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b的不老歌

29 December

离fashion多么远

让浪漫来得更猛烈些吧!

Sex and the City第六季里,女主角凯莉一位新男友是芭蕾巨星Baryshnikov演的俄国佬,他给她弹钢琴、念诗,以号称“浪漫已死”的专栏安身立命的她受不了这份刺激,向女友们诉苦,于是夏绿蒂米兰达萨曼莎齐齐嘲讽“18世纪”于NYC摩登女性们的不合时宜。我们老实观众大以为凯莉姐姐会飞掉这位走错时空的“old man”(她们说他外表像六十,我看不出),哪想到她在俄国佬抖落一袭桃红跳舞裙的时候惊喜得倒抽一口冷气,内心独白是“如果我一直在避免浪漫,看来我得抛开顾忌。”

那潜台词是,让浪漫来得更猛烈些吧!整个欲望城市的成功离不开这些,红橙黄紫,黑绿青蓝,卿本佳人,所以连轴心戏也离不开丝缎睡袍镂空内衣pink melody。热恋需要化学作用,但相处却离不开物理处境,一对男女的关系总得有个转捩点更进一步,对于像我们这样的老实孩子简直一定是见父母,可是对于凯莉美女,那是让新男友经受她永不分手的Prada专卖店的考验。

这一切对于我家Cathayan像一个谜,可是任何一个影迷都知道,奥黛丽赫本从来不是邻家女,她吸引全世界的聚光灯可不是靠轻装上阵,“大家觉得奥黛丽-赫本高贵又有气质,她的美丽永恒不变!一讲到Style,人人都会立刻想起她!” ——她的身后是纪梵希。

孙哲在他的书里说了,“赶时尚就像吃饭,没什么了不起,可是你永远也离不开。你会为了刚小肚的小笼包而长时间地感慨吗?当然不。可是你无法离开任何一餐饭,否则你就不能活。”

阳光、空气、水,没有它们我们一定不能活,可是我们要的仅仅是活着吗?这里我们抛开所有形而上,也不讨论还在受苦的人们(人道主义另当别论),先检视一下自己任何一次赶时髦的经历。

——我不赶时髦,不是因为故做清高,实在是因为赶不上。我的偶像迈克曾经讽刺亦舒高歌一辈子的低调子,“名作家大谈穿衣之道,极力倡白衬衫,倒是真正数十年如一日”,说是“优哉游哉静静发放中产阶级没有想象力的香气”——他实在大错特错,白衬衫不是中产阶级,白衬衫实在是没有阶级,管你白的黑的黄的皮肤,管你黄的黑的白的头发,管你配钻石手链珍珠耳环还是光秃秃一无所有,管它两百块半打,还是数千元一件,无论是面试答辩会友相亲,永远中规中矩,随时可以上身,它惟一care的是青春。

当然白衬衫放在迈克那双惯看秋月春风的慧眼里实在单调,但搭来配去,年复一年,年龄越大留给修饰的时间越多,留给自己的颜色越鲜艳,人是社会的人,因此无法不理fashion。可是时尚是什么?

“瞧不起时尚的人觉得时尚是件非常浅薄的事情,只知道把自己打扮得像个过气的交际明星,或者把自己的脸涂抹成一朵姹紫嫣红的牡丹花——这些人是真的瞧不起时尚吗?还是因为内心深处太过看高了时尚?以为它应该是深奥的,枯燥的,并且对人类的发展历程有某种意义的,于是她理所当然地失望了,她实在太抬举时尚这行业了,这行业说到底跟冶炼钢铁或者船舶制造有什么太的区别呢?至少在买卖关系上,每个行业都是绝对平等的。”

说到工业,倒想起上个月看的法国时尚百年展来。实在是一场枯燥乏味的展览,弄得跟黑洞一样,无论是巴黎地铁大门的复制品还是协和飞机都没激发我们的热情,但是当走到世纪初的路易维登皮箱面前时,我和同伴连声惊叹“啊,多巧妙啊,竟然有6格抽屉!”当然在玻璃金字塔的模型前也是停步了一小会儿的,可是什么都挡不住我们冲向时装展厅一件桃红色(又是桃红色!记得祖师奶奶琼瑶的一篇小说的女主角就爱这个颜色,不但外套浴袍天天穿,还把客厅卧房统统刷成这个颜色,原来是有起源的)V领低胸束腰下摆曳地打褶的夜礼服的脚步。

