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从当当网上订的书和碟到货了,其中有一本《CD流浪记》又脏又破,夹在茨威格、福斯特、菲茨杰拉德什么的书之间一点也不显眼,价钱也便宜,打了好几折,再加上是个我没听说过的作者,所以基本没放在心上。
订购这书的时候也有点偶然性,是看到了网上一位购买者的大力推荐,他说这书比同系列的李欧梵什么的写的要好多了。李欧梵那本我看过,觉得写的还可以,所以即便这书只有这么一条孤伶伶的推荐,我还是看在眼里,被牵动了购物神经。
回家时在班车上开始看,先看了第一篇,就是《CD流浪记》,写作者得了意外一笔稿费还是什么的钱,立刻就跑到台北去买CD,从白天买到天黑,逛遍了大小唱片店,在尘埃里把自己早看上的CD搬回家去,回家时风尘仆仆,抗着装满CD的大袋子,既没钱打车又没钱买烟,打电话让老婆骑摩托车接了回去的。我心想,妈妈咪呀,有这么个老公可真够倒霉的。
晚上回到家,因为先试了《费城》的电影原声CD,等着洗衣机洗衣服之余,又看了会努瑞耶夫和玛歌芳婷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把这本不起眼的书扔在了一边儿。直到今天早晨又拿起来。结果一下被吸引住了,简直着了迷。
我看的时候又翻回头看书的作者吕正惠的名字,以前确实没听说过,看他的描述好象是在大学里任教职的,是台湾人。我真该早点认识他呀,就像他那篇《贝多芬,你在想什么?》,他又崇拜又亲近地和贝多芬对话,称他为“你”。
先被震撼了一下的,是他写他的最爱的那篇,《我喜欢海顿》。就像他的标题一样,他表示对一个偶像的无边敬意时,也是很简洁和朴素的,完全不像我这个感情派,老是在某一分钟狂喜得直跳脚,没头没脑的像个花痴。
说到这儿想起来一小截昨天和Cathayan在MSN上的讨论。话题是从他先做了,后来我又要来做的心理测试上起来的。那个测试的主题是看你的性格有多少男性的成分和多少女性的成分,和一切无聊的性格测试一样,把爱读non-fiction、倾向于倾向而不是发表意见……的特征都归入女性范畴,所以Cathayan和我和大多数人,都得了女性气质的毛病。Cathayan当然一笑置之,我却很懊恼,因为老以为我是有些男性气质的。我跟Cathayan说,我是感情派,我期望我自己70%是感情,30%是理智,Cathayan说,应该是反过来才对啊!我说为什么,你们那么理智的,根本体会不到激情、热情和狂喜,Cathayan说,在理智的基础上一样可以有激情、热情和傻笑,而且可以体会得更深刻(我还问他我目前是怎么样的比例,他说是50%对50%)。
随着近半年对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心得和体会,我不得不承认,他这话是对的。
而看这本《CD流浪记》,我立刻更深地体会到了这点,而且,我感觉到,这位吕正惠的行文、口吻、表达感情的方式和内在的那种宽阔的包容力,不偏不倚,正是我所追求和期盼看到的那种。
我对古典音乐,别说是欣赏者,连入门都谈不到,而且一直是从Wilde、《魂断威尼斯》、Ferrinelli那些电影里汲取断简残章,直到去年才听了第一场完整的现场音乐会。但是好象随着对舞蹈的喜爱,对音乐的渴求也越来越多,虽然没有刻意地买CD(我买的影碟已经够多的了,实在负担不了),但电视遥控器的常用键除了几个电影和播历史频道节目的频道以外,也常常被按到以古典音乐为主的音乐台。
以前听音乐时,最大的感受莫过于,电影、绘画、小说戏剧和舞蹈这几样,都太倚重于欣赏者个人的经历,搀杂了很多后天的东西,比如所受的教育、知识、价值观……等等,而音乐是直指人心的,更偏重于人先天的性格。我听过一首海顿的交响乐,就完全不喜欢,一点说不上原因。
现在看了吕正惠说海顿的这篇,我才明白,首先音乐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当然仍然要听凭自己从自己内心里去欣赏,而不是去听评论家的),其次,我之所以不喜欢海顿,可能就是太片面化太简单化,或者说太感情化地得出自己的结论了。当然,可能把海顿买齐了,买来各种版本,我也可能仍然不喜欢他,但那时,或者有可能得出建筑在理性之上的感情了。
