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31 December

鄙猫自珍


后花园有篇文章叫“二猫在屋”,妈妈看了还以为是我写的,其实不是的。猫这个东西跟小孩子一样,看在自己眼里是怎样可爱,可是看在别人眼里,那只是又一只白的黑的花的小动物,和别的猫,甚至是狗、乌龟没什么不同。即使很明白这个道理,在我们家人眼里,世界上最可爱的猫宝宝还是波波和咪咪,那简直是一定的:D

bobo
今早波波困觉。它已经10斤重啦:lol:

mimi
咪咪老显得那么白,实际已有2个月未洗澡,当然不是因为我懒,而是因为怕对小猫造成心理阴影;-):oops: 咪咪8斤3两重。
10:28:46 - barb -

30 December

听到声音就哭了,看到颜色就笑了


昨天在保利听了柏林IRIS广播爱乐乐团的音乐会,不爱给的票,我真是千恩万谢。一件可惜事是Map告诉人民大会堂有中央芭蕾舞团团庆45周年庆典演出,是同一天晚上,撞车了。

闲了好几天,结果29日当天特别忙,N多个team的人都找我,我忙得上蹿下跳直到六点十五,生把电脑硬关机了冲进电梯。电梯里一个小型机的工程师问我听什么曲目,敢情又遇到一个古典音乐的发烧友。

在地铁里还在接老板电话,眼看要迟了,总不能空着肚子进场,赶紧打电话给Cathayan让他先给买点吃的。一到地铁站,接过麦香鱼大啃起来,很没风度。不过终于提前进场,坐到位子上一颗心才塌下来。

Cathayan听说古典音乐会的开场时间总是7点15,幸好保利的惯例是7点半,不然下班之后怎么赶得上。

开始前我看到了人家的节目单,我没找到在哪买,很羡慕,Cathayan却很不以为然地说,看了又怎么样,反正听不懂。我赠他一个大白眼。终于开场了,可气的是迟到者众,直到8点还陆续有人进场,剧院是商家的买卖自然无法关门谢客的,幸好这次光听不看。

第一支曲子是施特劳斯的《蝙蝠》序曲,生机勃勃,小小的、流畅的旋转,真是好听得不得了。不过我还是听不出几种管子谁是谁,看来做不了真正的乐迷。结束后,Cathayan说:“太好听了!”有时候我知道他比他知道自己更多,我们两个中间最容易为音乐所动的那个人一定是他。音乐的和谐的对称的美,广阔的挖掘不尽的潜藏世界,和理科的一些学问不谋而合。以前和John Nash那位助手兼校友聊天时,他就说普林斯顿的数学家们大多数是乐迷,并且自己演奏乐器,组乐团。

第二支曲子是《威廉?退尔》序曲。从宁静的美景转到暴风骤雨那一刻我的眼眶一下就湿了,仿佛看到了乌云密布,大军压境。乐曲带来的果真是来自身体的共鸣,我疑惑到底这共鸣是感情的还是纯粹生物学上的,无可疑问的是这真是最完美的体验之一。Cathayan也不觉得听不懂了,我和他说,人为的东西里面,音乐大概是最贴近自然、贴近人的天性的,不需要任何翻译,你听到什么就是什么。——很多介绍说是某支曲子勾勒了什么什么图景,其实那只是根据作曲家生活背景的猜测,但作曲家自己心底到底想发泄什么样的情绪不得而知,但每一种细妙的感情都自有知己,而在每一位不同的指挥和不同的乐团的手下,都可以另是当时当地的情绪。

真乐迷李欧梵验证了我揣测的这一点,他说买到的列宁格勒爱乐乐团指挥库特?桑德林指挥的萧斯塔科维奇的《第八交响乐》——都说这曲子是写苏联人民战德军的英雄受难气概的,他却听得离开了历史的真实而进入人生意义和死亡真谛的探讨,听到了“死亡的声音”。

Cathayan跟我说,前几支曲子长笛尤其不好,反应慢,跟不上趟,我听不出来。他对音乐的感受力和辨识力比我强多了,我是纯靠感情,他是要有理有据的。不过我俩有一点达成一致,就是这个乐团显然不够一流,因为从弱到强的转变总是很生硬。

他说下半场显然要比上半场成熟,我倒觉得,他们把一支《蓝色多瑙河》奏得无比枯燥乏味,《小河流水》更不用说了,成了沉闷呆板之作,还是Cathayan说得对,这曲子只须一支长笛即可,何必交响乐。除了多瑙河,其他施特劳斯都不错,看来这是他们的专长。

另有柴科夫斯基的第六交响曲奏得也不错,梦幻一样。Cathayan说这曲子是不是老柴吃了迷幻药写出来的,看了李欧梵的写音乐界和同性恋关系的书才知道是另有说法:性学家蔼理斯(Havelock Ellis)说这首另名为“节目交响乐”的曲子的秘密“节目”就是同性恋的悲剧。李说举柴科夫斯基的例子谈西方乐界同性恋是“受白先勇之托”,我倒纳闷,白先勇自己为什么不写。他大力推销《牡丹亭》不是也为了杜丽娘和柳梦梅不见容于世间的爱么?

返场竟然有三支曲子,最后一支是拍手的拉德斯基,前两首耳熟但听不出是什么。Cathayan大学时的室友一位是古典音乐的超级发烧友,一位是大提琴手,另有二位狂热影迷兼爱弹吉他,可惜这样的环境没把热爱电脑的他熏陶成半个音乐通,但确实造就了他听音辨器的耳力。

他自创了一个理论是,乐团里如果大部分是年长的男性,那才比较有可能听到一流的音乐,如果都像今天这样大部分是年轻人而且女性居多,那就很难有品质的保证。这个以后真要验证一下。不过这回的乐团水平是有些参差不齐的,首席小提琴手拉得还不错,不过感觉他的那把琴音色不够。我也说不上什么叫好来,但真正的好想必一听到立刻就知道,那是独一无二的。指挥是年轻的中年人,身材颀长,样子挺帅,可惜影响力不够,返场前的几曲乐团和他的指挥不大合拍。

整场音乐会听下来,让我想起秋天看的法国印象派画展,可能都不是顶尖儿之作,但已经足够让人陶醉于音乐和绘画之美。绘画牵动人心处是总让我会心微笑,音乐则容易痛击人的内心,让人痛哭流涕好不狼狈。听到声音就哭了,看到颜色就笑了,甚至不用思考,这真像小婴儿的体验。 [Read More!]
15:47:12 - barb -

29 December

离fashion多么远

让浪漫来得更猛烈些吧!

Sex and the City第六季里,女主角凯莉一位新男友是芭蕾巨星Baryshnikov演的俄国佬,他给她弹钢琴、念诗,以号称“浪漫已死”的专栏安身立命的她受不了这份刺激,向女友们诉苦,于是夏绿蒂米兰达萨曼莎齐齐嘲讽“18世纪”于NYC摩登女性们的不合时宜。我们老实观众大以为凯莉姐姐会飞掉这位走错时空的“old man”(她们说他外表像六十,我看不出),哪想到她在俄国佬抖落一袭桃红跳舞裙的时候惊喜得倒抽一口冷气,内心独白是“如果我一直在避免浪漫,看来我得抛开顾忌。”

那潜台词是,让浪漫来得更猛烈些吧!整个欲望城市的成功离不开这些,红橙黄紫,黑绿青蓝,卿本佳人,所以连轴心戏也离不开丝缎睡袍镂空内衣pink melody。热恋需要化学作用,但相处却离不开物理处境,一对男女的关系总得有个转捩点更进一步,对于像我们这样的老实孩子简直一定是见父母,可是对于凯莉美女,那是让新男友经受她永不分手的Prada专卖店的考验。

这一切对于我家Cathayan像一个谜,可是任何一个影迷都知道,奥黛丽赫本从来不是邻家女,她吸引全世界的聚光灯可不是靠轻装上阵,“大家觉得奥黛丽-赫本高贵又有气质,她的美丽永恒不变!一讲到Style,人人都会立刻想起她!” ——她的身后是纪梵希。

孙哲在他的书里说了,“赶时尚就像吃饭,没什么了不起,可是你永远也离不开。你会为了刚小肚的小笼包而长时间地感慨吗?当然不。可是你无法离开任何一餐饭,否则你就不能活。”