猪与色情

有一段工作异常繁忙的时间,逼得我连看碟的爱好都要放弃了。这才发现,压力之下,什么伯格曼塔可夫斯基安东尼奥尼统统不管用,一切知识电影靠边儿站,这时候谁说好莱坞电影是低级趣味我跟谁急,一星半点的空余时间里,我全靠它找乐子了。那段时间买碟的标准一定是大制作,最好有爆炸、撞车、英雄主义、搞笑、激情戏……于是安吉莉娜阿什莉沃尔伯格轮番上阵。休息脑袋之余,不看书简直是一定的,只除了孙哲这本《时尚没什么大不了》。

老实讲刚买这本书是为了虚荣,想搞搞清楚我的妹妹Olimpia丢给我的瓶瓶罐罐毛衣裙子都是什么来路,可是开始看以后看书本身成为乐趣,至于那些大牌谁是谁,除了Tom Ford和人所共知的几位大师以外我什么都不记得。

乐趣就在作者的总结能力和怀疑精神上头。像性专栏作家凯莉的“浪漫已死”一样,他也有自己的口号,那就是“时尚没什么大不了”,不过绝没有说一套做一套收到漂亮衣服就芳心窃喜的两面派,而是维持着有原则的尊重,让我们在仰望和俯视之间找到了平衡,也许那平衡是自欺欺人的,who knows?So what?我得学作者多用用问号,这是从工科男生那里学到的经验:在事情未经证实之前,怀疑无罪。何况对于时尚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怀疑简直有理,一不小心还赶上了又一班潮流快车。

记得有人专门搜罗过许多香水广告——越update的穿的越少,我喜欢的大卫杜夫Cool Water广告,干脆就让男模特赤裸上身,沉浮清波之上。孙哲当然不会叫我失望,三下五除二总结了时尚风标的色情走向。

“‘让我们再色情一点吧’,几乎可以代表各大品牌的心声,有条件的要脱,没条件的要创造条件脱,如果你看到SISLEY2001年的春夏时装宣传册,你会发现,这基本上就是一本风格诡异的色情画报,除了男女皆露两点外,还有大量的挑逗性动作……而这宣传册的主题就是‘LOST IN THE GARDEN OF EDEN’……”

且慢,这个SISLEY的行头我倒好象是有一件的,是我老妹丢掉不要的破衣烂衫之一件,驼色小翻领外套,领口和前襟绣着棕色的花,从颜色到款式都保守得要死,我穿上活像夏绿蒂她家的老保姆,除了离天堂不太远,你绝对不会产生任何和伊甸有关的想象。作者也说走遍意大利的SISLEY店铺,不是棉布衫就是过膝裙,扮纯情女生之首选行头,“如今包装成这种风骚模样,意图真是难以理解。”更匪夷所思的是,这本书里还有一张SISLEY的广告,是一只小猪的脸——它湿漉漉的鼻子好象正要拱到你的脸上来。猪、色情和SISLEY,彻底把我搞晕了。我惟一想到的是,看到这头超级可爱的小猪,你绝对不想再用任何猪皮做的东西。看来这是个好法子,如果各大品牌都这样branding,我们推荐用濒临灭绝的藏羚羊。可惜天不从人愿,商家有商家的小九九,时装界金童Tom Ford说,时尚潮流总是与性有关。不信?去问性与城市。

Sex and the City最后一季里公关高手萨曼莎就是靠毫不掩饰的色情贩卖她的小男友Jerry的。这个Jerry赤身露体给伏特加酒做的广告似曾相识,难道是真有其事?他的稻草色的长发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个在CK香水广告里罗衫半褪的澳洲男孩。“显而易见,目前的时尚业已经被一群强权派的女人和一群强权派的爱慕男人的男人给占领了,处于相同的原因,他们也开始热衷于这样一种把男人剥光的游戏——请注意这并不是在私人的糜烂沙龙,而是众目睽睽的商业市场里。”——当Jerry因为在商业楼的巨大广告中自己的重要部位占了二层楼那么高,同时又被同性恋们看上而苦恼时,萨曼莎不慌不忙地告诉他:先是gay,然后是girls,然后你会红遍全世界。