所以,我觉得吕正惠的这本小书,最让我着迷的就是,他自己有一个宽阔的心胸,并在字里行间使得别人也变得心胸开阔,可以敞开胸襟去看这个音乐的世界,把自己变得很少,美妙的世界就变大了。
另外,对于我,这本书真是最好的入门指南,因为他可以容纳的空间很大,所以他谈论的范围普遍到了几乎所有最著名的作曲家,还有我也越来越感兴趣的歌剧。同时,由于他那成千上万的CD,常常是每晚3数小时的聆听,对音乐家作品的熟悉和对音乐家生活背景的熟悉,和广播的同情心、理解力,常常让我这个阅读者散发同样的感慨。我并不急于马上按着他的指引去买CD,我会慢慢地思考,选择几张我先从书里感兴趣的CD,然后再去感受。即便有和他的感受相悖的地方,我也很高兴,并且会一直让这本书陪伴着我,随时默默地和作者去讨论。
吕正惠说他自己是农家子弟,所以常常欣赏同样出身于农家的音乐家的质朴。这恰恰也是我所欣赏的。他同时挺客观,有一篇写歌剧《卡门》和《曼侬》的《痴情的男人往往害了女人》,既站在男性的立场又隔岸体会女性的情感,还不时有点淡淡的幽默感,我真是喜欢极了。
当然他的老婆挺值得同情——他说他的CD已经把快把家人挤得没有落脚地了,走路都随时踢到,还要被他臭骂,而当他心血来潮干脆把某个阶段最得意的CD都摆在客厅的茶几上时,只好请老婆和儿子吃牛排谢罪。这个在旧社会好象叫玩物丧志,可是我能理解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尤其是,在四五十岁,也并不打算再充满野心地奋斗到某一地位的时候,尤其是这样一个充满理解力的人。不过,我还是要庆幸,幸好我是在读这样一个人写的书,而不是这样一个人的老婆!
一本书,还没有从头看到尾就大发感想,充满崇拜,本来是我最不喜欢的。没想到我自己也落到这个窠臼,不过看了头几篇,尤其是看到那篇《谁能了解舒伯特》,我自己几乎要掉眼泪的时候,很难想像我会不再喜欢这个作者其他的文章。
那么让我再做一次感情派吧。
原来电视可以好看成这样。
1.
其实是迷你影集,全名是Angels in America: A Gay Fantasia on National Themes。影片开头,出字幕的时候,用了一个长长的镜头,从九霄云外穿过遍地摩天楼的纽约城,到了点题的天使雕像面前。当然不是真的长镜头,可是这真奔目标的穿越,本身就像几百年前美国人飘洋过海的迁移。
看到前两幕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明明不是电影,而是一出舞台剧,越看越肯定自己的这个猜测。后来查到,果然是剧作家的原作改编成迷你影集。电影编剧就是原剧作者Tony Kushner。我太想知道关于他的一切了!
双D9,第一部分是《千禧年降临》(Millenium Approaches),第二部分是《重建》(Perestroika),每部分三个章节,每章1小时。一点没想到全部加起来有6个小时,我就这么不知不觉的看完了。
2.
Talking,talking,talking,语言像粗壮的喷泉一样从人物嘴里蓬勃迸发。看这个影集得对美国的宗教渊源、历史、政治、大事件……有充分的了解,摩门教的教义、跋山涉水的迁徙、旧金山大地震历劫重生、麦卡锡主义、共和党和民主党在日常生活丁点小事上的见解差异、总统们(肯尼迪、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司法和正义……感情就塞在这些对话的夹缝里。
出乎意料,对于我,这片子唤起的不光是对狼狈爱情的震惊,还有对这个国家有更深了解的欲望。看了之后,我突然想拿起那套一直没打算看的《光荣与梦想》,而这书大概也不会辜负我,第一本里头那些照片,黑色星期四、大萧条、阿拉巴马的棉农、一战老兵补偿金示威和麦克阿瑟的血腥镇压、珍珠港、肯氏三兄弟合影、越战、登月、黑人运动……是Angels in America隐约闪现的背景,对这个国家的复杂感情是故事的根基。
Prior在天堂里,跟天使长们说,是的,活着可能像你们说的,只是一种习惯,就因为是习惯,不能摈弃。这个习惯,也是对这个国家的,也是对那座容易迷失的巨大城市的。所以跋过山,涉过水,历经几百年十几代艰辛与忍耐,即便是爱人路易斯被肮脏的病痛吓得弃他而去,他还是宁愿回到那张折磨人的病床。
这本来是一个提倡英雄主义和勇气的环境中popular的选择,可是因为之前的故事和黑暗的笑声,不再流于轻浮。
3.