阳光、空气、水,没有它们我们一定不能活,可是我们要的仅仅是活着吗?这里我们抛开所有形而上,也不讨论还在受苦的人们(人道主义另当别论),先检视一下自己任何一次赶时髦的经历。

——我不赶时髦,不是因为故做清高,实在是因为赶不上。我的偶像迈克曾经讽刺亦舒高歌一辈子的低调子,“名作家大谈穿衣之道,极力倡白衬衫,倒是真正数十年如一日”,说是“优哉游哉静静发放中产阶级没有想象力的香气”——他实在大错特错,白衬衫不是中产阶级,白衬衫实在是没有阶级,管你白的黑的黄的皮肤,管你黄的黑的白的头发,管你配钻石手链珍珠耳环还是光秃秃一无所有,管它两百块半打,还是数千元一件,无论是面试答辩会友相亲,永远中规中矩,随时可以上身,它惟一care的是青春。

当然白衬衫放在迈克那双惯看秋月春风的慧眼里实在单调,但搭来配去,年复一年,年龄越大留给修饰的时间越多,留给自己的颜色越鲜艳,人是社会的人,因此无法不理fashion。可是时尚是什么?

“瞧不起时尚的人觉得时尚是件非常浅薄的事情,只知道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过气的交际明星,或者把自己的脸涂抹成一朵姹紫嫣红的牡丹花——这些人是真的瞧不起时尚吗?还是因为内心深处太过看高了时尚?以为它应该是深奥的,枯燥的,并且对人类的发展历程有某种意义的,于是她理所当然地失望了,她实在太抬举时尚这行业了,这行业说到底跟冶炼钢铁或者船舶制造有什么太的区别呢?至少在买卖关系上,每个行业都是绝对平等的。”

说到工业,倒想起上个月看的法国时尚百年展来。实在是一场枯燥乏味的展览,弄得跟黑洞一样,无论是巴黎地铁大门的复制品还是协和飞机都没激发我们的热情,但是当走到世纪初的路易维登皮箱面前时,我和同伴连声惊叹“啊,多巧妙啊,竟然有6格抽屉!”当然在玻璃金字塔的模型前也是停步了一小会儿的,可是什么都挡不住我们冲向时装展厅一件桃红色(又是桃红色!记得祖师奶奶琼瑶的一篇小说的女主角就爱这个颜色,不但外套浴袍天天穿,还把客厅卧房统统刷成这个颜色,原来是有起源的)V领低胸束腰下摆曳地打褶的夜礼服的脚步。

猪与色情

有一段工作异常繁忙的时间,逼得我连看碟的爱好都要放弃了。这才发现,压力之下,什么伯格曼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统统不管用,一切知识电影靠边儿站,这时候谁说好莱坞电影是低级趣味我跟谁急,一星半点的空余时间里,我全靠它找乐子了。那段时间买碟的标准一定是大制作,最好有爆炸、撞车、英雄主义、搞笑、激情戏……于是安吉莉娜阿什莉沃尔伯格轮番上阵。休息脑袋之余,不看书简直是一定的,只除了孙哲这本《时尚没什么大不了》。

老实讲刚买这本书是为了虚荣,想搞搞清楚我的妹妹Olimpia丢给我的瓶瓶罐罐毛衣裙子都是什么来路,可是开始看以后看书本身成为乐趣,至于那些大牌谁是谁,除了Tom Ford和人所共知的几位大师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

乐趣就在作者的总结能力和怀疑精神上头。像性专栏作家凯莉的“浪漫已死”一样,他也有自己的口号,那就是“时尚没什么大不了”,不过绝没有说一套做一套收到漂亮衣服就芳心窃喜的两面派,而是维持着有原则的尊重,让我们在仰望和俯视之间找到了平衡,也许那平衡是自欺欺人的,who knows?So what?我得学作者多用用问号,这是从工科男生那里学到的经验:在事情未经证实之前,怀疑无罪。何况对于时尚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怀疑简直有理,一不小心还赶上了又一班潮流快车。

记得有人专门搜罗过许多香水广告——越update的穿的越少,我喜欢的大卫杜夫Cool Water广告,干脆就让男模特赤裸上身,沉浮清波之上。孙哲当然不会叫我失望,三下五除二总结了时尚风标的色情走向。

“‘让我们再色情一点吧’,几乎可以代表各大品牌的心声,有条件的要脱,没条件的要创造条件脱,如果你看到SISLEY2001年的春夏时装宣传册,你会发现,这基本上就是一本风格诡异的色情画报,除了男女皆露两点外,还有大量的挑逗性动作……而这宣传册的主题就是‘LOST IN THE GARDEN OF EDEN’……”

且慢,这个SISLEY的行头我倒好象是有一件的,是我老妹丢掉不要的破衣烂衫之一件,驼色小翻领外套,领口和前襟绣着棕色的花,从颜色到款式都保守得要死,我穿上活像夏绿蒂她家的老保姆,除了离天堂不太远,你绝对不会产生任何和伊甸有关的想象。作者也说走遍意大利的SISLEY店铺,不是棉布衫就是过膝裙,扮纯情女生之首选行头,“如今包装成这种风骚模样,意图真是难以理解。”更匪夷所思的是,这本书里还有一张SISLEY的广告,是一只小猪的脸——它湿漉漉的鼻子好象正要拱到你的脸上来。猪、色情和SISLEY,彻底把我搞晕了。我惟一想到的是,看到这头超级可爱的小猪,你绝对不想再用任何猪皮做的东西。看来这是个好法子,如果各大品牌都这样branding,我们推荐用濒临灭绝的藏羚羊。可惜天不从人愿,商家有商家的小九九,时装界金童Tom Ford说,时尚潮流总是与性有关。不信?去问性与城市。

Sex and the City最后一季里公关高手萨曼莎就是靠毫不掩饰的色情贩卖她的小男友Jerry的。这个Jerry赤身露体给伏特加酒做的广告似曾相识,难道是真有其事?他的稻草色的长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个在CK香水广告里罗衫半褪的澳洲男孩。“显而易见,目前的时尚业已经被一群强权派的女人和一群强权派的爱慕男人的男人给占领了,处于相同的原因,他们也开始热衷于这样一种把男人剥光的游戏——请注意这并不是在私人的糜烂沙龙,而是众目睽睽的商业市场里。”——当Jerry因为在商业楼的巨大广告中自己的重要部位占了二层楼那么高,同时又被同性恋们看上而苦恼时,萨曼莎不慌不忙地告诉他:先是gay,然后是girls,然后你会红遍全世界。

我为Cheap狂

当我在五道口市场、襄阳路和老鼠街抢购廉价服装的时候,实在没有想到便宜也是一种时尚。不管和奢侈品狼狈为奸助的媒体怎么助纣为虐,都不能否认,劳苦大众压根儿不搭理那一套——虽然我们沉默着,我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所以我们继续在小商品市场里兴高采烈地苦淘。

当我在五道口市场、襄阳路和老鼠街疯淘廉价货时,万万没有料到,便宜也是时尚。孙哲同志有如神降般地大声喧哗,Cheap怎么啦,君不见猛男玉女身光颈靓,半是名牌半是摊上货?那劲头好象你不披挂一件半条号称十元两套的处理品就是做作,就不足以眉飞色舞地高声炫耀。

我还学会了一个新词叫“CHEAP & CHIC”,意思是“平民消费得起的时尚”。一看代表品牌是H&M、GAP或是UNIQLO,我又倒抽一口冷气。原来此Cheap非彼Cheap,摇身一变成英文身价倍涨。这些走年轻路线的牌子还被指是抄袭者,那些批评家们大概从未见识过雅宝路的抄版手段。妹妹曾教过我怎样辨别A货,我到了儿也没学会,拎着她一只真LV手袋,只觉也不过是人造革,可是到底面子抹不下,不肯买假名牌,明里是不知法犯法,暗里,说得文艺点,是“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其实是推己及人,心态不是不阴暗的——如果我发现一个人穿着明澄澄的假名牌,我一定会开始怀疑她的双眼皮、鼻子、下巴、胸脯……我的原则是有便宜一定要占,但要蹑手蹑脚悄无声息地占,对,我要那件物美价廉的白T恤,哦不,千万不要给我拿小银珠印上GUCCI!这是一种什么样错综复杂莫名其妙的酸葡萄心态,值得研究,但相信大多数女孩子们会会心一笑。

既然扮淑女,未免放不开。恺蒂在一篇文章里说到秀水街买衣服,许多假名牌上光明正大地挂着标签:“GENUINE REPLICA”——正宗赝品!我敢说这绝对不是莺莺燕燕的小女人们干出来的事,它背后的创造者实在有几分江湖豪情,不免让我浮想联翩。

今年实在太忙,以至于我身上去年、前年,甚至大前年的旧衣服轮番上阵三班倒,穷老大力气适应那颠扑不破每日换装的办公室不成文定理。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子在我变胖穿不下去年西服的时候终于幻灭,逼得生性懒惰的我咬紧牙关杀进商场去。不逛不要紧,一逛吓一跳,怎么所有的衣服不是撕烂边就是钉上钉,要么腰上挂条子要么袖子起皱褶,至不济也得来个褪色处理。稍微平头整脸的制服动辄数千,加息在即,谁敢问津?