我为Cheap狂

当我在五道口市场、襄阳路和老鼠街抢购廉价服装的时候,实在没有想到便宜也是一种时尚。不管和奢侈品狼狈为奸助的媒体怎么助纣为虐,都不能否认,劳苦大众压根儿不搭理那一套——虽然我们沉默着,我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所以我们继续在小商品市场里兴高采烈地苦淘。

当我在五道口市场、襄阳路和老鼠街疯淘廉价货时,万万没有料到,便宜也是时尚。孙哲同志有如神降般地大声喧哗,Cheap怎么啦,君不见猛男玉女身光颈靓,半是名牌半是摊上货?那劲头好象你不披挂一件半条号称十元两套的处理品就是做作,就不足以眉飞色舞地高声炫耀。

我还学会了一个新词叫“CHEAP & CHIC”,意思是“平民消费得起的时尚”。一看代表品牌是H&M、GAP或是UNIQLO,我又倒抽一口冷气。原来此Cheap非彼Cheap,摇身一变成英文身价倍涨。这些走年轻路线的牌子还被指是抄袭者,那些批评家们大概从未见识过雅宝路的抄版手段。妹妹曾教过我怎样辨别A货,我到了儿也没学会,拎着她一只真LV手袋,只觉也不过是人造革,可是到底面子抹不下,不肯买假名牌,明里是不知法犯法,暗里,说得文艺点,是“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其实是推己及人,心态不是不阴暗的——如果我发现一个人穿着明澄澄的假名牌,我一定会开始怀疑她的双眼皮、鼻子、下巴、胸脯……我的原则是有便宜一定要占,但要蹑手蹑脚悄无声息地占,对,我要那件物美价廉的白T恤,哦不,千万不要给我拿小银珠印上GUCCI!这是一种什么样错综复杂莫名其妙的酸葡萄心态,值得研究,但相信大多数女孩子们会会心一笑。

既然扮淑女,未免放不开。恺蒂在一篇文章里说到秀水街买衣服,许多假名牌上光明正大地挂着标签:“GENUINE REPLICA”——正宗赝品!我敢说这绝对不是莺莺燕燕的小女人们干出来的事,它背后的创造者实在有几分江湖豪情,不免让我浮想联翩。

今年实在太忙,以至于我身上去年、前年,甚至大前年的旧衣服轮番上阵三班倒,穷老大力气适应那颠扑不破每日换装的办公室不成文定理。以不变应万变的法子在我变胖穿不下去年西服的时候终于幻灭,逼得生性懒惰的我咬紧牙关杀进商场去。不逛不要紧,一逛吓一跳,怎么所有的衣服不是撕烂边就是钉上钉,要么腰上挂条子要么袖子起皱褶,至不济也得来个褪色处理。稍微平头整脸的制服动辄数千,加息在即,谁敢问津?

Cheap终于咸鱼翻生上了台面,可是难为我们消费者堂皇逛次商场竟要捧着堆昂贵的破衣服回家去?啊,怎么见江东父老。这边厢,孙大侠自有分解:

“CHEAP也可以是一种姿态、一种风格。现在,我甚至觉得CHEAP是目前时装界最重要的STYLE,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波西米亚风吹得如此甚嚣尘上,大家争先恐后打扮出一副潦倒而邋遢的模样。在这时候,CHEAP不是错误,而是美德。”

哦,我在莫名其妙在中赶上了潮流,又在满目金星中失去了美德。

江湖好,风景旧曾谙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句话已经成为颠扑不破的真理。记得小时候看过一个演家族生意的电视剧,他们做的就是时尚买卖,T台是少不了的风光,男男女女熙来攘往,互搏的利器不是刀光剑影,而是缝纫机、剪刀、模特和工业化大生产。又记得有部电影叫《霓裳风暴》,听名字也知道,轻柔旖旎和疯狂暴戾齐飞,不是时装是什么。

既然同属资本主义,那么再美的时装背后也是人吃人,辉煌、湮灭、重整旗鼓、艳帜高张,数十年的兴衰史,拨弄这一切的一定不是忙碌的上帝,而是同一只看不见的手。站在前台呼风唤雨的,就是时尚界的群英会。

如果你没听过如今时装界的霸主伯纳德•阿尔诺特的名字,那没什么了不起,因为总有一个瞬间,你和他巨大的LVMH奢侈品集团公司擦身而过,它旗下的品牌有CHRISTIAN DIOR、GIVENCHY、CELINE、KENZO、TAG HEUER、EBEL……法国时尚百年展,LVMH是必然的赞助商。