有的故事,立意就是要悲伤沉痛的,背景漆黑一片,可是并不妨碍它的好看。
我拼命在我少得可怜的阅读经验里寻找和Angels in America类似的部分,后来发现,是黄碧云。辗转于病痛,在感情的世界流离失所,拘梏于肉身的欲望,刚开始还薄有微光,到最后黑暗彻底的命运,但是始终活下去。被生活的轮子再碾过几百下也活下去。
《怀乡——一个跳舞女子的尤滋里斯》里的陈玉,“我憎恨生命的重复。极其讨厌,难以摆脱人的软弱与限制。我踢翻了厨房所有的碗碟。我想狠狠地踢她。踢她,毁掉一切物质性的存在。”
这是乔伊。Joe狠狠地揍路易斯,踢他,踢他,直到他头上爆出鲜血。这时他被自己震惊了,被自己的暴戾、蛮横、残忍……如此在挚爱的人面前暴露出来的肮脏的自己。这是干净的、文明的、自制的、才为路易斯献出童贞的Joe。
喜欢同性的男人当然是自恋的,因为对面那个粗壮的、蛮横的、有干净的肥皂气息、有强烈政治观的雄性动物,根本也是他自己的一部分。
陈玉:“命运并没有放过我们。由软弱而生的命运。我怀疑整个世界原来与我无关。”这是Joe的想法。
4.
有时不可避免地陷入暴力,对别人和对自己的,感情上和体力上。
每当这时候,人会痛恨自己,痛恨这个容许自己的卑贱滋长的粗糙的世界。乔伊和路易斯,路易斯和Prior,乔伊和Harper,罗伊……
有时也笑出声来,他们也笑,观众也笑,根本是幽默的。渴了就喝水,疼了就吃药,痛苦时就笑。
我有时哈哈地笑,在夜里真刺耳。想象1991年5月,由Eureka Thretre Company of San Francisco上演,1992年1月起,在伦敦上演一年的这部戏,台下的观众是如何大笑,想不出来。
美国的剧作家果然比电影人优秀得多得多,他们是电影和小说的夹心人,把精髓都吸跑了。如果能够去一次美国,我一定学好英语,为了看一场全是对白的现场戏,这个drive比学校里那些宣讲强劲多了。
让我想起田纳西?威廉斯的戏。《热铁皮屋顶上的猫》是湿热的,低气压下情绪无可逃蹿,碰撞和爆发。《美国天使》是湿冷,人不断压抑自己的情绪,仍有潜力,却终于自己放弃了,为了脆弱,为了渴望。然而和布里克(Paul Newman演的那位)那种不吭一声的痛苦多相似。
5.
看Angels in America时,我把家里的其他人都轰走了。它适合晚上一个人看。窗外的黑让你离他们很近,离编剧的意图很近。当然不是为了漆一笔黑色。夜晚是意志力薄弱的时候,一切铜墙铁壁金钟罩铁布衫化为虚无,可以无心地看别人,不怕赤裸裸。
以前有个电影研究者爱德华?茂莱说,《欲望号街车》改编成电影后,比舞台剧丧失了一些什么,它是过于自然,过于写实了,它使得演员和观众间的距离过近,以至缺乏剧场里那种审美的距离感。
电视把这种缺失补回来。
于是,你、我,也只是一个旁观者,冷冷地看着屏幕上的病与死。
摩门教展览馆里,那驱车的年轻人蜡像和乔是一个模子脱出来的,他充满憧憬地望着通向异乡的路。异乡不错有生活的出路,可是感情要去到哪里找归属?跋山涉水,我找不到你。
始终离不开这个现实的世界。爱离不了恨,喜离不了悲,健康离不了病痛,干净离不了肮脏。即便如此,仍然选择活着,尽一切力量,以生之意志,往好里活。
6.
你一定也曾经有过,汗流浃背狂乱难以睡着的夜晚。如果没有,别看Angels in America,或者你会觉得闷。或者是,它摧毁一些你信奉的,带来一些你没有过的怀疑。为希望带来泡影,为失望带来希望。幸好,压箱底的是希望,上帝保佑亚美利坚,有这些粗壮的、可爱的、成年的孩子们在遍体鳞伤之后仍然不懈努力,为了造一个梦。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这些人造的梦,让生活中的某一天变得美好。
有时候却不免不质疑,到底,什么是信念的根基?
我们知道鲜花诗句过眼云烟,如露如雾亦如电。可是这算什么,这样,就可以逃避所遭受的一切痛苦?血淋淋地hurt那些呢?
当然,以上问题皆是哲学或神学或佛学研究的内容,我们可以选择读书或信佛来寻找答案或得到解脱。但是,作为世上一个孤单的个体,不受过去或将来经验的限制,容我或他,或你想一秒。
那些屏幕上的人,当然不是活在真的生活里,当然是编剧用自己的思维泥土捏出的小人儿,是他的值观,是他的道德感,是他的茫茫慨叹。不妨碍唤起你的普通人的一部分。另外,引出你记忆内的似曾相识,领来你所不知道世界上隔壁那个角落所发生的,令你感慨,世界原来如此之大,感情经验的种类原来只有这么少。
7.