Cheap终于咸鱼翻生上了台面,可是难为我们消费者堂皇逛次商场竟要捧着堆昂贵的破衣服回家去?啊,怎么见江东父老。这边厢,孙大侠自有分解:

“CHEAP也可以是一种姿态、一种风格。现在,我甚至觉得CHEAP是目前时装界最重要的STYLE,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波西米亚风吹得如此甚嚣尘上,大家争先恐后打扮出一副潦倒而邋遢的模样。在这时候,CHEAP不是错误,而是美德。”

哦,我在莫名其妙在中赶上了潮流,又在满目金星中失去了美德。

江湖好,风景旧曾谙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话已经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演家族生意的电视剧,他们做的就是时尚买卖,T台是少不了的风光,男男女女熙来攘往,互搏的利器不是刀光剑影,而是缝纫机、剪刀、模特和工业化大生产。又记得有部电影叫《霓裳风暴》,听名字也知道,轻柔旖旎和疯狂暴戾齐飞,不是时装是什么。

既然同属资本主义,那么再美的时装背后也是人吃人,辉煌、湮灭、重整旗鼓、艳帜高张,数十年的兴衰史,拨弄这一切的一定不是忙碌的上帝,而是同一只看不见的手。站在前台呼风唤雨的,就是时尚界的群英会。

如果你没听过如今时装界的霸主伯纳德•阿尔诺特的名字,那没什么了不起,因为总有一个瞬间,你和他巨大的LVMH奢侈品集团公司擦身而过,它旗下的品牌有CHRISTIAN DIOR、GIVENCHY、CELINE、KENZO、TAG HEUER、EBEL……法国时尚百年展,LVMH是必然的赞助商。

熟读《笑傲江湖》的孙哲以过来人的姿态描述这个江湖:如果LVMH是大佬,那GUCCI就是孤军奋战的义胆英雄。

“GUCCI是一个意大利老品牌,曾经有一度时间已经非常萧条,但在有‘时装界第一设计师’之称的Tom Ford的加入和改造后,GUCCI得到了神话般空前成功。在重整GUCCI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DE SOLE和Tom Ford开始收购一些优良品牌,以此来和不可一世的LVMH一争长短。现在GUCCI集团已经有法国著名品牌YSL一般的股份,以及其他的一些品牌。在阿尔诺特的眼中,GUCCI已经像个不服管教的旁门左道,必须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在对FENDI品牌的争夺战中,LVMH终于得胜了,但是,外界普遍认为LVMH在这场竞技比赛中,至少多花了2亿的冤枉钱。”

善于捕风捉影的我不免嗅出了别样的味道——Tom Ford,又是Tom Ford,正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记得Tom Ford还是fanfan发现的一粒家明来着,可除了长身玉立不言不语的酷样,他在时尚江湖驰骋纵横、痛下杀手的面貌全然不同家明的儒雅低调。他1994年才发表第一场秀,之前只是一个无名小辈,更糟糕的是,还是一个美国人!可是十年来他不但只手遮住GUCCI一片天,还成为YSL RIVE GAUCHE的总设计师。“所有人都喜欢他,男人,女人,他难道不是当下年轻设计师中打扮得最得体和最优雅的男人吗?作为回报,他也爱着女人,或者男人,这之间有区别吗?”今年四月一日,曲终人散去,Tom哥拜辞Gucci,可惜这本书的出版没赶上这个时尚界黯然神尚的日子,真想听听极度推崇他的孙哲将怎样唱一首骊歌。

当然千娇百媚的时装界不能惟我独尊,作者还替我们历数Versace、Giorgio Armani、Mcqueen、Saint Laurent、Lagerfeld、Marc Jacobs……别人说范思哲是当代的米开朗基罗,他立刻辩驳:“除却成就因素,我私下里也认为其实范大师跟米大师走的根本不是一条路线——即使外在看起来有诸多相似之处,可是精神绝对背离:米大师走的是英雄主义的路线,唤起人们的是崇高和伟大的气概,而范大师则流于华丽过度和糜烂,无论怎么看都有种末世狂欢的气息。”这些话很多人说过,可是第一回看到这样一种恰恰符合我心意的扼要对比。

他说起Galliano,我们嫣然一笑,“如果John Galliano不做时装设计师,那么至少还有3种职业可以让他发挥才干:他可以做天桥专业的男模特,有哪个男模特可以比得上他那神态自若潇洒风流的明星风范?或者他可以做专业的健身教练,他对身材的保养可真是有一套,‘早餐吃得像个皇帝,晚餐吃得像个乞丐’,这是他keep fit的秘诀。实在不行,他还可以考虑去马戏团做他们的台柱演员,至少他吊钢丝满场飞来飞去的本事无人能及。”——2000年的美国VHI/VOGUE时尚大奖典礼上,这位老罗曼蒂克吊着钢丝横空飞出,风头无两。

“这是一个设计师呼风唤雨的时代。”

“我不能想象如果吊在钢丝上的是YVES SAINT LAURENT会什么样?当然他纤弱、神经质的身体显然不适合这样的高空作业,但他会认为自己是超级明星吗?钱钟书说过吃了个不错的鸡蛋何苦去认识那只母鸡的名言,显然他是不懂时尚的。在时尚圈中,只要是一只体态风流、羽毛绚丽的母鸡,就没有人怀疑它将会生出一个优秀的蛋。”

内心戏

我不是《时尚》的忠实读者,所以没听过孙哲这个名字。在我看来,甭管Cosmopolitan变成中文后怎样改头换面,它始终不是我的那杯茶,和中看不中读的它比起来,我宁愿拜读男人帮,或是没被卖掉前的青年视觉,至少后两者的图更大更多更养眼。但现在我愿意为了追读孙哲的文章厚着脸皮去借同事的杂志看,我挺喜欢他游戏人间的笔触。

以前我坚决认为文字是骗人的,它不比音乐、舞蹈、绘画那样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我认为这就是网恋常常见光死的原因。现在我仍然这样认为,不过发现一个另辟蹊径的办法:用文字谈爱好,你看他/她喜欢什么音乐,心头最爱的三部电影……就可以推己及人,即使男女大不同,总可以预见difference是不是在你可承受的范围内。啊,不喜欢音乐/电影/话剧/绘画/书籍/杂志……?没关系,你问他喜欢去什么地方旅游,这基本是一个面试技巧:他过去的经验,预测他未来的选择。比如说,商量假期去哪玩的时候,我一定说上海或是青岛,因为我曾经在上海的文庙市场买到一大堆好漫画书,因为我曾经在青岛吃过最新鲜肥嫩的虾虎(不过这时候我家Cathayan就露出无比鄙夷的神色:你还想往城市里钻呀?)。

我看到孙哲的文章,我就有点喜欢他。他笔下的时尚圈风生水起,险恶与机会并存,及时发现华袍里的跳蚤,他写为时尚头脑发热的女性充满笑意,淡淡嘲讽。当然他没有像一个世纪前的锋头人物王尔德同志那样说出一句半句似是而非的妙言隽语,但他的文章里随时藏着的小机锋一定让你笑。

他说呀呀学语的中国“时尚圈”的学习精神:

“中国以前没有VHI/VOGUE时尚大奖——当然现在也没有,但是没关系,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莱卡风尚大奖。我始终想不明白,一个化学纤维制造商跟时尚的关连是什么?可是谁又能小瞧他们轰轰烈烈的造势精神?”

