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31 August

本周战果

美国人陆德伦《伯恩的身份》(The Bourne Identity, Robert Ludlum)。49万8千字!
英国人Nick Hornby《自杀俱乐部》(A Long Way Down)。
英国人Nick Hornby《男孩·男人》(About A Boy)。
英国人Gillian McKeith《改变一生的饮食计划》(You Are What You Eat)。不断看,不断看,医院归来后遗症。

新买的三本David Lodge还没开始。不过又买了两本同一个英国作者Sophie Kinsella的《购物狂的异想世界》(The Secret Dreamworld of A Shopaholic),《购物狂纽约血拼记》(Shopaholic Abroad)。

还看了几个约会电影儿。竟然每个里面都有一个英国口音的男演员!所以本周是个理所当然的英国文化(没文化?)周。

伯恩算是个例外。看完后想当然地上网继续订购,才发现这是目前唯一一本中文的陆德伦(他写了25本),不爽。

约会电影儿有两个是休格兰特演的,这要归咎于About A Boy。还有一个也是休——杰克曼,如果Scoop可以算约会电影儿的话。现在我终于可以肯定我在电影方面的低级趣味——最喜欢的两类是约会电影儿和运动电影(两者的共同点就是发白日梦+大团圆),所以Wimbledon算是集大成者。最好再配上一个美国甜姐儿加一个英国帅哥,像Kirsten Dunst+Paul Bettany,Julia Roberts+Hugh Grant,Renee Zellweger+Colin Firth,Cameron Diaz+Jude Law(虽然这两个化学作用很差)……一数才发现这么多,看来这是个红火的批发生意。

当然杀时间的动作片象SWAT之类的我也看。The Bourne Identity电影则看得睡着了,幸好被买一送一(买的是《追风筝的人》)了小说的广告(第一章),然后就不得不买了书,然后就看得很上瘾。书比电影好看多了。谁有什么类似的请给我推荐一下,丹布朗就算了。

类似的,About A Boy好象也比电影儿好看,虽然我有点想不起来电影内容了。About A Boy比《失恋排行榜》(High Fidelity)还好看,边看就觉得Nick Hornby这家伙怎么敏感到这个地步。A Long Way Down较灰色,有点儿冗长,仍然一鼓作气读完了。总之目前看的几个英国作者,无论高深或俗气,文学或流行,都有那么几分相似劲儿。英国并没有白老牌资本主义,比起一些莫名其妙的法国或美国作家是有趣多了(比如上星期看的Carson McCullers的《伤心咖啡馆之歌》就莫名其妙)。

22:17:38 - barb -

28 August

便利店

杂志的专题是便利店,所以义无返顾地买下。

较怀念的一段便利店时光,是零三年春在上海。刚从广州搬到上海,和美编同事小陈在富民路合租了一套大房里的两间。还记得那套房子,象从张奶奶的光阴里落下的,房顶高,贴墙纸,有只旧吊扇,红漆木头地板。常常做版做到半夜,从巨鹿路徐家花园旁的单位走回富民路,一定到小区对面的便利店(不是好德就是可的)买口热东西吃,多半是关东煮。较闲的时候,无事可做,小陈买回咸干花生,两人坐在走廊昏暗的灯泡下相对剥花生吃,越吃越香。回北京后买了好多次咸干花生,都没有那家便利店的美味。

上海最方便的就是无处不在的便利店。连着两个圣诞去上海听演唱会,都住在体育馆旁的如家,天天到马路对面的便利店报到。

去上海之前在广州工作了一段时间,常常去7-11吃咖喱鱼蛋。北京也有了7-11,可惜没有这项服务。

好象北京的7-11都开在较繁华地带,不出远门轻易碰不到。像我们这么大一个小区,想买一些较特别的小东西,非得走一刻钟上沃尔玛,很不痛快。以至于每次去中关村逛街,都要去7-11买一大盒好炖,坐在门前的大树下吃,过一种不知什么样的瘾。

研究家说便利店世代,缺乏交流的能力,因为自取所需,不用开口,只需沉默地付钱,24小时服务,是种依赖。原来我是天生宅人,难怪对便利店一见如故。如果每个中年妇女心里都有一个小女孩,我的这一部分可以由便利店证明。

偏偏做了一份和个性相反的工。近来常常觉得工作象无间道(所以对《伯恩的身份》一见如故),天天杀脑细胞。很希望到便利店补给一下:好炖(魔芋丝/笋/八珍豆腐饼/鱿鱼饼/香肠)、不二家牛奶糖、杏仁豆腐、土豆沙拉、明治雪糕……再来本milk,立刻回到廿五六。

20:28:31 - barb -

22 August

时间差

一口气看了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有点感动,不过不是为了剧情,是为了戏里戏外九年的时间差。