他非得让你看,丑陋的一面。还是摩门人的展览馆,马车旁的蜡人儿活了,是一个中年妇人,她跟Joe的妻子Harper说,上帝啊,他把你的肚子剖开,把你的五脏六腑拉出来,痛啊,然后他又给你塞回去,关上你的肚子,好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你又变成完好的一个人。可是那种痛啊,还在。
后来我想起来从前为什么喜欢看亦舒,因为她是第一个让我去想某种无可奈何的。这个又和宿命论是两码事,这种无可奈何是个客观存在。做过的事情,像时间一样不可逆,艺术家们用技术性的情节夸张和突出了这种不可逆转。所以我一直喜欢那本《开到荼蘼》。
在以前,自以为了解这个世界的时候,我曾经觉得黄碧云矫情。吃得饱穿得暖,为什么要痛苦?岂不知人是这样的,躲过了物质上的,又来精神上的,物质与精神都满足?或者,一天,一个月,然后是新的无尽的空虚。上帝还是谁,他们从来不让你觉得饱,不然你怎么饿?怎么活下去?
8.
病与死,最可怕的两件事。
当然路易斯要逃掉,当他看到,Prior便血的时候。生命肆无忌惮地流逝,还带着必然的肮脏与恐惧。Prior恨他,他们同居一年半,他就在把他送到医院后,跑了。当然他恨是因为爱,他跑了也是因为爱,一切无名原因最后都归于爱。先是被恐惧打败了,然后,逃避、挣扎、内疚……借着一个陌生男人的力的力量,又复原了,又有一点爱和勇气去打败恐惧。这可真像魔由心生,但是自己是扑腾不出这泥沼的,非得好风轻借力。
于是乔伊成了那个可怜的倒霉孩子。
他和Prior一样,是非常能唤起女人的母性那种人。Prior是因为不听话,让人头疼,不珍惜自己,让人惦记。所以在他跟踪路易斯的新恋人,他的“replacement”乔伊,倒在摩门教展览室地上的时候,乔伊的母亲不但送他去医院,并且在未来的岁月里从心灵上照顾他。
乔伊呢,太乖。干净、太自律,他需要所做的一切都是有理性的、合理的、有因果有始终。母亲们不用管他,他自己就应该活得好好的。他没有办法倾诉,只有在午夜危险的中央公园逡巡,在陌生人狩猎的眼光中崩溃了,哭泣着打电话,妈妈,我是个homosexual。
他不接受罗伊,大名鼎鼎又或是臭名昭彰的大律师提供的华盛顿的工作,因为那违反他纯净的价值观,有违justice。但是他爱上一个律师行里最卑微的打字员,并且在跟着他走到他家里,费了老大的力气,和自己拔河之后。
后来就像一个初涉人世头脑简单的孩子那样,不问因由地爱上他。
9.
我倾慕像乔伊这样有坚定信念的人,well,他们过得太好了,被他们内心的纯净保护起来,隔离这个世界的尘埃。他没打过字,没在中央公园冶游过,没有一个得艾滋病的男朋友……没在厕所哭过,甚至不裸睡,穿一套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的内衣。
于是在路易斯躲在厕所为自己的不负责任而痛哭的时候,别的人吓跑了,只有这个好心的乖宝宝走上前问,怎么了,你还好吧?
路易斯和乔伊同居三星期之后,Prior和路易斯的黑人gay朋友Belize说,嘿,卢,你猜怎么着,你那新欢是老罗伊的破鞋,我在医院看他啦。路易斯又惊又怒,跑去查了一打乔伊办过的案子。哈,这个没人性、冷血无情的共和党!
绿妖把其后他们打架那一幕及其前因后果写得太好了,以下引用她的:
乔伊认为同性恋和酗酒一样,是罪恶并且可以抵制的,只要自己每天都向上帝大声祈祷。他甚至娶了一个妻子,以为形式一样正常,内容也可以正常,但他甚至不能跟她发生关系。在妻子连声质问里,他忽然弯腰呕吐,他崩溃了,不能够再与先天的基因搏斗,就像雅各布在荒野里与天使角力。
第二张,乔伊和路易斯爱的发狂,路易斯是他的同性恋初恋,是他前半生中最好的时光,他像小狗一样跟着路易斯——然后是吵架,竟然是从各自的政治立场开始吵,乔伊忽然勃然大怒,律师的自尊心和共和党人的尊严回到他身上:‘什么时候轮到一个打字员对我进行评判了?!’他们打架,看到被自己踢得血肉模糊的路易斯,乔伊突然住手——这就是自己的初恋?那个爱到发狂的人?