“像VHI/VOGUE一样,莱卡风尚大奖也充分体谅了时尚界——可能说是娱乐界更贴切——的绝大部分人士的心声,你看,才两岁他就已经成熟得像个大人,人情世故,真假黑白,自觉自动地站到他该站的位置上去。”

他说DIOR HOMME 2002秋冬广告的男模特: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小男孩,有13岁或者14岁吗?有一张坚毅的、无懈可击的脸庞,穿着DIOR HOMME像刀刃一样冷而凛冽的军装式大衣,有一种难以诉说的诱惑和犯罪感。”

他说Tom Ford哥哥同时为手中的GUCCI和YSL做设计(真要命,难为他不得精神分裂):

“GUCCI依然是超级明星女郎,只是变得有些抑郁寡欢,有参禅面壁要出家的趋势;YSL依然很矜持,有修道院妇女的凛冽和严肃气质,可再仔细一看,修女们似乎有些春心荡漾。”

他说天生为毛毛衣服所动的女人们:

“女人的确是奇怪的动物。一方面她们不遗余力地展示自己的爱心,把各种各样讨厌的小动物弄到自己的狭小公寓里,勤勤恳恳地伺候它们吃喝拉撒,美其名曰宠物;但同时她们又如此残忍,如果能得到一件貂皮大衣可以兴奋半年;如果能有一条真正的狐皮围脖她们就可以喜极而泣了。那一刻她们忽然双眼失明,对背后的流血事件毫无反应。”

当然他有时候收不住手,忍不住再添一脚:

“而我在香港中环,西班牙老牌LOEWE的店中,看到了一种使用海狗皮制作的裘皮大衣,这种海狗生活在美国加州海岸,有非常优质的皮毛。LOEWE的公关经理说,‘当它们’老死的时候,我们就拿它的皮做衣服,这时候它们的皮毛依然可以保持从前的品质’,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再说死都死掉了,利用一下也是环保行为,是不是?’

这时候我听到了我们心底里的声音:
这些海狗死得好啊,死得真是时候。”

孙哲的三段锦是疑问、设问再反问,问号在他的书里出现次数频繁。一切是戏谑的,不确定的,留白很大,也很宽容。在诸多牙尖嘴利的女专栏作者们中间,我不由揣测封底这个小青年是个多么敏感的有同情心的人。可能因为不再写大师和名牌,摆脱公众舆论的影响,最后一章的巴黎时装周日记才是他的内心戏。这个病病怏怏患了重感冒的男人牢骚着欣赏巴黎地上地下的绝美,有种客途秋恨的凄凉。

曾经和坛子里一位JM八过他,听说这个大学里的才子曾经为情远赴德国,后来又黯然神伤地回来了。当然这种有点异国情调的故事不足以打动被大千世界锻炼得铁石心肠的城市读者,可是你看到他在封底的自述,就知道这还是个男孩子,和我们每个人一样讨厌工作,但谋生之余仍然敬业,不断做着突然发财的美梦,“从此脱离苦海无涯”。他有理由把希望寄托在这本书大卖上,做为享受完一本书的乐趣的读者,我也有理由祝他梦想成真。

离春天多么远

我现在还清楚记得读过的第一篇时尚文章,是邓达智的《第二十四世祖》,说的是唐装风,头一遭儿发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我心甘情愿地爱往这滩混水里趟,得空还看看电视上的T台秀。我心甘情愿地当一个看客,除了这故事,内情与我无关。

早十几年,我初中的美术老师说,风水轮流转,流行三十年一轮回。他说的没错,前几年王菲、陈奕迅他们争先恐后戴上了李小龙他们的蛤蟆镜,老上海的月份牌美女明信片一出再出,我跑到东方新天地买运动服时,发现阿迪达斯的三叶草又大兴其道。这不止是怀旧,实在是如来佛的手也没有六个手指头,管你怎么翻,翻不出五指山。

初中同学聚会,我家Cathayan表演了一个笑话,说是农村人的牢骚:我们吃土菜时,你们城里人就吃上肉了,我们刚吃上肉,你们城里人又开始吃野菜了,我们还在用茅草上厕所,你们已经用上卫生纸了,我们刚用上卫生纸,你们就用它揩嘴巴了……

对不起有点粗俗,不过这像不像我们赶时髦的无奈,和在循环往复枯燥生活中的自得其乐?

妹妹警告我,香水长期不用香味会挥发掉,剩下一瓶行尸走肉的水。于是本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心态,昨天早上在套上肥厚羽绒服后我喷了一点miracle。选它是因为经验中兰蔻的香水不持久跑得快,这样晚上回来的时候异味就跑光了,我家猫就不会不理我。可是下班坐电梯的时候,站在我身后的一位同事立刻说,你用的是奇迹吧?这位美女是我们资深的绘图仪工程师,她辨别香水的功夫比起她支持客户的能力毫不逊色。

一九九零年,我喜欢的作家朱天文在《中国时报》上发表了《世纪末的华丽》,这是一个女子和时尚的纠缠,不管她是什么职业和身份。这篇文章里看得出告别的意味,青春和物质迷恋简直是必然联系,从此后,她又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白上衣、麻花辫,衣着朴素,神情淡定的“悲情十三问”的朱天文了。

在这篇像时尚日志一样的小说结尾,她说:

“年老色衰,米亚有好手艺足以养活。湖泊幽邃无底洞之蓝告诉她,有一天男人用理论与制度建立起来的世界会倒塌,她将以嗅觉和颜色的记忆存活,从这里并予之重建。”

这几天老开会,在电话里和同事跟爆豆儿似地抢着说,你的point是……但我的point是……而你的point却……那你的point它……比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说得还利索。可是说了这么多,你要问我的point是什么,那么,也许,就是这“嗅觉和颜色的记忆”。

也就是记忆吧,最多是想象。像ABSOLUT VODKA的广告,像一切美得逼真的幻象。

我在书房里挂了张大海报,上面是街边即景,不过路人甲乙丙丁换成了大明星,左边那个脸色冰冷的酷先生是硬面侦探的祖师爷亨弗莱鲍嘉,店铺里买东西的美女是金发的玛丽莲梦露,商店门口儿卖唱的是猫王(玻璃上还贴着征兵海报),人行道上靠边儿站的是叛逆小生占士甸。鲍嘉的风衣大概不是宝姿或是Burberry,不过永不过时。猫王的行头绝对眼熟,到今日时尚不止转了一回半回。我坐在潮流人士的下面,常常头发不梳脸也不洗地套着我的红毛衫做功课,脸不红耳不热的。——时尚这回事,说得紧张点是一日离不了,又到底与吃饱肚子不相干。也许不光是出洋,连赶时尚也像出疹子,赶过一回半次,就有了免疫力。

电视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中,辛晓琪唱了一首歌,叫“离春天多么远”——我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对时尚的说话,一往情深,痴人说梦:

“灯光正闪 夜幕正艳
旋律伴你我一起舞到窗前
春风依依留连 星暗暗地闪
将一切暂停 迷恋你又一遍

痴痴眷恋 旧梦不断
时日让你我分开了 再不相见
我怎能和你再恋 请回来我这边
让我可重拾你的温暖
已经失去了预算 一转眼又十年

曾说过明年春天 重逢就在眼前
却是离春天多么远 夏与冬炎凉 似转个没完

难过到何年春天 才能续未了缘
再度微风中相见 重温你的脸 迷恋多一遍

今生太短 逐渐厌倦
谁来伴我这一晚再次痴缠
风可否不流连 星再也别闪
只得我独眠 寻找你 梦中见

难过到何年春天 才能续未了缘 再度微风之中相见
就算天无情 愿这份情未变”

