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30 October

少年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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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三三两两的缝隙时间,看完了《同学少年都不贱》。本来昨天早上去姥姥家,都已经坐电梯下到一楼,突然跟Cathayan说忘带了东西,返回二十七楼拿,看我风风火火地取到这本书,Cathayan奇道,你就是来拿这本书,嗤之以鼻。我也鄙视自己一下,本来不大看张爱玲的,这回更小题大作。也许真的是年纪大了,一切都变了,以前不爱听的邓丽君,还不是奉若珍宝。

我们偶像迈克心爱的东西,我大体没有不喜欢的,张爱玲却是少数例外。也不能全然说不喜欢,就是看不进去。以前的同窗说,张爱玲这么市井,你怎么可能喜欢。也可能是我记错了词儿,说的也许是“入世”?那么言下之意是我比较“不入”,意即是单纯或者天真?这一切在记忆里渐成一个谜团。仔细想起来我对张爱玲的看不进去好象是从十几年前一个电视剧《金锁记》开始的,后来也曾经读过“年轻的人想著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但是故事说的是什么,一点记不清,那么多精美的小说名字,可是内容对于我都像兜头罩下来的一团雾。《倾城之恋》是看过的,不过完全是当言情小说看,知道了浅水湾酒店的典故,总算是抓住了潮流的衣角,可是想起来故事拍成电影后的男女主角是周润发和缪骞人就想笑。

这次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看。也是因为新“出土”文稿激起了好奇心,才把这本书买回来存着,存书的唯一好处就在于突然想起来那一秒。书的版心小行距宽,即便如此,也不过五十几页,一下就完了,意犹未尽,其实已经说完几个女人的前半生。后半生是没有意义的,一个再怎么如花似玉的佳人,她的后半生读者也不想知道。并且始终要留一点想象的空间,未竟的故事。

看完这一篇我才依稀明白,迈克为什么那么推崇张爱玲。读这本跟以前读张的作品感觉完全不同,尤其是用字简洁明快,可是情节之千回百转处,比迈克讲心事更有过之无不及。而且,这样的“现代”,让人诧异。倒不是基辛格、原子弹、女同性恋什么的,而且天衣无缝的跳转和剪接,根本是电影的手法。

还有对细节的追求,无一不摩登的,像赵钰打扮自己以及家具:

战后恩娟回上海,到她这里来那天,她穿着最高的高跟鞋,二蓝软绸圆裙——整幅料子剪成大圆形,裙腰开在圆心上,圆周就是下摆,既服帖又回旋有致。白绸衬衫是芭蕾舞袖,衬托出稚嫩的身材。当时女人穿洋服的不多,看着有点像日本人。眼镜不戴了,眼睑上抹着蓝粉,又在蓝晕中央点一团紫雾,看上去眼窝凹些,二色眼影也比较自然。脑后乱挽乌云,堆得很高,又有一大股子流泻下来,悬空浮游着,离颈项有三寸远。

公寓有现成的家具,一张八角橡木桌倒是个古董,沉重的石瓶形独脚柱,擦得黄澄澄的,只是桌面有裂痕。赵钰不喜欢用桌布,放倒一只大圆镜子做桌面,大小正合式。正中铺一窄条印花细麻布,芥末黄地子上印了只橙红的鱼。萱望的烟灰盘子多,有一只是个简单的玻璃碟子,装了水摆在镜子上,水面浮着朵黄玫瑰。上午摆桌子的时候不禁想起镜花水月。

后面这段,实物摆出来,随便就可以上哪期时尚家居杂志,真时髦。

当然这些都是陪衬。可是有的心境千描百绘不出,不由顾左右而言他,衬物成了主角,好象天凉好个秋那样。恩娟挥舞着玉臂模仿艳舞那段让人看得会心一笑,那个女生宿舍里没有类似的掌故。我尤其喜欢那段是,女孩子出去看戏,迷上一个配角:

看了戏回家,心潮澎湃,晚上棕黑色玻璃窗的上角遥遥映出一个希腊石像似的面影,恍如稠人广众中涌现。男高音的歌声盈耳,第一次尝到这震荡人心魄的滋味。

这段真美,象有回响。这是我们的少年游啊。

时间变了,境遇不同,各人的为人处事再怎么生变都不稀奇。婚姻失败、生活落拓的赵钰与富贵的高官夫人恩娟,还有旁的那些当年的女孩子们的离散根本是注定的。但是我还是不能习惯她们从小儿到大的心思巧致,明争暗斗,一言一语都不是无心的。我一直在想自己为什么不爱看《红楼梦》,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可是大观园里那个生活,毕竟不是自主的选择,恩娟与赵钰这对发小儿,怎么也算是自发的组合。既然配不到一块,即便再过多少年作同学相聚,也无谓多做计较,你言我语何必上心。这事我完全不明白,也不喜欢。但或许别人会严肃地向我指出,这样才格外地印证了人世的荒凉?
17:48:01 - barb -