真可怕,我们到最后总是会被自己的不堪震惊,可是这不妨碍我一遍遍看它的第一张碟,两个在深夜游荡的孤魂野鬼,一个妻子离家出走,一个抛弃快死掉的情人,战战兢兢,满怀罪恶却又无比喜悦地接受彼此。
10.
明明不是一部爱情电影,我却偏要去里面寻找爱情。在寒夜里他们藉以取暖的两个字。
乔伊、路易斯和Prior,在这电影里是小角色,上面有威风凛凛战无不胜的大律师罗伊,有发光发电掀房揭瓦的天使,有摩门教的长老们,有慈祥严肃的母亲……演员也是小配角,像几棵细小的红花,藏在巨大绿叶的夹缝中。他们和阿尔帕西诺、梅丽尔斯特里普、爱玛汤普森比起来太细嫩了。
可是这细嫩显得那么新鲜。希望就是青春、体力、激情……他们的大段台词念得真好,那么戏剧化的大段台词很难不显得生硬,但是念得真好,澎湃着精力的波浪,烧灼的热情。像莎士比亚那个时代,年轻的、好斗的、健壮的勇士。
用热情披荆斩棘,血淋淋地成长。
11.
都是药片惹的祸。
如果你在Angels in America里看见天使、天堂、祖先的鬼魂、奇异的陌生人……别以为它是魔幻现实,事实上,出现幻觉的几个人都吃了药。Prior和罗伊,都得了艾滋病,接受鸡尾酒或whatever疗法,一把一把那样吃药。乔伊的老婆Harper是个家庭主妇,为了逃避一个个没有性的不成眠的夜晚和depression,她吃安眠药镇静剂。他们都大张着嘴,把舌头上的药片暴露给你,好象告诉你,噢,好事都不能信,看见了吗,它们是药片儿!
罗伊看见被自己幕后黑手搞死的XX党妇女,Prior看见天使,并做了春梦,并在梦里上了天堂,在天堂的fuss里边又回到了地狱纽约。Harper呢,有时看见陌生黑人导游,带着她,去巴黎,去南极,那个肯和她生孩子的爱斯基摩人原来是乔伊。
但是以外地,Harper和Prior在对方的幻觉里出现,Prior告诉她,你的老公是gay呀。你不由揉揉眼睛,这难道不是魔幻?
编剧一直变着这种小戏法儿。
12.
说说Prior。
Prior是个漂亮的男孩子,演Prior的Justin Kirk有种奔放的异族人的热情。世界上公平的事不多,疾病是一个,于是一朵漂亮的花惟有枯萎得更快。他的台词比乔和路易斯都长,其中有一段,是他和Harper在幻境中相遇,他穿着女装,化了妆,甚至不叫人厌恶,他念了长长一段台词,那样子几乎是古典的。
路易斯走了,抛弃他和他的苦难。于是是胆战心惊的疼痛,身体开始溃烂,疼得毫无道理。卢?头一天还在身边,躺着床上,读书的卢,同居了四年多,原来是陌生人。
属他的梦最灿烂,属他最孤独。先是祖先们,然后是天使,然后……是宁静平安但荒芜的天堂。天使们拍打着翅膀,坐在各自的席位,像一场大考试。他们,他的护士,他的好朋友Belize,都是天使,他们告诉他天堂是无爱也无痛的。
他始终选择回到痛楚的人间,其实人间已经没什么可期待的,除了那个欠他一笔的卢。
我们中国人说起感情债是上辈子欠了谁的,可不是。
在梦里,Prior化了妆,浓墨重彩但忧伤的脸,不知怎么让我想起《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努瑞耶夫来。
小努哥的脸不漂亮,眼窝深陷,上了妆一点不美,可是有种奇异的忧伤。
Prior老是拖着残躯爬,在地板上,在床上,他的一条腿已经使不了力。那个瘦弱的努力扭动的身躯也老让我想起舞蹈,舞者的伤痛和汗水,愤怒和忧伤。
幸好,老天给了他一个很好很好的梦,他的家变成舞池,空中闪烁着星星,爵士乐呜呜地吹着《月亮河》,他的腿好了,他的手搭在卢的肩上,脸贴着他的脸,和他跳舞,温柔款摆。
13.