熟读《笑傲江湖》的孙哲以过来人的姿态描述这个江湖:如果LVMH是大佬,那GUCCI就是孤军奋战的义胆英雄。

“GUCCI是一个意大利老品牌,曾经有一度时间已经非常萧条,但在有‘时装界第一设计师’之称的Tom Ford的加入和改造后,GUCCI得到了神话般空前成功。在重整GUCCI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DE SOLE和Tom Ford开始收购一些优良品牌,以此来和不可一世的LVMH一争长短。现在GUCCI集团已经有法国著名品牌YSL一般的股份,以及其他的一些品牌。在阿尔诺特的眼中,GUCCI已经像个不服管教的旁门左道,必须给他一点颜色看看。在对FENDI品牌的争夺战中,LVMH终于得胜了,但是,外界普遍认为LVMH在这场竞技比赛中,至少多花了2亿的冤枉钱。”

善于捕风捉影的我不免嗅出了别样的味道——Tom Ford,又是Tom Ford,正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记得Tom Ford还是fanfan发现的一粒家明来着,可除了长身玉立不言不语的酷样,他在时尚江湖驰骋纵横、痛下杀手的面貌全然不同家明的儒雅低调。他1994年才发表第一场秀,之前只是一个无名小辈,更糟糕的是,还是一个美国人!可是十年来他不但只手遮住GUCCI一片天,还成为YSL RIVE GAUCHE的总设计师。“所有人都喜欢他,男人,女人,他难道不是当下年轻设计师中打扮得最得体和最优雅的男人吗?作为回报,他也爱着女人,或者男人,这之间有区别吗?”今年四月一日,曲终人散去,Tom哥拜辞Gucci,可惜这本书的出版没赶上这个时尚界黯然神尚的日子,真想听听极度推崇他的孙哲将怎样唱一首骊歌。

当然千娇百媚的时装界不能惟我独尊,作者还替我们历数Versace、Giorgio Armani、Mcqueen、Saint Laurent、Lagerfeld、Marc Jacobs……别人说范思哲是当代的米开朗基罗,他立刻辩驳:“除却成就因素,我私下里也认为其实范大师跟米大师走的根本不是一条路线——即使外在看起来有诸多相似之处,可是精神绝对背离:米大师走的是英雄主义的路线,唤起人们的是崇高和伟大的气概,而范大师则流于华丽过度和糜烂,无论怎么看都有种末世狂欢的气息。”这些话很多人说过,可是第一回看到这样一种恰恰符合我心意的扼要对比。

他说起Galliano,我们嫣然一笑,“如果John Galliano不做时装设计师,那么至少还有3种职业可以让他发挥才干:他可以做天桥专业的男模特,有哪个男模特可以比得上他那神态自若潇洒风流的明星风范?或者他可以做专业的健身教练,他对身材的保养可真是有一套,‘早餐吃得像个皇帝,晚餐吃得像个乞丐’,这是他keep fit的秘诀。实在不行,他还可以考虑去马戏团做他们的台柱演员,至少他吊钢丝满场飞来飞去的本事无人能及。”——2000年的美国VHI/VOGUE时尚大奖典礼上,这位老罗曼蒂克吊着钢丝横空飞出,风头无两。

“这是一个设计师呼风唤雨的时代。”

“我不能想象如果吊在钢丝上的是YVES SAINT LAURENT会什么样?当然他纤弱、神经质的身体显然不适合这样的高空作业,但他会认为自己是超级明星吗?钱钟书说过吃了个不错的鸡蛋何苦去认识那只母鸡的名言,显然他是不懂时尚的。在时尚圈中,只要是一只体态风流、羽毛绚丽的母鸡,就没有人怀疑它将会生出一个优秀的蛋。”

内心戏

我不是《时尚》的忠实读者,所以没听过孙哲这个名字。在我看来,甭管Cosmopolitan变成中文后怎样改头换面,它始终不是我的那杯茶,和中看不中读的它比起来,我宁愿拜读男人帮,或是没被卖掉前的青年视觉,至少后两者的图更大更多更养眼。但现在我愿意为了追读孙哲的文章厚着脸皮去借同事的杂志看,我挺喜欢他游戏人间的笔触。