男女主角在第一部戏里相遇,同游维也纳,留下一个开放结局,上映于1995年。第二部,再在巴黎重逢,戏里是九年后,上映时间是2004年。他们脸上的岁月划痕不折不扣,电影内外的时间完全一致。

Sunset里,男主角问女主角自己的样子有什么变化,女主角指着Ethan Hawke眉毛中间像刀刻一样的竖痕说,这儿多了一道。真的哎,上一集里啥都没有。我妈还纳闷地说这难道是化妆化的。

我比头一集的观众有福,两部拍竣才看,瞬间对比眉宇间惊人的变化,不感慨才怪。据说Before Sunrise卖得不怎么样,可是引来了一批一片痴情的粉丝,就是在他们的催谷下,导演和主角才重组班底,拍摄只用了两三周。对白基本上是男女主演,Ethan Hawke和Julie Delpy写的,难怪他们背得下那么连篇累牍的台词!Delpy说,背词的时候后悔死了当初干啥鬼使神差写那么多。

导演Richard Linklater说,男女主演都当过导演,所以整个电影等于是三个人一块拍出来的。Sunset里有一段在车里的三五分钟之长的对话,一次拍成。

近年一直也不怎么喜欢Ethan Hawke,老觉得他气质有点阴鸷,还越长越瘦。Sunrise里也觉得他欠一点儿美国男孩的阳光气,不过到Sunset里小男生成长为神经质的作家就很神似。很喜欢演女主角的Julie Delpy,她在里面的对白、唱歌儿都喜欢。并且她长得很像我的一个瑞典同事,有种又倔强又甜美又有那么点儿脆弱的气质,招人疼。

两部电影各有一个冗长的译名,好象Sunrise是叫“爱在黎明破晓前”,Sunset叫“爱在巴黎日落后(还是日落余晖后?)”。把维也纳和巴黎拍得美到不行——没什么名胜,就是男女主角信步游走的大街小巷,随着日光推移,就有了那么多变化,比任何旅游宣传片都美,看得我想立刻就去。

19:51:33 - barb -

21 August

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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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最大的惊喜是戴维·洛奇(David Lodge)!

一直不爱看翻译小说,觉得很二手,常常看到某个译词就气不打一处来(比如“赫姆斯牌”皮包——那些男译者就不能问问他们身边的女人吗)。

回忆一下,今年看的唯一一本翻译小说是川端康成的《春雪》,还是受了日本重拍电影儿美伦美奂剧照的荼毒。咬紧牙关看完,断定川端康成不是我的茶。又买了一本《潮骚》,那是受黄公伟文的影响,不过再无勇气看下去。

看完《追风筝的人》,喜欢译者,突然想看翻译小说。在家里刨来刨去,扒拉出一本较厚较经看的《好工作》(Nice Work,译者蒲隆)。

遥想小八当年,一度为了陆智昌的装帧设计买了若干不相干的书——虽说陆公也不是随便接活儿的,不过我的阅读趣味也实在狭窄得很,于是统统丢到高高的书架上。记得当时没买戴维·洛奇更红的《小世界》,还是因为很利欲熏心地想到《好工作》没准儿可以成为提高业务水平的工余读物。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工厂经理,和一个大学讲师。工厂经理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的代表,男,家庭出身中下,文化水平不高,工程师出身,渐渐做到一家机械制造厂的总经理,也算是事业有成,结婚二十多年,育有三个子女,老婆是家庭主妇。大学讲师,女,博士,女权主义者,左派,好不容易在学校谋得教职,工作兢兢业业,业务术有专攻,吸引学生无数,但由于英国八十年代教育体制改革,经费削减,即将下岗,有离婚、仍有来往前夫一个。

故事情节简单得一塌糊涂,由于某个莫名其妙的学术管理计划,女讲师被派去当男经理的“影子”,每周一天,贴身观察工业管理。于是彗星撞地球,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从互相碰撞、攻击,到渐渐为对方观点所吸引、影响,直到发生一夜情。

当然这不是个爱情故事。不过故事讲到这儿已经把我乐死了,洛氏语言和叙事方式实在逗死人,冷幽默,前面明明平铺直叙,突然来个对话,或者比喻,就能造成井喷的笑果。

看它之前还看了个毛姆的短篇,《佛罗伦斯月光下》(Up at the Villa),也是逗。戴维·洛奇没毛姆那么讥诮,所以更有趣,更平易近人,当然也更贴近时代。

最爆笑的,是一夜情后,女讲师跟女朋友讲起这桩风流韵事,女朋友尖锐地指出,工厂经理所吸引她的,权和钱,正是她拥护的一切的死对头,这一来,简直是“工厂强奸大学”。

故事的结尾更有趣。工厂经理像个毛头小子一样动了情,狂追不舍。大学讲师惟恐避之不吉,又为了自己的前途无比烦躁。正在这当儿,戏剧化的,工作经理一夜间丢了工作,大学讲师却既得到了美国大学伸来的橄榄枝,又意外继承了一笔遗产。于是男儿当自强,经理打算创业,拉来的第一笔资金,是讲师的遗产。一场空幻的罗曼史,把两个人变成了生意伙伴。是工厂胜,还是大学赢?