再说说卢,Ben Shenkman演的路易斯。卢是犹太人,貌不惊人,喋喋不休,政治观一大堆……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可是Prior和乔伊都爱上他。
刚开始,和Justin Kirk演对手戏,秋天的公园,他甚至不如Prior耀眼。可是之前,犹太教堂里,他和Prior并肩坐,紧握着手,你一定注意到他精明的眼睛。
就是因为知道得太清楚,所以做逃兵。路易斯不是信誓旦旦的勇士,他只是一个清醒的普通人。承诺和牺牲,有时需要一点头脑发热的。路易斯太容易看到灰暗的角落,也许是因为,打字员能呆的地方,本来就是灰暗的,底楼,昏沉的光,廉价的住处,中央公园肮脏隐秘的角落……
他让陌生人惩罚自己,好,感染我吧,来吧。也许是导演心有顾惜,那个让人觉得脏的大胡子也是演Prior的Justin Kirk演的。
路易斯最大的吸引力在于他的坚定,他坚定地知道某些事,常理,规律。海边,乔伊说,我爱你,卢。
路易斯说,算了吧,你那是处男自以为是爱情的爱情。
糟糕的是,我们都知道他说的是对的。
卢最后回到了Prior身边,他和他和Belize和乔伊的妈妈,历劫重生地快乐生活。结尾,Prior说,这段时间,比他们原来的同居时光还多6个月。
总有一个被遗忘的,那个人是Joe。
14.
关于乔伊已经说得太多。是的,他正是我喜欢的那种内心和外表矛盾的乖宝宝,路易斯说他用的Faberge古龙水闻起来就是清新的异性恋高中生味道,瞧,连味道都配得妥帖。
在网上看到有人说演乔的Patrick Wilson像俄罗斯人,我觉得他不像,如果觉得他有古典气质,不如说像英国人。
Joe有三场戏教人印象深刻。一是第一次跟卢去他家,脑子想走,脚挪不动,面对着卢像面对巨大的诱惑,既是他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又是声音魅惑的卢。他说,不,我觉得不自在,我要走了。卢嘲笑他,去见Mrs.?结了婚的男士以后再游逛时可别忘记摘掉戒指。卢和他的嘲笑和失落,都像一盏巨大的灯,引着他自动扑上去。
二是三星期后,两个人在海边散步,卢说,他要去看看Prior,他记挂他。乔疯了,一下两下把自己衣服扒了个光,卢,你要什么?要什么我都给你。冷风吹透筋骨,不如卢带来的雪和霜。
第三场就是那场打架的戏,两头野兽的原始故事,bitter,两个人都挨了生活的鞭子。
15.
这个戏里,一人分饰N角。梅丽尔斯特里普演乔伊的妈、被罗伊搞死的Ethel Rosenberg和犹太教士。其中最看不出来的是犹太教的那位老头子(她得奖这个角色一定居功甚伟),最可爱的是乔伊的妈。她本来被儿子变成同性恋的消息震惊,却把母性分配给另一个得了艾滋病的男孩子,她儿子的恋人的前男友。可能,路易斯一直不知道这个陌生友善的老太太是谁。
爱玛汤普森演Prior的护士爱米莉、乔伊的妈迷路时遇见的流浪妇女(完全没看出是她来)和美国天使。
还有得到几次男配角奖的Jeffrey Wright,他演罗伊的夜班护士Belize和Harper迷幻中的神秘先生,Mr. Lies。——Justin Kirk、Ben Shenkman和Patrick Wilson都得到了金球和艾美的最佳男配角提名,但最后得奖的是Wright,是无可厚非的。
所有角色里我最不喜欢的Harper的演员Mary-Louise Parker得了最佳女配角奖。我对这个演员没有强烈的喜恶,只是觉得,编剧笔下的女性心理远远没有写男性那么出色,也许因为他自己是gay?也许是因为,我本来就是雾里看花。
16.
最后说Roy Cohn,这个有魅力的恶棍。
阿尔帕西诺老是选那些正邪中间人、魔鬼代言人般的角色,Angeles in America里也是。只不过,这次更talkative。乔伊坐在他跟前,被他一连串接听并串来串去的四五六个电话惊呆了,优雅的他被这种混乱的节奏搞得瞠目结舌。
记得前几天有人说77届奥斯卡上的Pacino像个homeless,把我给笑坏了。其实从《盗火线》起他就老给人和homeless擦边儿的印象,反正不像有温暖家庭的样子,或者说,放浪形骸,根本不在乎了。这次虽然也是一样的暴戾,也是一样的老光棍儿,不过一点也不homeless了,相反,剃个平整精神的平头,穿华丽的缎子睡衣。
Roy Cohn是舌战的巨人,耍手腕的英雄、野心勃勃的政治幕后人,整垮了不少人,也有不少人等待机会修理他。即便是因为艾滋病住进了医院,他也能让医生在病理报告上说他患的是肝炎,并且通过地下渠道弄来不少常人难以企及的艾滋病特效药。他最大的特点是tough,恶行累累却经年不倒。
可是好象没有人天生heartless到干了坏事可以天天睡好觉,他最大的噩梦是那个幽灵,被他幕后操纵而被处以极刑的Ethel Rosenberg。她老看着他,在他的医院里,无处不在。他跟她理论,争辩,在别人看来是一系列对着空气的喃喃自语。
终于有一天她给他骗到,他快昏厥,无助地喊,妈妈啊妈妈,给我唱个歌。那鬼魂,Ethel Rosenberg,真的唱了首摇篮曲,看他没了呼吸,按了唤人纽。护士赶来,Cohn从床上跳起来大叫,哈,哈哈,Ethel Rosenberg也被我骗得唱歌了!Ethel Rosenberg消失了,黑夜唯有空洞,残存无尽的空虚和疼痛,几分钟后,Roy Cohn死了。
是鬼被他骗了吗?还是他骗了自己?