就让我们在梦里无限深情下去吧!
11:27:57 - barb -

19 December

不朽乐章

买到《大剧院的故事》,算意外之喜。从希腊露天剧场,到斯特拉福皇家莎士比亚剧院,从德国慕尼黑国家剧院,到上海大剧院都有涉及。图片想是剧院自己提供的,大都是正面照,突出剧场内部广阔的空间感。单看巴黎大歌剧院由夏加尔重绘的天顶,已经知道这些剧场内有多么美不胜收了。

虽然没有亲身进过建筑物里,不能真正感受到它的好处。但和成百上千的绘画一样,既然不可能每幅亲眼看到,那么有一本《温迪麽麽讲述绘画的故事》或是大都会出的莫奈画册总会多觉得一点幸福。

这册书大概是为中国文艺界盼了四十年的国家大剧院造势的。有时去大北窑开会,路过大剧院的工地,见基本形状已经起好了,但灰秃秃的,很难看。同事很干脆地说,简直像一个大坟头。再加上长安街两侧的建筑都是四四方方,不是部委就是银行,大剧院特别是特别了,就是显得过于个别,和身边的普罗大众格格不入。但还是真心希望它建好,尤其奢侈地希望它能推动各种好演出纷至沓来。

回到这本大剧院,翻来翻去没找到作者贝文力的介绍,在Google搜了一下,发现是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的老师,那么大概只是个爱好者了,难怪里面的许多故事在我看来还只是一般fans级的。文笔认真普通,胜在时间、地理顺序理得顺,图非常漂亮。尤其是有很多天黑以后或是薄暮时分的外景照,各剧院灯火通明,各自宣布天造地设唯我独尊,在真实世界和里头上演的黄梁大梦中间生立一道屏障。

不过对于这些剧院和我这样垂涎的普通观众来说,最珍贵的肯定都不是建筑,而是记忆。大剧院追忆里头一代又一代的舞蹈、音乐、戏剧明星登台、谢幕、以新换旧,普通观众跟着浮起一种似虚还真的感受,遥望不世出的传奇,感同身受,跟着歌颂,脑中道不尽的温柔梦。

说句老实话,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压根儿不是建筑这“凝固的音乐”,而是60至74页中的那个身影。努里耶夫的跳舞总能使我很安静。看了糟糕的芭蕾之后,也只有他的舞蹈能减少我的抱怨。《大剧院的故事》让我喜出望外地看到了6张他的照片。第1张,他手扶玛歌芳婷的腰,芳婷正在翩翩起舞,这不知是什么时期——她大他将近20岁,可真的是因为他“艺术生涯迎来了第二个春天”,照片上的她正在笑,容光焕发。第2张,是见得比较多的那张5岁时的努里耶夫,偶像穿着吊带短裤,手里拿着把小手枪,愁眉苦脸,大概想对塞给他玩具的大人辩驳一句:“我将来一定弃武从舞……”。第3张,咳咳,是他光着上身,仅穿吊带练功裤的正身像,脸却侧着。其实他老人家不帅,但摄影师的镜头对他十分偏爱,他的身躯固然变成力量与美的化身,连脸都一贯的棱角分明,有种刚强的秀美。第4张,他和玛歌芳婷演的《吉赛尔》,芳婷羽翼轻盈,可是额角有看得到的细纹,努里耶夫跪在他的脚下,一身黑衣,仰着头恳求……唉,巨星就是巨星,也只有芳婷可以在他面前不为所动,自顾自地发挥技巧。都说芳婷的脾气非常温顺,也只有她能管教这个性格比火还要烈的浪子。第5张,是他和她合演的《失乐园》,纽瑞耶夫的头和手臂倒曲在地上,腿高高挑起,芳婷抱着他的膝盖,他的手臂和整个身体成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单看他的表情已经让人心醉。最后一张又是他的半身照,身上披着希腊式的袍子,右手按在左胸前,仰着头,嘴唇微启,眼神闪亮……真是这一章节光辉的句点,照片下的注解顶让我这种东方神教教众式的fans满意:“在舞蹈艺术的圣殿里,努列耶夫(书中的译名)的地位至高无上。”

可惜的是书里未注明这些照片和大剧院之间的联系,在提到1964年10月努里耶夫和玛歌芳婷跳完《天鹅湖》后那著名的89次谢幕时也没有配套的照片。不过话说回来,无论是小努哥还是Nijinsky,他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动作的不朽,成为万世传奇,但能让后来的观众一亲芳泽的只有大剧院,这砖石泥瓦才是真正的不朽乐章。这才是这本书的真价值。
09:40:35 - barb -

17 December

B组王子

昨儿下今冬第一场雪,我去看《天鹅湖》。普希金芭蕾舞团不出名,所以压根儿不抱多大希望。但心里不是不期盼的,因为位子好,十五排十五座。老在MSN上写expecting swan lake……同事都问我:什么时候去看小鸭湖呀?

再不抱希望,像我们这样的观众大概也不合格——匆匆地跑到麦当劳果腹,又匆匆上厕所,又匆匆检票落座,大幕拉开的头一分钟还在谈公事。音乐响了5分钟,我想,得,这下扔掉心头杂念,进入城堡魔域去也。

——可是这该死的《天鹅湖》都不给我机会。看之前检索了一下新闻,说该芭蕾舞团的服装师骄傲地宣称他们的小天鹅衣服不用定尺码:“因为她们谁穿都一样。”虽然我腹诽,这小天鹅又不是鸭子论只卖,个子大小一样有什么用,但四只小天鹅出场时还是大跌眼镜:不是服装师言过其实,就一定是临时换了演员,紧右边第四只小天鹅比另位三位足足大了一号,其手臂伸缩踢腿的笨拙干脆让人怀疑是不是《出水芙蓉》的男主角没被识破。其他的配角更好不到哪儿去,前两幕完全进入不了状态,动作都做不整齐,老让我想起小时候做“第八套广播体操”的情形。后两幕好歹回过神来,天鹅群舞整齐多了——也就是整齐了而已,我实在压抑不住第一个哈欠。

本来我还十分悲天悯人地想,跳芭蕾真是可悲呀,缺一点儿天分,跳不到主角儿,那就一直跑龙套下去,而且还干不了一辈子!这下儿我还不如省点怜悯给我们那可怜的一千块钱演出券。玛莎葛兰姆说“人的身体从不扯谎”,可不是!没天分不当主角也罢了,总是份工作,没的这么糊弄。

音乐也差强人意,有点儿柴(因为是老柴?笑),声音忽大忽小,老听见演员脚尖儿落地的蹬蹬声,又不齐,害观众进入不了情绪。合着两个半小时的芭蕾,我光抻着脖子等主角出场了。跳黑天鹅奥吉莉亚的女孩儿技巧挺好,赢得了不少掌声,但是有点儿贪得无厌,没完没了地谢幕,咱们中国人最不好意思不给人面子,只好不咸不淡地继续鼓掌,好不容易熬到她跑回后台。我不喜欢她是因为她没有感情,动作记熟了有什么用,身体不是炫技的机械,何况炫技还轮不到她呢。唉,这芭蕾看得老让我觉得自己恶毒。

幸运的是,我还有最后一根稻草:wink:

这根可爱的稻草就是王子。他出场时你会立刻觉到不同,优雅地展手,转身,笑——其实我们的位置根本看不清演员的五官,但他的身体有笑意。这位王子浑身上下透露的气质很奇怪,很少在男芭蕾舞者身上看到的,优雅不用说了,我还觉得有种出乎意外的温文。好象皇后也好,公主也罢,统统是过场,只有他在城堡里常住,因而生了份主人要把每个人照顾得无微不至的责任心和和蔼可亲来。他对音乐的感觉和配合比台上任何一个演员好,动作流畅,只可惜他柔和的一面太占上风,以至于在撕掉魔王翅膀的时候觉得有点儿勇气不足,跟偷袭似的。

这个男孩子是金头发,脸窄,鼻子和额头都很高,使他眼睛向下看的时候天然地有种温柔的悲伤,笑起来很文雅。我看到节目单上印的男主角是黑发,觉得奇怪,跑去问卖节目单的人,她有点不好意思地说,今天跳的是B组,昨天跳的是A组,明天跳的又是A,又解释说连跳两天演员太累……我当然没什么生气的意思,难怪那些跳群舞的没有精神,赶紧追问今天B组演员是谁。她给我指的是斯乔夫·列昂尼特·亚历山大洛维奇(俄罗斯名字真难记),有张小剧照,果然是今天这位让我不虚此行的王子。

若单看节目单,会真遗憾的。A组王子亚厉山大·维塔里耶维奇·布特里莫为奇的介绍十分诱人:“被誉为‘俄罗斯芭蕾之星’的亚厉山大,因飞翔一般的大跳,偶像般青春俊美的外型而被国家芭蕾舞界称之为‘世界芭蕾的希望’。……2001年在莫斯科国际芭蕾大赛上获得铜奖,并获得‘世界芭蕾的希望’称号。”单看外表,那真是个漂亮男孩子,有点像很年轻的Johny Depp,又清秀得多了。最诱惑的,是那“飞翔一般的大跳”。

回到家里,遗憾之中,赶紧拿努里耶夫和玛歌芳婷的天鹅湖回回神。跳舞这个东西真奇怪,好的妙到无法言传,看几百遍仍是感动的,稍微坏一点,立刻就枯燥乏味面目可憎。难怪舞蹈难普及,沦为“高雅艺术”,实在是拜劣等舞者所赐。可是世上又有几个尼金斯基,有几个努路耶夫!