23 October

那么远,这么近


如果偶像迈克此时在网络的另一头,我一定鼓起勇气上前问声好,体验近在咫尺的感受。可惜迈克恐怕是不上网的。文字也是咫尺天涯,近到最热烈处,似乎有触手的温存,可是即便作者还没作古,读者也不必匆匆上前——你的心跳或许是他十年前墨迹,叫热脸如何贴上冷屁股。

布烈松、法斯宾德、纪涅……都是离我们远之又远的名字,如果不是他写,我只怕只会按泥胎般的“大师”待遇,痴痴呆呆地敬礼,转眼吃个冰淇淋就忘了。当然他也不是教我们如何焚香沐浴瞻仰,只是他信笔拈来,好象写空洞洞岁月里一个又一个贴心的伙伴,即便不是他最喜欢的,也沾上了他笔下特有的时光的钻粉。

我本是老人口味,喜甜糯软烂,又爱看大团圆,可是跌到偶像的字纸堆里,自虐一般地,忍不住去看悼亡篇,看他手下一颗又一颗璀璨明星轰然的陨落史,这陨落又终归于无声。《男界》的后几篇,充满了多少惆怅,最后的王子努瑞耶夫、《英伦末路》(The Last of England)的戴力詹文、《四季商人》的法斯宾德、蒙哥马利廿年祭……然而最好的那一篇是《节哀》,和平常的词句翻飞比起来,迹近朴素,写的是别人不必知道名字的人,却搞得观者伤心。“还是若无其事的活下来了。还是看起来若无其事的活下来了。”

我是一个对看书最不投入的人,东一本西一本,翻了几页顺手一丢的比比皆是,搞得猫在桌子上走要绕很多路。只有迈克这七本,一本不落珍而重之地看了。有时是窝在沙发里,有时坐在椅子上,有时躺在被窝里……翻来覆去地看,因为作者喜欢九曲十八弯,是这样小心翼翼地,以堆词砌句的方式掩饰泼泻的感情。一个人原来可以有这样多,却仍然真诚的爱意。开着别人的玩笑,拿尖刺刺人,却不知,只在他眼里是刺,他眼里看到的破洞太多,别人都大剌剌地、笑哈哈地、皮粗肉糙发肤无损地过去了。被刺过,觉到那刺,才以为天下人逢刺必痛。

那天丢弃我的旧杂志,一本一本翻,选择和判断,突然看到一个翩娜包殊(Pina Bausch)的特辑,于是把她的黑白舞姿剪下来镶进镜框。看过《互吹不如单打》的人会知道我不是为包殊。又在电影频道看到“最佳男友”Rupert Everett,“哦”地一声,看着那个一头雾水的间谍片一直看下去,并且看得伤感。——我看到的他们既不是他们也不是我自己。我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一枝又冷又暖的笔。
19:22:02 - barb -

14 October

有情人


北京出版社一套大家小书,好象哪一本都可以随意拿起来看。又不大,又不厚,淡绿或蓝色竖条纹暗格封皮摸在手上实在舒服。不过我这个不学无术之人仍然没看过几本,惟有手上这本傅庚生的《中国文学欣赏举隅》里有瞎七搭八的荧光笔道道,表示我看完过,几乎忘个干净。为了别的事重拣起来,一看,又被吸引进去。

其实说的尽是浅显的道理,治文之道,惟诚惟真惟情而已。可是笔触那样优美,好象串起来人家的墨迹,寄托自己一片深情。

说完《红楼梦》铁槛寺送殡一段,写到这二句:

人世之因缘际会,忽然邂逅,忽然寂灭,多情之人,辄寄深慨。“仰视浮云驰,奄忽互相逾。风波一失所,各在天一隅”;“日午画船桥下过,衣香人影太匆匆”;与宝玉所见,均是人间愁种子也。


在引完《老残游记》之后,又有一句:

时不再来,逝者不返,白驹过隙,情愁何限,且也“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已是有深情人之愁来路也。

22:54:12 - bar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