地步。A Long Way Down较灰色,有点儿冗长,仍然一鼓作气读完了。总之目前看的几个英国作者,无论高深或俗气,文学或流行,都有那么几分相似劲儿。英国并没有白老牌资本主义,比起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国或美国作家是有趣多了(比如上星期看的Carson McCullers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就莫名其妙)。

22:17:38 - barb -

21 August

惊喜

9252576
本周最大的惊喜是戴维·洛奇(David Lodge)!

一直不爱看翻译小说,觉得很二手,常常看到某个译词就气不打一处来(比如“赫姆斯牌”皮包——那些男译者就不能问问他们身边的女人吗)。

回忆一下,今年看的唯一一本翻译小说是川端康成的《春雪》,还是受了日本重拍电影儿美伦美奂剧照的荼毒。咬紧牙关看完,断定川端康成不是我的茶。又买了一本《潮骚》,那是受黄公伟文的影响,不过再无勇气看下去。

看完《追风筝的人》,喜欢译者,突然想看翻译小说。在家里刨来刨去,扒拉出一本较厚较经看的《好工作》(Nice Work,译者蒲隆)。

遥想小八当年,一度为了陆智昌的装帧设计买了若干不相干的书——虽说陆公也不是随便接活儿的,不过我的阅读趣味也实在狭窄得很,于是统统丢到高高的书架上。记得当时没买戴维·洛奇更红的《小世界》,还是因为很利欲熏心地想到《好工作》没准儿可以成为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余读物。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工厂经理,和一个大学讲师。工厂经理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的代表,男,家庭出身中下,文化水平不高,工程师出身,渐渐做到一家机械制造厂的总经理,也算是事业有成,结婚二十多年,育有三个子女,老婆是家庭主妇。大学讲师,女,博士,女权主义者,左派,好不容易在学校谋得教职,工作兢兢业业,业务术有专攻,吸引学生无数,但由于英国八十年代教育体制改革,经费削减,即将下岗,有离婚、仍有来往前夫一个。

故事情节简单得一塌糊涂,由于某个莫名其妙的学术管理计划,女讲师被派去当男经理的“影子”,每周一天,贴身观察工业管理。于是彗星撞地球,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从互相碰撞、攻击,到渐渐为对方观点所吸引、影响,直到发生一夜情。

当然这不是个爱情故事。不过故事讲到这儿已经把我乐死了,洛氏语言和叙事方式实在逗死人,冷幽默,前面明明平铺直叙,突然来个对话,或者比喻,就能造成井喷的笑果。

看它之前还看了个毛姆的短篇,《佛罗伦斯月光下》(Up at the Villa),也是逗。戴维·洛奇没毛姆那么讥诮,所以更有趣,更平易近人,当然也更贴近时代。

最爆笑的,是一夜情后,女讲师跟女朋友讲起这桩风流韵事,女朋友尖锐地指出,工厂经理所吸引她的,权和钱,正是她拥护的一切的死对头,这一来,简直是“工厂强奸大学”。

故事的结尾更有趣。工厂经理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动了情,狂追不舍。大学讲师惟恐避之不吉,又为了自己的前途无比烦躁。正在这当儿,戏剧化的,工作经理一夜间丢了工作,大学讲师却既得到了美国大学伸来的橄榄枝,又意外继承了一笔遗产。于是男儿当自强,经理打算创业,拉来的第一笔资金,是讲师的遗产。一场空幻的罗曼史,把两个人变成了生意伙伴。是工厂胜,还是大学赢?

洛先生那支笔呀,没有情节我都爱看。

于是一口气订购了“卢密奇学院三部曲”的另两部:《小世界》(Small World)、《换位》(Changing Places)。

宣传语上说《小世界》被赞誉为西方的《围城》,焉知就是这句话误导我当初没买!(捶胸顿足后悔中)

09:41:02 - barb -

19 August

风筝天

前天看《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才想起来今年压根儿没看见过风筝。当然我们小区不是放风筝的地儿,以前有人拒买我们小区的房子就是因为两户的厨房窗户可以相距米余,油烟相闻,哪容得下风筝线。
20080327114104ssy

小时候第一次知道风筝,央老爸做。他老人家还真敢做——用普通白纸。当然飞不了几下就被风吹破,可是那只风筝画得真好看,白底用蓝墨水画着鱼身,有点象东洋画。

偶尔路过天安门,见识满天风筝,因为不是自己玩,不觉得特别有趣。

一直以为放风筝是自娱自乐项目,最多跟人比比谁的风筝飞得高,谁的风筝画得好。看了小说才知道,原来可以是小男孩的战争:用线和升降技术割断别人的风筝。这么血淋淋(手被玻璃线割出无数伤口)的比试我不喜欢,可是小说里的赛风筝描写得真好,那战斗来临前的时刻、准备工作、现场的气氛,好象可以看到阿富汗小男孩们飞奔在喀布尔的大街小巷,追逐争夺着断线的风筝。

而且是在雪天!从小到大经历那么多个雪天,从没想过这是可以放风筝的日子。记忆里的风筝天是三四月春风起,下雪天那不是北风呼呼么。

阿富汗的天气简直和小说里描写的阿拉伯集市一样神奇。

这本小说的前半部分太好看了,尤其是写小男孩时期的日常生活段落。每天的吃食、作息、玩乐、街市……太迷人了。大概不会看第二遍,不过很值得为了这些再翻回去。最迷人的地方是,不管民族、地理、文化、环境有多大差别,小孩子的世界总有似曾相识的地方,读着那些明明陌生却又熟悉的描述,美极了。

偷渡去美国后的一小部分也好看,仍是阿拉伯世界,加州的阿富汗城中村?那种家族、传统、口耳飞速相传的气息,看起来象真的。就象CY曾跟我说,拉萨城那么小,谁都知道谁。

但是后半部分勉强看完。难怪好莱坞要把它拍成电影儿,也太好莱坞了。男主角的爸爸和熊打架的传说,当然很容易就让人想起《秋日传奇》(Legends of the Fall),Brad Pitt在里面好象是被熊打死的?后面的千里追踪,冒战火寻人呢,又让我马上想起《怒火救援》(Man on Fire)、《不朽的园丁》(The Constant Gardener)之类。并且英雄老爸在对俄国士兵咆喉后就是死不了,还得到尊敬;残暴的对手可以随手杀死男主角时,偏偏要给他一个“公平对决”的机会把自己搞死;受虐的小男孩被救后——像某些电视剧一样——当然不能就这么轻易地大团圆,要再阴差阳错,几乎要落得个惨痛的结局,把读者那抽搐的心再拧上一把,然后,当然,还是要绝境逢生的,希望在人间(虽然我也是大团圆爱好者)。

当然,还有:犯了一辈子良心难安的错误,就获得救赎的机会。

关于少年和救赎的部分,我老想起曹文轩的《草房子》。我肯定更喜欢。太久不看快遗忘了,我要再读一遍。不过《追风筝的人》陌生、丰富,多采多姿的故事环境,也足够目不转睛地度过一整天。这本书翻译得好(译者李继宏),特别流畅,至少很符合我的阅读习惯。大概一半要归功于作者(Khaled Hosseini)本身简单生动的文笔。

唯一受不了的一个词是“恤孤院”,干嘛不翻译成孤儿院?就象那天看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受不了的“清扫妇”。

14:07:31 - bar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