英勇的、柔韧的、强劲的、孤僻的、爆炸一样……只有小努哥,永不教我失望。

10:24:21 - barb -

13 December

我宽恕你的罪

看了《莫扎特传》,有点失望。

当然不是因为片子不好,它囊括8项奥斯卡,其中包括best picture奖。可是它让我觉得真的莫扎特浮游事外,这不像是他的故事,唯一依附他灵魂的是电影里无处不在的音乐。

也许导演只是借萨列里和莫扎特,复现一个天才与庸才的故事。天才和庸才,在我看来简直像创作者和评论家——真正知道他的是他,相辅相承,相生相克。评论家也必须有点小才华,然而比起创作者那宛若上帝转手的灵感,就像泥与云。

嫉妒与欣赏在他的内心纠缠了这些年,这些年。

他去听他的每一场歌剧,然而跟不上他飞速口述的降A或是F……莫扎特六岁开始为女皇特蕾西亚演奏,七岁学交响乐,十二岁写第一部歌剧。他却在教堂里祈求上帝,一生除却音乐别无所求,其他的?钱?全副精神?童贞?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苦苦哀求,勤学苦练比不上一件上帝的礼物。他一看乐谱就知道他的超凡绝俗。那是毫不谦逊的莫扎特,协奏曲光辉灿烂、天籁般降临于世。他要毁了他,毁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宠儿,抗议上帝的背弃。

最喜欢的一段是《魔笛》之后,莫扎特被抬回家,萨列里协助他记《安魂曲》的乐谱。病得大汗淋漓的莫扎特问,你累吗萨列里,可愿休息?萨列里说,不。莫扎特说,我错了,萨列里,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我的音乐。Forgive me……Forgive me。萨列里望着莫扎特。

汗水湿透衬衫,莫扎特喘着气,从不谙世事的傻笑中醒过来,转瞬成年。他从未怀疑自己的才华,自信到不曾体味半点卑下,哪怕在穷困到向人乞求一点小钱的时候。可他从未如此孱弱,如此依赖一点点近身的照顾,是要那点肯定?还是孤独中骤得的温暖?他说,forgive me,那么脆弱,那么宽容,突然间人格的光芒四射,像火烛回光返照。萨列里想除掉的不是莫扎特,他想毁去的是那双看不见摸不着的造物之手 。我们看不见造物者的荣光,是那个叫Wolfgang Amadeus Mozart的短暂生命,教我们什么叫正大光明。这明澄澄的纯净将萨列里的内心烧成一片灰烬。

对于音乐我是门外汉,总算也像片头等萨列里忏悔的神父一样,从萨列里弹奏的三支曲子里认出了唯一一支似曾相识的小夜曲——莫扎特,Amadeus,上帝的宠儿,我们万世景仰。可是我们世世代代更多是生活在萨列里中间,浮浮沉沉,甚至不能立刻区分,直到时间过去,后世的人才拨开云雾见青天。又有什么本事批判萨列里妒才成狂呢,文森特梵高活着的时候,几人能够分辨?

听说《她比烟花寂寞》(Hilary and Jackie)的原作A Genius in the Family,是Jacqueline DuPre的姐姐希拉里与弟弟皮尔斯共同讲述家里有一个天才使其他人活得多么难。钢琴家傅聪恨这电影假,说Jackie完全不像他所认识的杜普蕾,不知作者们那边厢会否哀叹“如果你知我苦衷”。——也许最难的不是没有一点才华,偏偏是那点才华去不到峰顶,却有双清楚看到万山之颠的眼睛。也许最难的不是不肯付出辛勤、汗水、坚贞、意念……甚至生命,而是缺乏那双上帝之手点石成金。萨列里只凭着一幅假面就杀死了莫扎特,偏偏一把尖刀杀不死他自己。

是谁,在拨弄琴弦?借一只只纤长的手指撒下音符、流转人间?是谁,翻手成云,转瞬收回天地为之神夺的孩子?

尾声,形容枯槁的萨列里仍然能言善辩,他对神父说,“我会替你美言——我代表世间所有庸才,我是他们的英雄,我是他们的圣人”……轮椅被管事的推出门,他看到了整个儿疯人院,“这世界到处都是庸才,我宽恕你的罪。”

17:00:22 - barb -

10 December

上当以后 口水一把


今天上了一次《周末画报》的恶当:报刊亭里看见它的封面上用半个版大字号称“全球100部最具人气电影”,还是在“News”里,我想这报纸什么时候具备这样的财力兼气魄搞这么让人心惊肉跳的专题了,赶快乖乖地掏出了钱。

回到家迫不及待地撕掉塑料纸先睹为快,结果把几大叠翻到前来翻到后,硬是没找到。哦,不是“News”么,我又翻回第一叠,终于在一堆不知所谓的经济新闻里找到了4页——其中一整页是克拉克盖博和费雯丽在《乱世佳人》里的大头照,一页是英国电影学会(BFT)第一次调查当地电影市场累积入场人数的新闻,剩下两页,一是英国前十,另一页,干脆变成了“好莱坞十大最卖座电影”。XXD,这就是“全球100部最具人气电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Read More!]
20:03:00 - barb -

09 December

古斯塔夫害怕塔奇欧


托马斯曼原著、维斯康蒂导演的电影《魂断威尼斯》里,中年指挥家古斯塔夫被一群少年挤进电梯,他所爱慕的美少年塔奇欧与他咫尺相对,呼吸相闻。这时的古斯塔夫既不开心也不兴奋,他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他怕死了塔奇欧。

古斯塔夫死在威尼斯的海滩上,临死前他看到塔奇欧站在海中落日投下的滟潋余光中,宛若青春与美的神诋。可是古斯塔夫自己不堪入目:垂垂老矣,一身白西服只嫌过气,顺着帽檐流下的是不争气的染发剂,他的脸太白,因为敷了粉,他的嘴太红,因为扫了胭脂。襟前的花像一朵嘲讽。

“智慧、真理、人类的尊严,一切都结束了。”没见过更垂死挣扎的爱情,他爱上一缕梦幻般的泡影。古斯塔夫怕的不是塔奇欧,让他溃不成军的是衰老。

创造力没了,信心不再,连体力都要作对。最可怕的是信念没了。塔奇欧是一抹理想,这一生的错落思绪如梦似真都纠结在他身上,他让他推翻理论,看到真和美的非人工,他又让他推翻理性,陷入追逐真和美的不自由。古斯塔夫死去的时候很幸福呢,可是他化了妆的脸多么丑陋。

交给谁也是个两难的选择。但维斯康蒂告诉我们,只爱和死两项还嫌简单点呢。顶可怕是塔奇欧带来的那种恐惧:鸡皮鹤发的时候,你怎么追求美呢?

维斯康蒂导演家中世代封爵,早看尽兴衰炎凉,对世事了然于心。他老谋深算地搬来工匠废墟重建里巴印地里饭店,让古斯塔夫陷入一个繁花似锦的温柔地,可是若是旁观者你愿做古斯塔夫?愿闯入这美得折堕的梦里做条不和谐的黑影、一干妇女儿童身后的跟屁虫?

