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22 May

黄耀明,请留言

得到乐敦通风报信,走了好远的路去买六月号《嘉人》(marie claire),总算买到了。可怜Cathayan举着昨天被狗咬了的手指头,拎着半个刚买的西瓜,陪我走了一路。若不是路边月季雪白血红,非常可观,我就要更不好意思,拖着他跟我追星。风渐渐地吹大了,路上也不能翻,心痒难搔,看了一眼封面上“黄耀明”三个字,却是粉红色,不是乐敦在短信上所说的“金光大字”,自然是会心地一笑。

在地下室的电梯间就着昏暗的灯光开始看。标题叫《愈越界 愈美丽》,作者是kula,文章是写得好用心的,然而总觉虚幻。习惯上大众媒体明人不打暗语,开篇却似颂歌,满天的浮点,落不成一个沉实的人像。对于粉丝来说,想要的从来不是印象派,而是塌塌实实的白描,一点一滴,一丝一发,不要颜色、关掉情绪……要快门一般准确,录音一般同步,勾勒他的眼耳口鼻,笑貌音容。而这访谈,因为出自粉丝的关系,美化成不食人间烟火,不敢触碰的梦。倒恨不得是非粉丝的人写呢,老实巴交地,让对他木然无知的人写,揭发得淋漓痛快。倒要看看常人眼中的他,只仿若一个路人,最普通的受访者的样子呢。

那么我只好一点一点从作者很用心的文字里剥离出那个普通人黄耀明,以常人的角度可以理解和碰触的一丁点儿。他喜欢坐夜班巴士,“一路流连街景”。他会皱着眉头挑剔林夕写的歌,“我对爱情不是这么想”。录Crossover时,他陪着张国荣在走廊抽烟,与我们观众们一样,会觉得那好象他一部电影。但他也有私密感受,是察觉他有心事,却只陪着他抽烟,“好象和他分享了很亲密的一刻”。

我就想起冬冬的话来,最讨厌好些原先喜欢张国荣的人,在他死后就转来喜欢明哥,好象是他代替了他,好象找到新的寄托。我是完完全全同意。哥哥和明哥看起来根本不是一路人,所以我一直觉得他们应当是疏远的,像明哥自己说,是工作关系。因此觉得这句话说得真,两个陌路人的片刻,之前人家都觉得该惺惺相惜的……好不容易遇到时间地点情绪都对……然而过了这一刻,总是就被天性扯远,天高海阔,各行其是。

原来那夜在华亭宾馆的拍片和采访持续到半夜,两张整页照片的确有一点点倦意。不留意以为故意做出来的,本应是鲜花般的少年,仔细一看,那鲜花却是在枯萎前最惊心动魄的绽放。大家都说明哥是不老的——怎么可能不老!十几年前,看他更久前主持的电视节目,象戏剧学校的学生呢!他只是不舍得。青春就硬撑着滞后。不敢想明哥老的一天!

第二幅照片,有明哥的留言,“To MC的读者,希望往后的日子,我们能多一点的见面。Love,黄耀明”——应该是To黄耀明的读者呀!最可气的是还留下一个悬念,访问的最后一句竟然不见了,不知是编辑还是排版的问题。而那句是说到老黄的偶像David Bowie,他说“过了40岁,所以会看一些更年长一些的人,以他们为……”

为偶像?
为榜样?
为风月宝鉴?
23:27:52 - barb -

21 May

不服老

我少年时崇拜的两个明星,一个都不服老。一个八十高龄开赛车,一个七十岁赛哈雷。幸好前一位夫妻恩爱,是银色伴侣的典范,否则真成了关汉卿笔下的蒸煮不烂的“铜豌豆”。另一位呢,却恨不得是“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较近的新闻是又和双十女郎搞恋爱,“半生来折柳攀花,一世里眠花卧柳”。

我不是想念道德经,只是止不住地纳罕,那么光风霁月的两个人,总也是忽忽地老了,四十岁后那些年都象大风刮走的,眨眼成了老翁。要是一般的老翁也就罢了,兴许还比年轻猛楞的时候多添些慈眉善目,可是他们!当年是金子一般的身躯,阳光洒下来,怕也要趁他们的光呢。

昨天读朱天心的《闲梦远 南国又芳春》,读到“罗”先生。

“语言教室的英文先生长得十分漂亮,老是敞着领口的时髦衬衫,撇着嘴角地笑,和一双老带着嘲谑笑意的眼睛,我们私下叫他保罗纽曼。一回放学回家和橘儿在路上荡,迎面正好碰上他,我匆匆地向他道了声‘罗老师再见!’当下橘儿和老师都愣住了,一会儿我才想起先生姓夏,不姓保罗的罗。我和橘儿足足笑了一条街。”

于是翻出《露台春潮》(From the Terrace)来看,他一会儿蓝一会儿灰西装,穿得要叫如今西装广告上的模特都要汗颜。我时不时想,干什么上天还要赋演技给他们。像阿兰德龙,本来是没演技的小混混,不也有的是戏演,到《独行杀手》演出演技来,简直要万世流芳。纽曼在《热铁皮屋顶上的猫》(Cat on a Hot Tin Roof)的成功,我觉得哪是因为他的演技,根本是那种逆反和不屑,是非他不可的。笑着笑着,就能流出嘲谑来,那是天生被宠溺的自信,并不是自知的。所以我想演技不过是加多一条理由,让观众说服自己,不为自己的厚颜感到无耻,好一而再再而三地,给他一个机会,让他们多看一次,又一次。

四十年前导演就不放过他,《夏日春情》(The Long, Hot Summer)和《露台春潮》都有赤裸上身的镜头。可那毕竟是电影帝国好莱坞,同一个年代,香港有位比他年轻十岁的男星在保守社会暗渡陈仓,在五七年的《椰林月》里肉身示众。比起同时代西服革履的绅士影星,迈克叫他“垦荒牛”,说他“步伐比時代快了將近四十年”,“短短几秒钟,‘一寸一寸都是活的’,像张爱玲笔下描绘一般。”

这比我迷上他演的“四哥”罗四海的《千王之王》还早二十年呢。

以前万万没把保罗纽曼和谢贤想到一起,是因为前者形象太健康,甚至到我向老损友Tim故意说他“完美”,这位挑衅高手也无话可说。谢贤呢,按旧时点评是生活不检点,作风有问题,若香港有才子写部现代版的星场现形记,他父子同传绯闻足以拍案惊奇一整章。

然而谁让偶像捣乱,大笔一挥,洋洋《为苍白生活加盐加醋》,洒洒《正视谢贤的性魅力》,控诉“他储蓄的自信,居然变成不动产,栖息了一整个时代粉红色的梦。”

偶像亲眼爆料是,“近日电视片集《情陷夜中环》床上戏中,年过七十的他对吸引异性的自信表现──帶着微微的自嘲,可是归根究底洒满骄傲。那是性感女神如玛莲德烈治(Marlene Dietrich)的专利,沒有丰厚风光衬底的张三李四,休想拥有那份理直气壮。”

咦?这惯性的自嘲和底下的骄傲,不是属于另一位白衬衫银手链薄金表的先生么。原来我所念念不忘的,不过是那个想象时空的夹缝里,从未容我存身的年代。

xiexian
18:00:17 - bar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