以前我坚决认为文字是骗人的,它不比音乐、舞蹈、绘画那样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我认为这就是网恋常常见光死的原因。现在我仍然这样认为,不过发现一个另辟蹊径的办法:用文字谈爱好,你看他/她喜欢什么音乐,心头最爱的三部电影……就可以推己及人,即使男女大不同,总可以预见difference是不是在你可承受的范围内。啊,不喜欢音乐/电影/话剧/绘画/书籍/杂志……?没关系,你问他喜欢去什么地方旅游,这基本是一个面试技巧:他过去的经验,预测他未来的选择。比如说,商量假期去哪玩的时候,我一定说上海或是青岛,因为我曾经在上海的文庙市场买到一大堆好漫画书,因为我曾经在青岛吃过最新鲜肥嫩的虾虎(不过这时候我家Cathayan就露出无比鄙夷的神色:你还想往城市里钻呀?)。

我看到孙哲的文章,我就有点喜欢他。他笔下的时尚圈风生水起,险恶与机会并存,及时发现华袍里的跳蚤,他写为时尚头脑发热的女性充满笑意,淡淡嘲讽。当然他没有像一个世纪前的锋头人物王尔德同志那样说出一句半句似是而非的妙言隽语,但他的文章里随时藏着的小机锋一定让你笑。

他说呀呀学语的中国“时尚圈”的学习精神:

“中国以前没有VHI/VOGUE时尚大奖——当然现在也没有,但是没关系,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莱卡风尚大奖。我始终想不明白,一个化学纤维制造商跟时尚的关连是什么?可是谁又能小瞧他们轰轰烈烈的造势精神?”

“像VHI/VOGUE一样,莱卡风尚大奖也充分体谅了时尚界——可能说是娱乐界更贴切——的绝大部分人士的心声,你看,才两岁他就已经成熟得像个大人,人情世故,真假黑白,自觉自动地站到他该站的位置上去。”

他说DIOR HOMME 2002秋冬广告的男模特:

“那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小男孩,有13岁或者14岁吗?有一张坚毅的、无懈可击的脸庞,穿着DIOR HOMME像刀刃一样冷而凛冽的军装式大衣,有一种难以诉说的诱惑和犯罪感。”

他说Tom Ford哥哥同时为手中的GUCCI和YSL做设计(真要命,难为他不得精神分裂):

“GUCCI依然是超级明星女郎,只是变得有些抑郁寡欢,有参禅面壁要出家的趋势;YSL依然很矜持,有修道院妇女的凛冽和严肃气质,可再仔细一看,修女们似乎有些春心荡漾。”

他说天生为毛毛衣服所动的女人们:

“女人的确是奇怪的动物。一方面她们不遗余力地展示自己的爱心,把各种各样讨厌的小动物弄到自己的狭小公寓里,勤勤恳恳地伺候它们吃喝拉撒,美其名曰宠物;但同时她们又如此残忍,如果能得到一件貂皮大衣可以兴奋半年;如果能有一条真正的狐皮围脖她们就可以喜极而泣了。那一刻她们忽然双眼失明,对背后的流血事件毫无反应。”

当然他有时候收不住手,忍不住再添一脚:

“而我在香港中环,西班牙老牌LOEWE的店中,看到了一种使用海狗皮制作的裘皮大衣,这种海狗生活在美国加州海岸,有非常优质的皮毛。LOEWE的公关经理说,‘当它们’老死的时候,我们就拿它的皮做衣服,这时候它们的皮毛依然可以保持从前的品质’,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再说死都死掉了,利用一下也是环保行为,是不是?’

这时候我听到了我们心底里的声音:
这些海狗死得好啊,死得真是时候。”

孙哲的三段锦是疑问、设问再反问,问号在他的书里出现次数频繁。一切是戏谑的,不确定的,留白很大,也很宽容。在诸多牙尖嘴利的女专栏作者们中间,我不由揣测封底这个小青年是个多么敏感的有同情心的人。可能因为不再写大师和名牌,摆脱公众舆论的影响,最后一章的巴黎时装周日记才是他的内心戏。这个病病怏怏患了重感冒的男人牢骚着欣赏巴黎地上地下的绝美,有种客途秋恨的凄凉。