可怜的古斯塔夫没有选择,放弃了尊严。

这一切是这么美,甚至不觉得难。他笑着折回这个瘟疫横行的华美之都,跟从他心中最后的理想。想必汉伯特追求14岁的继女洛丽塔时,也是这样笑。

不敢轻易笑别人呢,青春,甚至是中年,呼呼就过去了,你看那沙漏初开始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全漏完却只像是一瞬间。

“做人匆匆一场,远看才知道是巨画上的一颗细沙,大路上的一点微尘。而至于在洞悉地铁站的禅机之后,是清寡,是妄纵,是放手,是紧握,倒是不重要的。我们搭的是不同的车,驶向同一个方向。”
13:52:09 - barb -

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功夫不负苦心人,整整等了两年,终于给我找到James Ivory的Maurice(《墨利斯的情人》)。电影还有个译名叫“情难禁”,从剧情到不知所谓的翻译,正好和Wilde的译名“心太羁”配个对儿。

最早看上这部电影是因为看过Ivory的其他影片,《霍华德庄园》和《长日将尽》,英国景物画和层层叠叠的社会关系令电影格外诱人,导演的心思好比绵里针,冲突不显山不露水,蓦然刺一下却教你觉着了疼。而且这两部的主角虽然也在等级的枷锁里挣扎,毕竟还得见容于社会,Maurice就干脆有悖理法,发展起禁忌之恋来,好比一把快刀捅破了窗户纸,盼着能把看前两部攒下的一股戾气发泄到尽。

有趣的是看翻译得不咸不淡的片名都看出突破:Howard's End是“此情可问天”,Remains of the Day是“告别有情天”,再加上Ivory的另一部戏A Room with A View翻译成“窗外有蓝天”,四选一,让你拣你拣什么? [Read More!]
13:50:42 - barb -

心花朵朵开

绞尽脑汁,殚精竭虑,终于搞定一套方案交给老板,这才回过神来,想起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从云里雾里一跤跌到地上——才知道疼,越想越伤心,达明二十周年演唱会只此一次,我是去不成了。

小山说机票酒店都订好了,我羡慕得两眼飞突,又诱惑说地图美食指南都到手了,我懊恼得直跳脚。像这样的对话进行了大半月,开始说,要开演唱会啦,乌拉!又说,林夕会来,何秀萍会来。又说,迈克也会来。本来早说去不成,让小山替我多看两眼的,可是随着演唱会步步逼近,我越来越意乱情迷,心旌摇荡——想想聚光灯下尘烟弥漫,Anthony握紧麦克,唱“把心锁重修,纵千手难偷”,啊,万福马利亚!赶着去君王论坛要转让的票,赶着去办行证,赶着去找旅行社……到最后的结论还是去不了。

非常沮丧,格外颓唐。老公第一天还坐在沙发上翻个白眼,说Ces't La Vie,第二天就无比同情无限深情地说,以后一定让你去香港听演唱会……我爬在被子里呜噜一声:以后达明一派就老了,唱不了了。谁能想象一个满脸皱纹的黄耀明……

亦舒她老人家说,“我非常相信大手神。有什么是我们自身可以控制的呢,咖啡或茶或许,剪掉头发抑或留长或许,除此之外,命运早已作出定论,人的面前,许多时只有一条路一个选择。”可不是,而且还叫你相信是你的理智做出正确选择呢,你不想被开掉吧,那工作当先,你得开源节流吧,那么cut掉娱乐——你只能断送可以被断送的。

牢骚多多,是衰老的表现,那么不发牢骚,过过干瘾,把MSN名字换作“people mountain people sea”,说说我心爱的迈克和A,道几句老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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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A的典故是这样来的,据说是迈克自己说的:“九零年香港艺术中心电影策划一职出现空缺,江湖上议论纷纷。A叹口气说:假如由迈克接手,肯定每个月都变成同志电影节。B问:如果不幸请了林奕华呢?A捶胸顿足答:那么整个艺术中心恐怕会变成同志中心。”

最近看到的迈克文章,不是王尔德就是繁花圣母像(自然是讲男同性恋的),变本加厉。只有一次被乐敦指点去买某期《城市画报》,写的是刘别谦,啊哪位不要告诉我,他也是gay吧?

也许是年龄渐长,生出些社会,哦,不,是小团体责任感来,迈克好象越来越铁肩担道,妙笔不但马不停蹄地著文章,干脆包揽起同志文艺吹鼓手的重任。看多了又觉得敬重又觉得可笑,师太流毒之故,老觉得过于卖力便狰狞,不矜贵了。可是这是林迈克,迈克高高地站在巴黎的云上,大声嘲笑亦舒的白衬衫爱玛士方格子丝巾呢。

以前的迈克,不是这样。

以前迈克言语快,心思密,饶你接了招,品品咂咂,还不知如何堕入彀中,可是迈克又哪曾看得起谁,被他白眼的,还不知安了多少头衔光环。因为眼角高,倒觉得他很少对某人某作品,总是睥睨天下,扫荡同类,一股脑儿置评,比如戏言巴黎的一鳞半爪(连法国播音员播毕新闻挤一下眼也不放过),又或是褒贬起鬼片来。

得他高看一眼的,便是像汤显祖这等才子,《牡丹亭》这般作品,因为里头有爱有劫难有生死,更有撇开情愁之外的阴阳幽媾,又先锋又缠绵又有发挥想象的空间。白先勇到处推销青春版的昆曲全本牡丹亭,唤做四百年的青春梦,可是光亮亮锣鼓响的戏台子上怎么演这故事的精髓。小船说看得累死,演丽娘的演员扯着嗓子唱得上气不接下气——罢了,这下只剩画皮。青春梦种种,我倒觉得是要像《兵临城下》里瓦西里和那个女孩子在兵营里翻云覆雨一样,有种豁出去不管不顾的气势才算数。又像是罗密欧半夜爬上朱丽叶的阳台,我倒觉得是暗含着sex的意味的。

就是因为他刻薄,所以得他青眼的,可以大有信心,不是行货,比如刘别谦,又或是文德斯。他说《德州巴黎》里Ry Cooder的音乐,是“哀怨地无可奈何地在地平线那一头掠过,如一列午夜列车。它划过的地图,一个个无名的站,也有惘惘的笑,也有欲哭无泪——不是江湖是什么。”(我都推销几十遍了)就算不看文德斯的电影,买来Taxas Paris的原声,一听就可验证,电影便格外加上色彩的飨宴。

看,这是从前的迈克,专注于美,未必有空challenge谁。现在的他给我感觉却如一个穿着蕾丝裙子的女孩举着玄铁剑,思维有秩,莫测高深,只有一枝轻俏的笔依稀当年眉目,可是还未上升到不败境地,既成熟又略微有点尴尬。二十年白驹过隙,不知他真会在知交的演唱会上露面么?若他现身,台下他望台上劲歌的他们,又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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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说A。小山跟我八卦,说有人猜上面那个故事里的“A”便是Anthony Wong。都知道黄耀明那句著名的话(不知又是否以讹传讹),大意是,我和哥哥是一类人。这多好,小团体体己话都叫人奉为经典。

这么多年,记得达明一派的人本来不多,可是一直默默追随的少(好象我也没刻意找过他们几张难求的CD),知道又喜欢“人山人海”的更少,迈克教人记得是因为他的影评人身份,何秀萍教人记得是因为《那天下午我在旧居烧信》,亚里安梁基爵等等最多剩下模糊印象,是CD歌词上匆匆一掠的作曲编曲。时间长了,对达叔的印象都快只剩下《大内密探零零发》里飘然掠过的鬼影。林林总总加在一起,还比不上林夕领奖领出来的名气,唯一浮漾岁月光辉不变的好象就剩明哥,永远精致的小王子。

奇怪的是以前未觉得他好看。第一次听《石头记》是高一,看到封套觉得很清新——两名白衣男子站在一棵出奇青翠的怪树前面,长头发那个自然格外吸引目光。就是这张专辑看到迈克的歌词,立刻倾倒,“一心把思绪抛却似虚如真/深院内旧梦复浮沉/一心把生关死结与酒同饮/焉知那笑黡藏泪印”,听到《半生缘》里头“把心锁重修,纵千手难偷”,明哥的声音八分悠扬,一分的冷,半点沧桑,再半点摩登,实在是缠绵到骨髓里,和迈克一是药引,一是凉药,让人想起宝钗那“冷香丸”来。大煞风景的是,后来听说那棵清秀的树竟然叫做“发财树”,让我大跌眼镜。

