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了,我还没唠叨完阿姆斯特丹,某人竟率先推出了布拉格。以前都是和女朋友结伴或独自出行,享有独家新闻权,于是心安理得地慢慢唠叨,这样的竞争还是头一回。幸好还有一两张独家图片(因为霸占了新相机,虽然并不比旧的高级很多),不枉我还保留着抢新闻的基因。
我所看到的布拉格,首先是一个滥杀胶卷的地方,就让我们庆幸数码相机的出现吧。刚开始找不着路还不觉得,等到老城广场一带摸熟,又数次三番地上城堡,无论繁忙大街,还是偏僻巷径,举目皆有胜景。同一条伏尔塔瓦(Vltava)河,同一座查理大桥(Karlův Most),同一座城堡(Pražský Hard),在晨曦、暮霭、晴空、密云下看起来都不一样。分别从查理大桥左右邻的两座桥上看过几次,没有一次不感叹。
那天回到公司,碰到中国派过来的彼得大哥,问“听说你布拉格之恋去了?”在布拉格街头是有这种感慨的,若描述一场发生在异国的恋情,布拉格再好不过。难怪全度妍的《布拉格恋人》要把老城广场的扬胡斯纪念碑围起来制造一座虚幻的恋人墙,难怪《交响情人梦》要安排野田妹住在波希米亚大饭店。那种浮华,美丽得近乎虚幻,可是又有巨大坚固东欧式的建筑作为基座,强壮和柔丽融于一身,让人有点迷惑,又有点恍惚。其戏剧化尤胜威尼斯。
而且还便宜(比起可恶的瑞典物价,或更可恶的丹麦物价),还有好吃的。我们付了相当于阿姆斯特丹三分之二的房钱,住在包早餐的四星级酒店,比起阿姆斯特丹住的二星山顶洞小旅馆(根本没饭馆),真是鸟枪换炮,以至于我老怀疑他们算错房钱,结帐时要狠敲一笔。以悭吝著称的C先生竟然也敢点大堂吧的饮料。大堂吧服务员边看球赛边随便凑合出来的冷盘味道竟然不赖,在这个良好征兆下,后来我们果然尝到了CAVA君
写到的“做得家常入味的鸡鸭鱼肉土豆卷心菜,和清甜微苦的超级美味啤酒”。
街头巷尾繁华即见,更不要说诸宫殿(也是美术馆)及画作的美艳。美艳显现之处,又常常是朴素清净之所,于是我常在寂寂无声中孤单地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