政治很脏,细菌也脏。对于他,政治像细菌,和生命共存的一部分,真空才是灭亡的开端。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过细小的柔软的部分,只是Roy Cohn的,外面筑起了越来越厚的壳,直到某些部分被忘记了,像残存于记忆的演技。
17.
我所知道的天使故事,是加百列、迷迦勒、路西弗、撒旦叶……他们庄严威武灿烂光明,从来没有这么……黑色幽默。爱玛汤普森的美国天使极其可乐,尤其是Perestroika中被Prior抱住了脚飞不上天那段儿,Prior竟然还被乔伊的妈教会了一句莫名其妙的咒语“满足我的愿望,不然我不放你走”。天使被他打败了,放下天梯。
我说让我笑的,就有这一段儿。
天使离人间可真远。
18.
最最后,回到《怀乡——一个跳舞女子的尤滋里斯》,为一片混乱的感想做个结束。
大白正午,我漫无目的地在阿姆斯特丹的路中央走。这儿叫做Muni Plein,还是Rembrandt Plein呢,在阿姆斯特丹,有这许多的Plein,是运河记忆与桥的城市交替着电车轨的地方,好像有这样宽阔的迷惑,阳光充盈,欧洲青年喝一杯咖啡还是什么的——水城何等美丽。我的心静得嚓嚓的烧得出火来。我想我的母亲已经死了:她一切毫无道理的痛楚随而消失。有什么比无边无尽的折磨更长呢。不见得。所有的命运不会比生命更长。
连命运也不过是暂时的事情,纷乱的、错误的一击。我便停下来,蜷伏着,有一点昏热,身体却有无比的力量,任何动作都不能装载,因此只能静止——这就是了,大白正午,强烈的阳光,在世界的角落,一个堕落无由的欧洲城市,我不过是暂时的血肉之身,正如舞台不过是暂时的运动——我的母亲已经死了,我还有无尽的挣扎,因为我活着,而且随着生命的无回,猝然终止。”
我知道千万人的命运,亦不过如此。在这时候,我与我的舞台,及一切暂时的生,从来没有如此接近。在这一条随意的阿姆斯特丹街道上,我的绝望得以完成。这个城市,也完成它要在我生命里要完成的幻灭、启悟——生命如骗局。一切都不重要,我的生命却自此豁然而开。或许我会回去,继续我的舞台事业,而且比以前做得更好,又或许我会继续我的旅程,佛罗伦斯、伦敦、巴萨隆那……。我不再跳舞了。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不过是一个跳舞女子在阿姆斯特丹的随意而又必然的经过。事情的转折,往往落至毫不惊人的地步,在表象世界里,无迹可寻。
因此便记录下来。这是为人所能有的委屈与希望而写。
以下是庸俗的购物清单,自恋之一种8)
老板秘书MM中午跟我说,春天来了,万物还没复苏,购物欲先复苏了,她这个月已经买了四双鞋。秘书MM比我小七岁,一向是时尚拥趸,每月摇身几变不稀奇,奇怪的是,我老鼻子老脸的,也步上了她的后尘(买了对娇嫩的浅杏色漆皮鞋),只好怪这春光太明媚。
可能是从节日那天开始的,新来的男助手小男孩十分乖巧地给组里每个女同事送上一朵大玫瑰。我坐在班车里,抱着电脑包和大玫瑰,照我往常的姿势后脑勺儿靠着靠背脸儿扭向车窗外,一想到下午放假半天,笑意打从心底里跑到脸上,后来发现别的车上的人看我,吓了一跳,才知道这阵仗不是不诡异的,名符其实的“花痴”。
下午兴高采烈地出门去,和同事乘地铁,她穿了件桔红的滑雪服,像只鲜艳的太阳,应节应景。叽呱了一路,她先下车。我十分庆幸包里背了本偶像的《狐狸尾巴》,正好路上看,结果一翻翻到《节哀》那篇,心情跌入谷底。到了新天地,一心一意要买一个包,把这本书放进去,把偶像那片心意藏起。买到包之前,先买了一小盒明治雪吻巧克力,遇见不如意的事,我从来先安慰自己的胃;又买了一套粉扑,以粉刷自己的老脸(欲善其事,先利其器)。踏破球鞋,终于买到一只粉紫色扣双环皮包,把《狐狸尾巴》收进去。雪吻后来吃掉了,一颗颗小四方粒,沾着一层可可粉,入口微苦突然会化为恐怖的滑腻,像吞了块油脂,凉凉的,果然像它的名字。