从前还看过他主持节目,忘了什么主题,他负责那辑是讲甲壳虫车的,就叫“恋恋甲虫”,衣着朴实,简直像前卫剧团跑龙套的,或是艺术中心的大学生。后来过了若干年,他突然开始唱《春光乍泻》,唱《蔷薇泡沫》,唱《忘不了的你》——这上下我正听数十年前的时代曲,这才叫惊艳呢。Anthony老了,不再像《十个去救火的少年》时那样有冲劲,可是有种别样的懒散,你想想他那把嗓子,懒倒化成了沧桑。

最惊艳是某个午夜人在山东,电视台里突然放一首歌叫《美丽的谎言》,情节完全忘记了,颜色却记得鲜明,夜的黑色(虚空的黑,不作实,不知多衬)衬一片红花,片片光影跌撞在明哥的脸上,恍如隔世。歌词是久违了久违了的迈克,“你问我是否厌倦繁华的今天/你问我可会怀念宁静的从前/逝水流年如梦似烟/谁愿再受熬煎/且自抛开那今天和恼人从前/我只要美丽的谎言/你问我可否眷恋胭脂的红艳/你问我已否唱遍人间的缠绵/灿烂风华乍隐乍现/谁知今夕何年/且自莫管那红艳和难段缠绵/我只爱美丽的谎言/茫茫人海不知踪影何在/匆匆相聚转瞬去又来/盈盈浅笑忘却寂寞无奈/翩翩起舞心花朵朵开……”——我才是心花朵朵开呢。几百个人说过,他唱国语歌那种咬字不清,偏给这些歌添多了性感。

再后来和哥哥的Crossover封面,似打破了泥人,“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人海里堪堪只他可与哥哥比肩。他倒平平淡淡,“我只是个大花瓶,基本上我好幸运,出道时已经遇到张叔平,之后又遇到了TOMASCHAN,我会信任他们为我拣选的衣服。”——张叔平挑衣服的最大特色是衣服衬人,不是人衬衣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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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的词作者里,我当然也佩服林夕,歌词亦是包装,林夕让他全面翻新。我甚至抄了《春光乍泻》国粤语的歌词不下十遍,可是私心里为了迈克的文章总是以他为尊,有死忠fans的糊涂劲儿。林夕爱写幻灭,总在试探感情的对手戏,执著又不得不认命。迈克歌词里的那个人却总是踽踽独行,天地间孑然一身,是作为独立的人,而不是感情中的某个了。

刚上网的时候,和人在水木开小聊天室,锁起门来瞎侃。电影红茶坊认识的朋友howie介绍他的死党liar给我认识,还记得liar进聊天室起了个ID叫wocao,当时真学师太骇笑了把。那时候好象liar刚开始闯江湖,影评中看到的绝对是一个热血青年,生龙活虎的猛劲外,偏偏藏着不少细腻的温情。那时我与howie都拥护乔纳森的影评,乔纳森推崇迈克,大家自然臭味相投,可是liar好象没有看过采花贼。

赶得巧,去外省社会实践,偏给我在当地新华书店一个处理书柜台买到第二本《采花贼的地图》,花了不超过五块钱拎回了家。赶上liar写了一篇《去年的轻烟》,给《东邪西毒》留下这么一段煽情又放肆的注脚:“无非是一杯清酒就可以湿透了你我的前世今生,无非是一句轻轻的爱语就可以击穿了你我的灵魂,无非是那么一段浮云掠过的情感就可以耗尽了你我的一生,无非是那么一个不再出现的身影就可以烙印在你我本来浅薄的生命。你看去年缓缓流淌的轻烟,怎么不是今年滂沱的大雨?”看得高兴,这本书自然送给了他,想了想,还抄了张迈克的《奈何天》做衬:“滴翠飞红香风扑面醉春色冉冉露笑颜/繁华盛世浮生迷恋夜未浓绵绵梦魂牵/山光水影万化千变无限情悄悄落人间/缠绵缱绻妩媚娇艳多少恨袅袅化成烟/良辰美景似水流年花憔悴痴痴对谁言/离合悲欢沧海桑田春易老黯黯有谁怜/烟消云散物换景迁尘缘断茫茫两不相见/几番风雨千般熬煎多少愁袅袅化成烟/滴翠飞红香风扑面花憔悴痴痴对谁言/繁华盛世浮生迷恋春易老黯黯有谁怜/烟消云散物换景迁无限情悄悄落人间/几番风雨千般熬煎多少愁袅袅化成烟/良辰美景似水流年醉春色冉冉露笑颜”左看右看,只觉惟有迈克笔下的绵密衬得上张叔平手笔,衬得上东邪大嫂身上那悉悉簌簌的红罗裙,衬得上她拈花一笑,陪着局外人看她望海潮。

听说Anthony最喜欢的一首歌,是迈克作词的《我是一片云》:“一点一滴堆积人间的痴迷/何必去苦苦寻觅/无声无息默默洒遍了欢喜/就像是一阵细雨/不言不语温柔隐藏在心底/颜色早透露情意/无忧无虑轻轻飘越了千里/要爱就不用迟疑/偶尔相遇/纵然相遇/能否恋恋相依/忘却市俗标记/偶尔相聚/纵然相聚/可否惺惺相惜/划一道彩虹在梦魂里/若即若离随风蹁跹到天明/不带走灿烂绚丽/无边无际悠悠迷失了自己/转身已不再记忆”——今天刚看了James Ivory的Maurice,回味一下,这歌词似有深意。

其实迈克与Anthony搭档,说不上将遇良才,爱煞的只是那份熟稔。一直最喜欢迈克是他累词叠句中透露出来的真性情,或顽皮戏谑,或淡淡嘲讽,又有时无限怅惘,甚至是头皮发热地吹捧,贪嗔痴占全了,是一个无比鲜活的人,描一幅他眼中独有的美景。他的这些好处在短短的歌词里总无法尽展,而且字在曲外,总是独自抓走人的注意力,那还是不够贴了。我自己倒觉得好歌词不在字多,也不在多好的文采,要的是情真意切,和曲子的贴在一起,拧得像一根绳子般就好,哪怕再简单再直白。

讲句实话,我最喜欢明哥的歌,都不是迈克填词的。一首是《禁色》,陈少琪填词,“願某地方/不需將愛傷害/ 抹殺內心的色彩/願某日子/不需苦痛忍耐/將禁色/盡染在/夢魂外”,啊无比荡气回肠。另一首是《蔷薇泡沫》,林夕填词,“頭髮銀了/眉毛灰了/沒有你我像泡沫/眼睛暗了/心全绿了/誰願意情海漂泊/來年來了/去年去了/今天當是那一天/感激還了/恩義盡了/難辛歲月我掌舵/傷懷是淺灘/何不浮沉在波瀾/就讓泡沫捲作花兒瓣/一朵綻一朵飛/活活生生的薔薇/是我臉上眼兒媚”想想明哥后台描摹上妆的样子罢,舞台上万盏灯全亮,离这个世界三步远,是远隔外世一片天的后台,热闹又寂寞的所在,明哥就将从这里踏出去接受千百人欢呼,我若是舞美,恨不得万朵蔷薇飞绽,让他肩头落英缤纷,留一个光亮的瞬间。

又有点庆幸去不了了,放过烟火后的天空格外黑,曲终人散总有失落,所幸这个蒙天地垂青的小王子事事唯新,又或喜新厌旧,明天没什么,明天只是新的一天。他说五感中触觉对他最重要,“因为这是最原始的,无论是礼貌上的拥抱还是情侣之间的热情拥吻,对我来说都好宝贵,正如BB仔对妈妈的拥抱特别敏感,而这种喜欢被人拥抱被人锡的感觉不是小朋友的专利,长大后仍然隐藏在大家心里。”有点好奇,不知是迈克,还是谁,会在二十年后的灯火鼓乐中锡这个纳希瑟斯般的小朋友呢?

13:33:53 - bar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