曾经和坛子里一位JM八过他,听说这个大学里的才子曾经为情远赴德国,后来又黯然神伤地回来了。当然这种有点异国情调的故事不足以打动被大千世界锻炼得铁石心肠的城市读者,可是你看到他在封底的自述,就知道这还是个男孩子,和我们每个人一样讨厌工作,但谋生之余仍然敬业,不断做着突然发财的美梦,“从此脱离苦海无涯”。他有理由把希望寄托在这本书大卖上,做为享受完一本书的乐趣的读者,我也有理由祝他梦想成真。

离春天多么远

我现在还清楚记得读过的第一篇时尚文章,是邓达智的《第二十四世祖》,说的是唐装风,头一遭儿发现了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我心甘情愿地爱往这滩混水里趟,得空还看看电视上的T台秀。我心甘情愿地当一个看客,除了这故事,内情与我无关。

早十几年,我初中的美术老师说,风水轮流转,流行三十年一轮回。他说的没错,前几年王菲、陈奕迅他们争先恐后戴上了李小龙他们的蛤蟆镜,老上海的月份牌美女明信片一出再出,我跑到东方新天地买运动服时,发现阿迪达斯的三叶草又大兴其道。这不止是怀旧,实在是如来佛的手也没有六个手指头,管你怎么翻,翻不出五指山。

初中同学聚会,我家Cathayan表演了一个笑话,说是农村人的牢骚:我们吃土菜时,你们城里人就吃上肉了,我们刚吃上肉,你们城里人又开始吃野菜了,我们还在用茅草上厕所,你们已经用上卫生纸了,我们刚用上卫生纸,你们就用它揩嘴巴了……

对不起有点粗俗,不过这像不像我们赶时髦的无奈,和在循环往复枯燥生活中的自得其乐?

妹妹警告我,香水长期不用香味会挥发掉,剩下一瓶行尸走肉的水。于是本着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心态,昨天早上在套上肥厚羽绒服后我喷了一点miracle。选它是因为经验中兰蔻的香水不持久跑得快,这样晚上回来的时候异味就跑光了,我家猫就不会不理我。可是下班坐电梯的时候,站在我身后的一位同事立刻说,你用的是奇迹吧?这位美女是我们资深的绘图仪工程师,她辨别香水的功夫比起她支持客户的能力毫不逊色。

一九九零年,我喜欢的作家朱天文在《中国时报》上发表了《世纪末的华丽》,这是一个女子和时尚的纠缠,不管她是什么职业和身份。这篇文章里看得出告别的意味,青春和物质迷恋简直是必然联系,从此后,她又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白上衣、麻花辫,衣着朴素,神情淡定的“悲情十三问”的朱天文了。

在这篇像时尚日志一样的小说结尾,她说:

“年老色衰,米亚有好手艺足以养活。湖泊幽邃无底洞之蓝告诉她,有一天男人用理论与制度建立起来的世界会倒塌,她将以嗅觉和颜色的记忆存活,从这里并予之重建。”

这几天老开会,在电话里和同事跟爆豆儿似地抢着说,你的point是……但我的point是……而你的point却……那你的point它……比吃葡萄不吐葡萄皮说得还利索。可是说了这么多,你要问我的point是什么,那么,也许,就是这“嗅觉和颜色的记忆”。

也就是记忆吧,最多是想象。像ABSOLUT VODKA的广告,像一切美得逼真的幻象。

我在书房里挂了张大海报,上面是街边即景,不过路人甲乙丙丁换成了大明星,左边那个脸色冰冷的酷先生是硬面侦探的祖师爷亨弗莱鲍嘉,店铺里买东西的美女是金发的玛丽莲梦露,商店门口儿卖唱的是猫王(玻璃上还贴着征兵海报),人行道上靠边儿站的是叛逆小生占士甸。鲍嘉的风衣大概不是宝姿或是Burberry,不过永不过时。猫王的行头绝对眼熟,到今日时尚不止转了一回半回。我坐在潮流人士的下面,常常头发不梳脸也不洗地套着我的红毛衫做功课,脸不红耳不热的。——时尚这回事,说得紧张点是一日离不了,又到底与吃饱肚子不相干。也许不光是出洋,连赶时尚也像出疹子,赶过一回半次,就有了免疫力。

电视剧《我和春天有个约会》中,辛晓琪唱了一首歌,叫“离春天多么远”——我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对时尚的说话,一往情深,痴人说梦:

