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16 November

熊掌砒霜

翻过期Milk,看到黄伟文的巴黎时装周报道。他说起犹豫要不要出行来着,要找到“一定要去的理由”(今次的理由是Riccardo Tisci第一次做Givenchy男装)。读者有幸啊,我次次看他写时装周都津津有味,再不认识大师的名字,还记得他写的巴黎的出租车司机,题目叫“温州巴黎”。

这期只登了报道的一半。较意外的是Ann Demeulemeester的模特半数由老伯伯上阵,老人们身着飘摇的一身白,格外有种看穿岁月的潇洒。最有趣的是Wyman一则评注,“这位伯伯坐七望八……十岁,小动作间仍流露其实想做阿婶,都有另一种威势。”而那照片上老先生果然很“阿婶”的,娘手姐脚,眼神无辜而专注。

Givenchy有两套粉红色男装,连皮鞋都粉,在我看来就很可怕。下一期,黄先生说起人言某某大牌买手像他,一看那买手先生照片,哇,一身粉。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现成写照。

生活中,甲同事常常一身批批挂挂波希米亚look,乙同事就条纹格子铅笔裤天天上身,双方晨早一照面,互相打量一下,各就各位,第二天再度上演。谢天谢地我们有穿衣戴帽的自由。

我要到今天才醒悟穿衣配色是种天赋,后天补救水平有限。大方得体都难,不要说标新立异。我自己顶爱看别人穿衣服,也是由于自己分外的不会穿,经年累月后悔买的衣服裤子鞋,一件一双配不到一起。

取巧的方法是傍住会买衣服的朋友如Ithaca,或完全不理衣服那一套的男人如C某人。跟住I小姐的好处是穿的时间场合搭配全替你想到,又低调含蓄;跟着C某人的好处是干脆利落Yes No,“怪”或“不怪”一锤定音,上班至少没问题。像我这么听话的人,若某一天硬穿一件未经咨询的衫你觉得难看,千万别贬低我,说了我也不会听——若衣服是种表达,那是我的真心话。

如Wyman所说,“每个人都有些衫特别喜欢着,而且着了就无故地自觉很有型,只因我们心中都有一格这样的画面,成长中某个style icon留下可供永世临摹的字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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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at 12:00:39 on 11/16/08 by barb - Category: Life

Comments

Jun wrote:

服装的选择要跟本人的性格气质搭配。再好看的时装穿在不合适的人身上只会让人骇笑。这个一个个性的问题而不仅是长得够不够漂亮的问题。个性合适衣服,穿上才好看。

11/16/08 13:10:56

barb wrote:

譬如无敌阿伦配黑框眼镜儿?

11/16/08 19:46:39

adore wrote:

“这位伯伯坐七望八……十岁,小动作间仍流露其实想做阿婶”
天,这句刻薄话我要狠狠记住

12/08/08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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