洛先生那支笔呀,没有情节我都爱看。

于是一口气订购了“卢密奇学院三部曲”的另两部:《小世界》(Small World)、《换位》(Changing Places)。

宣传语上说《小世界》被赞誉为西方的《围城》,焉知就是这句话误导我当初没买!(捶胸顿足后悔中)

09:41:02 - barb -

19 August

风筝天

前天看《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才想起来今年压根儿没看见过风筝。当然我们小区不是放风筝的地儿,以前有人拒买我们小区的房子就是因为两户的厨房窗户可以相距米余,油烟相闻,哪容得下风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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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第一次知道风筝,央老爸做。他老人家还真敢做——用普通白纸。当然飞不了几下就被风吹破,可是那只风筝画得真好看,白底用蓝墨水画着鱼身,有点象东洋画。

偶尔路过天安门,见识满天风筝,因为不是自己玩,不觉得特别有趣。

一直以为放风筝是自娱自乐项目,最多跟人比比谁的风筝飞得高,谁的风筝画得好。看了小说才知道,原来可以是小男孩的战争:用线和升降技术割断别人的风筝。这么血淋淋(手被玻璃线割出无数伤口)的比试我不喜欢,可是小说里的赛风筝描写得真好,那战斗来临前的时刻、准备工作、现场的气氛,好象可以看到阿富汗小男孩们飞奔在喀布尔的大街小巷,追逐争夺着断线的风筝。

而且是在雪天!从小到大经历那么多个雪天,从没想过这是可以放风筝的日子。记忆里的风筝天是三四月春风起,下雪天那不是北风呼呼么。

阿富汗的天气简直和小说里描写的阿拉伯集市一样神奇。

这本小说的前半部分太好看了,尤其是写小男孩时期的日常生活段落。每天的吃食、作息、玩乐、街市……太迷人了。大概不会看第二遍,不过很值得为了这些再翻回去。最迷人的地方是,不管民族、地理、文化、环境有多大差别,小孩子的世界总有似曾相识的地方,读着那些明明陌生却又熟悉的描述,美极了。

偷渡去美国后的一小部分也好看,仍是阿拉伯世界,加州的阿富汗城中村?那种家族、传统、口耳飞速相传的气息,看起来象真的。就象CY曾跟我说,拉萨城那么小,谁都知道谁。

但是后半部分勉强看完。难怪好莱坞要把它拍成电影儿,也太好莱坞了。男主角的爸爸和熊打架的传说,当然很容易就让人想起《秋日传奇》(Legends of the Fall),Brad Pitt在里面好象是被熊打死的?后面的千里追踪,冒战火寻人呢,又让我马上想起《怒火救援》(Man on Fire)、《不朽的园丁》(The Constant Gardener)之类。并且英雄老爸在对俄国士兵咆喉后就是死不了,还得到尊敬;残暴的对手可以随手杀死男主角时,偏偏要给他一个“公平对决”的机会把自己搞死;受虐的小男孩被救后——像某些电视剧一样——当然不能就这么轻易地大团圆,要再阴差阳错,几乎要落得个惨痛的结局,把读者那抽搐的心再拧上一把,然后,当然,还是要绝境逢生的,希望在人间(虽然我也是大团圆爱好者)。

当然,还有:犯了一辈子良心难安的错误,就获得救赎的机会。

关于少年和救赎的部分,我老想起曹文轩的《草房子》。我肯定更喜欢。太久不看快遗忘了,我要再读一遍。不过《追风筝的人》陌生、丰富,多采多姿的故事环境,也足够目不转睛地度过一整天。这本书翻译得好(译者李继宏),特别流畅,至少很符合我的阅读习惯。大概一半要归功于作者(Khaled Hosseini)本身简单生动的文笔。

唯一受不了的一个词是“恤孤院”,干嘛不翻译成孤儿院?就象那天看西德尼谢尔顿的小说,受不了的“清扫妇”。

14:07:31 - barb -

10 August

人海战术

一直爱看他家的招贴画,怪赤果果的,并且帅哥美女是一摞一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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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41 - barb -