接下来几天,Cathayan迷上了跑步机,因说有强迫性,每次跑4000米不止。我这么懒,当然不去。以前被猎头倒卖去过一家体育用品公司,经理问,最喜欢什么体育运动呀?我说,沙壶球。对方说,啊,这么静。我赶紧补一句,当然,很爱看体育电影……。后来得到offer,我一想起他们的team building将是无休无止的体育运动,立刻头痛不已,当然最后没去。现公司有运动卡,过期做废,于是在Cathayan的坚持下我们找到了一家体育馆,玩了半小时沙球壶我就累了,真是……呜呼哀哉,后来Cathayan开始和跑步机较劲,我呢,杀往新天地,买了套运动服,白衣黑裤。
后来又忍不住,买了件米色运动夹克。我几乎从来没穿过这类衣服,Cathayan一看,大为赞赏,说,很有美国棒球员风范嘛。他说,生命在于运动;我说,生命在于运动……服。
以前在读者文摘看到一个美国爸爸的感慨,说,千万别给你的小孩买芭比娃娃,因为她会再求着你给芭比买裙子、外套、夜礼服、跑车……甚至男朋友。我现在就有点像芭比,因为发现自己还缺双运动鞋。
于是秘书MM和我每天的饭后运动就成了寻觅运动鞋之旅,并在本星期的最后一天大功告成。当然,去试那双运动鞋,不妨碍我先拐去试路过的一件薄棉衫。从来是白色最适合我的黄面皮,这回大概是受了春光的影响,咬咬牙买了件砖粉色。慢跑鞋买了大红配明黄,色不惊人死不休。结果回到家,被闪了眼睛的妈妈和Cathayan都对这两样大加赞赏,那样子,像替我感慨,终于开了一次荤。
其实到家之前,还在网上买东西来着。本来只要买一本《尼金斯基手记》的,竟然缺货,恼火之余,随便遛遛的结果是买了十件别的!:twisted: 清单计有:
1.《魔灯》(电影馆,伯格曼自传)
2.《CD流浪记》(倾听流水与森林的声音——西贝柳斯与布鲁克纳的孤独形象、马勒拯救我于炎炎夏日、慢板——莫扎特如何安慰我们、激情之后死亡是最好的安息、假如我能弹钢琴、告别李希特、想起大卫王、北德佬布拉姆斯……)
3.《大亨小传》(了不起盖茨比,买它纯为这名字)
4.《莫瑞斯》(一点不错,就是福斯特那本)
5.《衣我以夜》(游素兰,天使迷梦,嘿嘿,我现在集邮一样集这个系列,纯集邮)
6.《费城》CD(电影原声,有Peter Gabriel的Love Town,Neil Young的Philadelphia。最喜欢的一张电影原声里。)
7.《郎心如铁》(为了克利夫兰蒙哥马利)
8.《马耳他之鹰》(当然,为了鲍嘉,最近开始重看他的旧片)
9.《金玉盟》(哈哈,浪漫的老心作祟)
10.《茨威格小说精选》
以上括号里的,是左思右想,双手互搏,在心里说服自己的理由。
然后呢,继续背着我的电脑包,提着我的薄棉衫,以及给Cathayan买的廉价灰色运动服一套,抱着我的运动鞋,杀往影碟店继续血拼。买到了Before Sunrise & Sunset,美国天使双D9,以及……《达明一派:为人民服务演唱会》,倒抽一口冷气以示欣喜。
回到家,甩脱大小包,播放“为人民服务”,看到聚光灯下美丽无法形容的明哥对着几千人撒娇,笑着唱Kiss Me Goodbye,想到小山可能就在台下,luc也在台下,偶像也许也在,而我差点也在,想到refresh哥哥给我刻的mp3里,那首《禁色》……突然觉得先前疯狂的买买买,都是铺垫,为了我一点不错地来到这个终点站。