“灯光正闪 夜幕正艳
旋律伴你我一起舞到窗前
春风依依留连 星暗暗地闪
将一切暂停 迷恋你又一遍

痴痴眷恋 旧梦不断
时日让你我分开了 再不相见
我怎能和你再恋 请回来我这边
让我可重拾你的温暖
已经失去了预算 一转眼又十年

曾说过明年春天 重逢就在眼前
却是离春天多么远 夏与冬炎凉 似转个没完

难过到何年春天 才能续未了缘
再度微风中相见 重温你的脸 迷恋多一遍

今生太短 逐渐厌倦
谁来伴我这一晚再次痴缠
风可否不流连 星再也别闪
只得我独眠 寻找你 梦中见

难过到何年春天 才能续未了缘 再度微风之中相见
就算天无情 愿这份情未变”

就让我们在梦里无限深情下去吧!
11:27:57 - barb -

13 December

我宽恕你的罪

看了《莫扎特传》,有点失望。

当然不是因为片子不好,它囊括8项奥斯卡,其中包括best picture奖。可是它让我觉得真的莫扎特浮游事外,这不像是他的故事,唯一依附他灵魂的是电影里无处不在的音乐。

也许导演只是借萨列里和莫扎特,复现一个天才与庸才的故事。天才和庸才,在我看来简直像创作者和评论家——真正知道他的是他,相辅相承,相生相克。评论家也必须有点小才华,然而比起创作者那宛若上帝转手的灵感,就像泥与云。

嫉妒与欣赏在他的内心纠缠了这些年,这些年。

他去听他的每一场歌剧,然而跟不上他飞速口述的降A或是F……莫扎特六岁开始为女皇特蕾西亚演奏,七岁学交响乐,十二岁写第一部歌剧。他却在教堂里祈求上帝,一生除却音乐别无所求,其他的?钱?全副精神?童贞?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苦苦哀求,勤学苦练比不上一件上帝的礼物。他一看乐谱就知道他的超凡绝俗。那是毫不谦逊的莫扎特,协奏曲光辉灿烂、天籁般降临于世。他要毁了他,毁了这个不可一世的宠儿,抗议上帝的背弃。

最喜欢的一段是《魔笛》之后,莫扎特被抬回家,萨列里协助他记《安魂曲》的乐谱。病得大汗淋漓的莫扎特问,你累吗萨列里,可愿休息?萨列里说,不。莫扎特说,我错了,萨列里,我一直以为你不喜欢我的音乐。Forgive me……Forgive me。萨列里望着莫扎特。

汗水湿透衬衫,莫扎特喘着气,从不谙世事的傻笑中醒过来,转瞬成年。他从未怀疑自己的才华,自信到不曾体味半点卑下,哪怕在穷困到向人乞求一点小钱的时候。可他从未如此孱弱,如此依赖一点点近身的照顾,是要那点肯定?还是孤独中骤得的温暖?他说,forgive me,那么脆弱,那么宽容,突然间人格的光芒四射,像火烛回光返照。萨列里想除掉的不是莫扎特,他想毁去的是那双看不见摸不着的造物之手 。我们看不见造物者的荣光,是那个叫Wolfgang Amadeus Mozart的短暂生命,教我们什么叫正大光明。这明澄澄的纯净将萨列里的内心烧成一片灰烬。

对于音乐我是门外汉,总算也像片头等萨列里忏悔的神父一样,从萨列里弹奏的三支曲子里认出了唯一一支似曾相识的小夜曲——莫扎特,Amadeus,上帝的宠儿,我们万世景仰。可是我们世世代代更多是生活在萨列里中间,浮浮沉沉,甚至不能立刻区分,直到时间过去,后世的人才拨开云雾见青天。又有什么本事批判萨列里妒才成狂呢,文森特梵高活着的时候,几人能够分辨?

听说《她比烟花寂寞》(Hilary and Jackie)的原作A Genius in the Family,是Jacqueline DuPre的姐姐希拉里与弟弟皮尔斯共同讲述家里有一个天才使其他人活得多么难。钢琴家傅聪恨这电影假,说Jackie完全不像他所认识的杜普蕾,不知作者们那边厢会否哀叹“如果你知我苦衷”。——也许最难的不是没有一点才华,偏偏是那点才华去不到峰顶,却有双清楚看到万山之颠的眼睛。也许最难的不是不肯付出辛勤、汗水、坚贞、意念……甚至生命,而是缺乏那双上帝之手点石成金。萨列里只凭着一幅假面就杀死了莫扎特,偏偏一把尖刀杀不死他自己。

是谁,在拨弄琴弦?借一只只纤长的手指撒下音符、流转人间?是谁,翻手成云,转瞬收回天地为之神夺的孩子?