09 August

空城

平白多了一天假,管他为什么,过了再说。

我有一个痼疾:放假睡不了懒觉,比上班起得更早,有失眠性质。昨天一如既往,五点火眼金睛地坐起来,没头脑地走来走去,又不知该看电视,看碟,看书,还是吃东西。终于收拾好,同时接到两边按铃,一边是Ithaca小姐上门赴约,一边是邮递员伯伯送来Jun的杂志,遂讨论起中美两国稿费计价方式(SATC里Carrie讨价到四块半一个字!)。

吃喝停当,坐好,正戏是复习《新扎师妹》,爆笑二小时,发出花痴的叹息连连。然后在Cathayan的率领下上联想桥南的新疆巴州驻京办事处午餐。奋吃了鄢耆酸奶两碗,羊肉串、牦牛肉、莲花白若干,脑满肠肥地作别C君,前去血拼。

到金融街购物中心,先上连卡佛瞻仰一番,后上I小姐的心水店铺乱看,一无所获,正意犹未尽地脚底板痛,被广播驱逐出境:原来喜迎奥运,五点就关门大吉。好不容易找到歇脚处,二楼看出去,寸土寸金地奢侈的草坪,几乎没有行人,不似人间。

吃饱喝足,一发狠,向新中关进发,如果商场关门,大不了去看电影!反正我们对开幕式也啥兴趣。出租车司机是房山人,边埋怨我们误了他看电视,边泼冷水,原来八月八日所有娱乐场所停止营业。打电话去商场,六点都关门了。出街口,五步一哨,十步一岗,交警武警轮值,大马路空空荡荡,才晓得打得到车,我们是有福之人。

八月八日七点半,这个时间,在大街上的有几人?从没见过这种景象,有水雾但空气明晰,蛋壳灰傍晚天色,罩着巨大静静的城,肃静带来点无人的慌张,此刻始知奥运的威力。我莫名其妙想起《生化危机》,才省起,这是关键时刻,精明人才不上街,Ithaca也不敢坐地铁了,干脆上我家借宿。

出租车在无人的大街上风驰电掣,司机倒是喜洋洋,说:这马路跟咱们自己家的似的!边听广播,边激动地叫:奥运加油!中国加油!来的路上,Ithaca亲眼见到有人向传递中的火炬下跪,这激动就不足为奇了。

八点正,我们变回正常人,正襟危坐在电视前,开心地看着开幕式,土气地尖叫,不厌其烦地奔走在电视和我们家北屋的窗口——那儿可以遥望鸟巢的焰火。

运动员入场,Ithaca和我轮番睡着,又互相推醒看帅哥,等着亲爱的瑞典、比利时、意大利……

待火炬尘埃落定,看《恋人》看到三点半……不管是开幕式,是从天而降的一天假,还是下午的咖啡祸害,这接近一个无眠夜。

17:51:00 - barb -

05 August

早餐派

最近发现一个吃早餐的绝佳所在:麦当劳。

接连三个周末都上麦记早餐,原因有三:
上了年纪,瞌睡少。尤其Cathayan,时时哀叹失去了睡到11点的超能力。吃早餐亦是惜命之一种。
吃饱点,省一顿,不用小时工来了(常常12点杀我们个措手不及,饭还没做),躲在厨房吃面条。
可以穿背心短裤,趿拖鞋,看书(在家选择太多,诱惑太大)。

当然我们也没早到哪里去,一般九点到。实则五点半就有早餐供应,我真想试试。据观察,不同时间的顾客大异其趣,比如我们这个时段复习考试的学生或是准备出门运动的比较多,十点后就会涌入大量家长随侍的小朋友。不知道五点半来的是什么人,想象中较象周耀辉写给老黄的歌词,“即将要上床,先当早餐派”。

这家麦当劳临街,二楼,窗外是瞬息万变的十字路口。Cathayan说起梁山好汉,是手按桌子,腾身而起,从二楼酒肆一跃而下。又说起有个电影,也是这样一个十字路口,有人对着它每天拍一幅照片,日积月累,发现了一宗谋杀案。我怀疑这是王颖的《烟》,但是没看过。我是个没啥想象力的人,想到的不过是第一次吃麦当劳的战战兢兢,和后来停吃麦当劳的自然而然,忆苦思甜。

我常常点一份早晨全餐,一坨似蒸非蒸似炒非炒的鸡蛋,两只麦满分,一只烟肉饼。类似小时候吃华夫饼,可以整只咬,可以劈开分片吃,随便搭配组合,变化多端。

十点,早餐退场,日餐供应————这才叫早午餐呢,我们又开始第二顿。

最适合麦记早餐的读物是随便什么报纸,二手书。习惯是Cathayan带着他的geek书籍,我带黄伟文。看完了《俗》,《生于天桥底》接棒。Wyman之娇、憨、别出心裁,在太阳光之内,略苦的港式奶茶之后,让人笑得心满意足。

17:41:40 - barb -

03 August

Cathayan's 酱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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