尾声,形容枯槁的萨列里仍然能言善辩,他对神父说,“我会替你美言——我代表世间所有庸才,我是他们的英雄,我是他们的圣人”……轮椅被管事的推出门,他看到了整个儿疯人院,“这世界到处都是庸才,我宽恕你的罪。”

17:00:22 - barb -

09 December

古斯塔夫害怕塔奇欧


托马斯曼原著、维斯康蒂导演的电影《魂断威尼斯》里,中年指挥家古斯塔夫被一群少年挤进电梯,他所爱慕的美少年塔奇欧与他咫尺相对,呼吸相闻。这时的古斯塔夫既不开心也不兴奋,他惊慌失措,手忙脚乱,他怕死了塔奇欧。

古斯塔夫死在威尼斯的海滩上,临死前他看到塔奇欧站在海中落日投下的滟潋余光中,宛若青春与美的神诋。可是古斯塔夫自己不堪入目:垂垂老矣,一身白西服只嫌过气,顺着帽檐流下的是不争气的染发剂,他的脸太白,因为敷了粉,他的嘴太红,因为扫了胭脂。襟前的花像一朵嘲讽。

“智慧、真理、人类的尊严,一切都结束了。”没见过更垂死挣扎的爱情,他爱上一缕梦幻般的泡影。古斯塔夫怕的不是塔奇欧,让他溃不成军的是衰老。

创造力没了,信心不再,连体力都要作对。最可怕的是信念没了。塔奇欧是一抹理想,这一生的错落思绪如梦似真都纠结在他身上,他让他推翻理论,看到真和美的非人工,他又让他推翻理性,陷入追逐真和美的不自由。古斯塔夫死去的时候很幸福呢,可是他化了妆的脸多么丑陋。

交给谁也是个两难的选择。但维斯康蒂告诉我们,只爱和死两项还嫌简单点呢。顶可怕是塔奇欧带来的那种恐惧:鸡皮鹤发的时候,你怎么追求美呢?

维斯康蒂导演家中世代封爵,早看尽兴衰炎凉,对世事了然于心。他老谋深算地搬来工匠废墟重建里巴印地里饭店,让古斯塔夫陷入一个繁花似锦的温柔地,可是若是旁观者你愿做古斯塔夫?愿闯入这美得折堕的梦里做条不和谐的黑影、一干妇女儿童身后的跟屁虫?

可怜的古斯塔夫没有选择,放弃了尊严。

这一切是这么美,甚至不觉得难。他笑着折回这个瘟疫横行的华美之都,跟从他心中最后的理想。想必汉伯特追求14岁的继女洛丽塔时,也是这样笑。

不敢轻易笑别人呢,青春,甚至是中年,呼呼就过去了,你看那沙漏初开始不显山不露水的样子,全漏完却只像是一瞬间。

“做人匆匆一场,远看才知道是巨画上的一颗细沙,大路上的一点微尘。而至于在洞悉地铁站的禅机之后,是清寡,是妄纵,是放手,是紧握,倒是不重要的。我们搭的是不同的车,驶向同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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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功夫不负苦心人,整整等了两年,终于给我找到James Ivory的Maurice(《墨利斯的情人》)。电影还有个译名叫“情难禁”,从剧情到不知所谓的翻译,正好和Wilde的译名“心太羁”配个对儿。

最早看上这部电影是因为看过Ivory的其他影片,《霍华德庄园》和《长日将尽》,英国景物画和层层叠叠的社会关系令电影格外诱人,导演的心思好比绵里针,冲突不显山不露水,蓦然刺一下却教你觉着了疼。而且这两部的主角虽然也在等级的枷锁里挣扎,毕竟还得见容于社会,Maurice就干脆有悖理法,发展起禁忌之恋来,好比一把快刀捅破了窗户纸,盼着能把看前两部攒下的一股戾气发泄到尽。

有趣的是看翻译得不咸不淡的片名都看出突破:Howard's End是“此情可问天”,Remains of the Day是“告别有情天”,再加上Ivory的另一部戏A Room with A View翻译成“窗外有蓝天”,四选一,让你拣你拣什么? [Read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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